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化妝品抽檢結果顯示,該局抽檢了染髮類、護膚類、燙髮類、香水類、面膜類、彩妝類、防曬類、嬰幼兒護膚類等8類化妝品,經檢驗,合格1280批次,不合格84批次。其中,半畝花田海藻水光盈潤面膜被檢出防腐劑超標。
官方發布闢謠聲明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化妝品抽檢不合格信息顯示,採樣自山東半畝花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半畝花田公司」),標稱萊蕪瑤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半畝花田海藻水光盈潤面膜(規格/包裝規格:25g*10片/盒)(批號/生產日期/限用日期:YCB04221A/2022-04-26)甲基異噻唑啉酮檢出值為0.018%。甲基異噻唑啉酮是一種高效殺菌劑,耐熱之水性防腐劑。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規定,甲基異噻唑啉酮在化妝品中的最大允許濃度為0.01%。由此推算,該批次面膜防腐劑超標1.8倍。
目前,半畝花田這款面膜被多家媒體曝光。對此,2020年10月23日,半畝花田公司官網發布闢謠聲明,稱半畝花田在前進的路上堅決秉承我國質量標準要求。半畝花田海藻水光盈潤面膜(批號/生產日期/限用日期:YCB04221A/2022-04-26 規格:25g*10片/盒)已於2019年9月全線下架。目前被一些不清楚實際情況的媒體再次利用。現有全線產品均符合我國質量標準,請安心使用。半畝花田將持續進步,精研護膚,以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產品為目標。
不止一次被「點名」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半畝花田公司的這款面膜今年早些時候就被查出過問題,並被罰款。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藥監執法藥罰〔2020〕5 號)顯示,經檢驗,半畝花田公司生產的半畝花田海藻水光盈潤面膜不符合標準規定,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
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條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的通知》有關規定,2020年3月16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半畝花田公司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半畝花田海藻水光盈潤面膜;沒收違法所得7892.22 元,並處罰款31568.88元。罰沒款合計39461.1元。
曾發布違法廣告被罰
不僅如此,半畝花田公司還曾因發布違法廣告被處罰。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高市監罰字〔2017〕9號)顯示,經查實,半畝花田公司通過其運營的天貓商城「半畝花田旗艦店(https://littledreamgarden.tmall.com/?spm=a1z10.1-b-s.1997427721.d4918089.fSonBU)」對外銷售的半畝花田小顆粒海藻面膜,在該商品詳情介紹頁面其自行編輯發布的廣告內容涉及銷售數量——「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總銷量59萬多瓶」、「銷量放心 銷量595212瓶 口碑和品質造就高銷量」。經調查,半畝花田公司廣告內容涉及的銷售數量為天貓店鋪後臺交易數據,交易數據真實有效。廣告內容為半畝花田公司自行發布,未繳納廣告費用。半畝花田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六項的規定,涉嫌發布內容違法的化妝品廣告。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還指出,半畝花田公司通過其運營的天貓商城「半畝花田旗艦店」對外銷售的半畝花田溫和卸妝水,在該商品詳情介紹頁面其自行編輯發布的廣告內容涉及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和使用「無殘留」等絕對化語言的情況。半畝花田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項、第五項的規定,涉嫌發布內容違法的化妝品廣告。
依據《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關於按照新修訂的〈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調整有關廣告監管規章相應條款的決定》第三條、第四條、《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二十一條的規定,2017年5月5日,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管局對半畝花田公司罰款10000元。
官網信息有誤導人的嫌疑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半畝花田公司成立於2016年,註冊資本300萬元。不過,該公司官網信息顯示,其已有近十年的發展歷程。
半畝花田公司官網信息介紹,2010年,半畝花田誕生於山東濟南,作為一家自然主義護膚品牌,多年來始終專注天然原料的開發與研究,誕生了磨砂膏、身體乳、玫瑰純露、手足膜、皂、凍乾粉等一系列明星產品,成為中國身體護理領域的新銳品牌。九年來,半畝花田始終堅持高品質的自有原料種植和不斷測試與升級的研發配方,終於贏得了客戶的青睞。
半畝花田公司目前在淘寶、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均有旗艦店(半畝花田旗艦店),這些旗艦店正在熱銷的面膜為「半畝花田小顆粒海藻面膜」,中國質量新聞網經查詢,並未發現涉事面膜在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