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21:2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為督促和激勵各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強化責任擔當,履行崗位職責,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推動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決策部署落實落地,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近期部分地方問責的6起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這6起案例分別是: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天悅,市醫保中心主任楊林,道裏區委常委、副區長周長河等人因推進「放管服」改革不力、放管結合不到位,造成群眾辦理醫保難等問題被問責。
2020年8月,哈爾濱市道裏區醫保中心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後恢復現場辦公,未考慮疫情期間大量業務累積、群眾辦理醫保需求激增的實際,在每天可辦理120個醫保預約號情況下,未認真測算便決定每天發放60個號,造成群眾辦理醫保事項難。中心個別工作人員與中介公司內外勾結,違規插隊辦理醫保業務101件(次),收受好處費6300餘元。群眾多次反映醫保預約難、徹夜排隊搶號、「黃牛」倒號等問題後,道裏區人社局未及時有效處理,致使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哈爾濱市醫療保障局、醫保中心推進「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力,自2016年推動醫保網上辦理以來進展緩慢,上述問題發生時,83項醫保業務中仍有21項未實現網上辦理;市級事權下放後,對道裏區醫保業務監督指導不力,業務培訓不到位,發現該區醫保窗口少、人員緊張等問題後,沒有採取有效措施解決,也沒有及時與區委區政府協調處理,存在放後失管、一放了之等問題。道裏區人民政府接到市政府下放事權有關通知後,只簡單要求區人社局等單位做好承接工作,未深入研究部署、跟蹤問效,對群眾醫保事項辦理難問題未及時發現和處理。2020年9月,市醫療保障局和道裏區委、區政府被責令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被全市通報批評;楊天悅、周長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楊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河北省承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原局長王孝民等人因辦理行政許可慢作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不力等問題被問責。
2020年5月中旬,承德某建築安裝公司復工後,為組建建築工地食堂,向高新區行政審批局提交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材料。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受理申請後,直至6月30日才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共歷時44個工作日,超過法定審批時限長達24天,導致該公司食堂無手續不能經營,400餘名工人只能食用方便食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此外,高新區行政審批局還違規要求該公司等5家單位,在食品經營許可申報材料中不得填寫申報日期,以規避法定審批時限約束。2020年7月至8月,因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上慢作為,王孝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局副局長趙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豹澥派出所原所長李智取因該所未按照法定程序辦理損害群眾利益案件問題被問責。
2016年5月,豹澥派出所在辦理劉某被打案時,辦案民警未按照首接負責制規定和執法程序受立案,也沒有及時對犯罪嫌疑人開展調查和抓捕。在辦理蘇某被打案時,已明確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但未採取必要偵查手段,未申請辦理網上追逃,導致嫌疑人長期未到案。此外,該派出所辦案民警還存在未督促被害人桂某及時做法醫鑑定,導致刑事案件線索流失等問題。李智取在擔任豹澥派出所所長期間,對該所執法辦案督導檢查不夠,疏於管理、履職不力,以致部分案件未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0月,李智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委常委、副縣長師恩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胡波等人因耕地保護工作不力被問責。
2018年以來,泗水縣某公司租用該縣柘溝鎮曾家莊村、岔河村等村農用地進行花崗巖尾礦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情況下,對租用的107.38畝農用地實施硬化地面、構築建築物等非農業建設,致使77.38畝農用地耕作層受到嚴重破壞,道路及排灌設施損壞,喪失農作物種植條件。2020年3月至5月,某建築安裝公司在聖水峪鎮王家溝村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期間,對該村塘壩東側9.5畝土地進行挖掘,並將施工產生的風化巖擅自出售,存在超範圍施工、破壞耕地、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等問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履行耕地保護監管責任不力,對群眾多次舉報的上述違法問題線索不重視,查處不及時、不到位。2020年9月,師恩東(分管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被誡勉,胡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江蘇省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陳慧,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周海濤等人因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力、管轄範圍內發生挪用巨額公款問題被問責。
2012年9月至2018年11月,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陸揚利用職務便利,先後200次挪用公款2500餘萬元,用於個人消費、投資理財等,至2019年1月,尚有880餘萬元未能歸還。2019年10月,陸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公積金中心管理混亂,有關財會制度不落實,年度經費帳戶內部專項審計工作流於形式,該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2020年3月和8月,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陳慧、中心副主任方春如(分管計劃財務處),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海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青海省海東市委常委、樂都區委書記左耀鋒,原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莫玉玲等人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管轄範圍內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
樂都區交通局近年發生多起腐敗案件,涉案金額2500餘萬元,12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中區交通局3任局長辛曉梅、楊哇瑪、沈曉棟及1名財務幹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職務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案件發生後,樂都區政府、區紀委和區審計、財政部門27名黨員幹部因失職失責被問責。此外,原區(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羅尖措等15名黨員領導幹部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違規收受辛曉梅所送禮金,造成不良影響。左耀鋒自2011年擔任區(縣)委書記以來,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實,工作僅停留在籤訂目標責任書、開會提要求等方面,幹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沒有落到實處,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廉政風險分析研判不夠,對「關鍵少數」失管失察。2019年12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左耀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對違紀違法問題未及時發現糾正,莫玉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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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食堂審批超時24天!400工人只能吃方便食品!河北多人被問責……中紀委最新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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