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 電影《翠絲》
當大家都在圍觀當當網《慶渝年》第二季開播、又一次感受到李國慶的喜劇特質式。
這家公司的另一場糾紛,雖然不太起眼,但或許更值得人們的關注:
當當網變性人高管高某某被解僱一案,二審宣判結束。
2018年當當網以曠工為由辭退高某某,高某某則出示證據、主張當當網是因歧視其變性身份而解僱。
當當網給高某某發的郵件內容
之後經歷勞動仲裁、一審判決,均判定不存在曠工行為,當當網屬於違規辭退員工。當當網不服、繼續上訴,但二審結果還是「沒有曠工、應繼續履行合同」。
本來這樣的判決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因為幾年前就有了相關規範與法律依據,保護變性人的合法權利。
但在二審判決書中,一些在基本勞動仲裁內容之外的文字卻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法院先是對高某某因變性受到同事針對排擠一事做出了清晰的表態:
「高某某有權以女性的身份進行如廁,其他同事也應當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別」
並在判決書最後附上了一段近千字的話:
「我們也確有必要逐漸轉變我們的態度」
「只有我們容忍多元化的生存方式,才能擁有更加豐富的文化觀念,才能為法治社會奠定寬容的文化基礎」
「我們尊重和保護變性人的人格、尊嚴及其正當權利,是基於我們對於公民的尊嚴和權利的珍視」
要知道,從這一案例走入大眾視線開始,關於高某某變性人身份的討論就斷斷續續沒停過。
許多人對此表態,表示自己的確無法接受變性人進正常廁所、或是成為同事。大家為此爭論不休,得不出結果。
但這次,是國內法院第一次以觀點表態的方式,展現其在變性人議題上的立場,並且向社會呼籲對多元生存方式的包容:
廣場上的鐘聲,第一次為變性人敲響。
在這一案例中,大家討論的集中點還只是「上哪個廁所」「膈不膈應」,問題相對平和。
但在現實生活中,附加在變性人身上的是更為羞辱、更為極端的標籤:
覺得變性人心理陰暗,覺得變性人心理變態,覺得變性人扭捏做作,覺得變性人不知檢點、覺得變性人不好交往……
對於一些標籤,不少人還會覺得「所言非虛」,因為他們的確在生活中或是影視作品中找到了印證。
可不知大家是否想過,在我們評價這一群體之前,一些東西正在被理所當然地忽視:
糾纏在他們身上的負面偏見,可能是被逼如此。
01被「自然而然」敵對的人群
噹噹案例中普通人對變性人以及跨性別者的「膈應」言論,只是他們所經受傷害的冰山一角。
對他們來說,展現出明顯的跨性別特徵,就等於邁入了暴力與冷暴力的等待線中。
「年少時是校園暴力,長大後,長大後甚至等不到職場暴力,因為沒有公司想要我們。」
短片《我本佳人》的主角劉婷,在2007年曾因「背著尿毒症媽媽上大學」的感人事跡被評為全國道德模範,那時的名字還是劉霆。
2014年,她向公眾宣布了自己為跨性別者,並決定進行變性手術。
在母親的回憶裡,劉婷在每一個單位都會受到不男不女的歧視。
雖然她不曾親眼看見孩子所受的委屈,但基本每天回家時,劉婷的身心俱疲都難以掩飾。
紀錄片《變性人》中本職是化妝師的尼娜,青春期時悄悄混在一次萬聖節狂歡中,第一次嘗試了女裝。
即便在所有人都會變裝的萬聖節,沒人會覺得「男孩子女裝」過於奇怪,但當她穿上裙子、走在熟人面前時依舊會心驚害怕。
因為在尼娜16歲時,僅僅是因為偷著看了《灰姑娘》的電影,這一被視為「跨性別傾向」的行為就招來了毆打。
因為憧憬著童話裡的夢幻,她偷偷拿父親的銀行卡去租了影碟,卻因為忘記歸還而暴露。
歸還了《灰姑娘》後,尼娜父親把她帶回家,關在房間裡毆打、踩倒、踢踹。
即便是在多年後,尼娜完成了變性手術、終於不再沉陷於性別焦慮,她依舊會因那時的無助而顫慄。
「當時我的祖父母在門外,一直拍門,想讓他別再打我,但是他們沒有鑰匙,鑰匙在父親手上。」
「另一把鑰匙在媽媽手上,可媽媽當時在上班」尼娜想到這突然開始哭泣,「抱歉我不知道自己怎麼了,當時媽媽在上班……」
在尼娜看來,父親對「兒子的奇怪動作」早有察覺,《灰姑娘》只是問題爆發的導火索。讓他覺得心中的噁心與恐懼被證實。
而毆打,就是他的應對方式。
在許多關於變性人的暴力或歧視事件中,施暴者口中那些激怒他們的「過分行為」,放在正常語境下都很微不足道。
男孩看公主童話《灰姑娘》,又或是做一個輕柔的手勢,就足以成為歧視者眼中的「原罪」。
其實這與輿論中經常討論的校園暴力問題十分相似,受害者可能只是因為性格內向孤僻,又或是身體上的缺陷,就會被淪為被暴力的對象。
陰暗、不斷受傷的社交經歷幾乎決定了不少跨性別者的性格——畏懼評價、畏懼交往、可能越來越孤僻。
在另一則關於跨性別兒童的報導中,一位男孩喬瑟夫從三四歲就表達出明確的「想做」女孩的意願。
他希望長大後自己能「有胸」,而且在沒有任何外在因素影響的情況下,把自己的生殖器官視為天生缺陷。
他的父母在幾年間一直半強迫半引導地要求他以男孩的方式生活,直到母親偶然在衛生間發現,喬瑟夫手握著指甲刀想要自殘,儘管臉龐稚嫩,但流露出了一副「決定要下手」的神情。
於是父母在喬瑟夫6歲那年決定,要允許他以女孩的方式長大。
雖然這對父母從不曾進行任何言語或行為暴力,但當他們逐漸理解孩子的心境時,仍會為曾經的行為自責:
「我真的虐待她了。」
喬瑟夫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已然是變性人家庭中頗為理想的狀態。
更常見的的情況,是跨性別者在家人及社會的打壓下,經受常人難以想像的心理痛苦、假裝自己是個正常人。
人們嗤笑變性人「扭捏」「造作」,其實是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以異性的方式被扶養長大,因此只能在成年、無法忍受之時嘗試拙劣的模仿,努力靠近心中所認可的那一性別。
過往的經歷留下印記後,就成了一生的現實夢魘。
喬瑟夫在正常以女孩的方式生活、被對待的狀態下,成長為了一個活潑開朗而溫柔的孩子。但遺憾地說,這樣的幸運是少數,
但與此對應的,是一些被無數惡意折磨到精神崩潰的跨性別者。
變性之前,被內心的靈魂訴求折磨;變性之後,折磨方換成了無盡的外在惡意。
變性人蒂芙尼,就在恐嚇、暴力與拋棄中走向了極端,被家人放棄、被愛人欺騙,無家可歸,工作被拒。她一度靠著毒品逃離現實,卻又在清醒時痛苦煎熬。
行至絕境後,她開始「一直向下落」,淪落到迎合一項對變性人最為羞辱的社會歧視:
對比喬瑟夫與蒂芙尼的經歷與性格,有些問題的答案昭然若揭——
是誰在推著蒂芙尼往下落?
誰把他們推至極地、又摘走了他們的太陽?
02 不可屈服的性別
很多人在面對跨性別障礙者時,都會勸一句:「要不你藏起來,忍著吧?」
這樣的想法並無惡意,只是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在權衡現實利弊之後,偽裝起來仿佛是最好的「保護方法」。
因為旁觀者往往難以理解,習以為常的性別,為何對他們而言是不可屈服的天性。
那位曾被評為道德模範的變性人劉婷,總該是這類疑惑中「最該忍著」的人吧。
從旁人圍觀的角度、利益的角度來看,劉婷背負的輿論壓力比山還重,變性後會遭受的道德指責滔滔而來。
在孝心事跡被報導時,劉婷的想法極其分裂。一方面她意識到這能救母親,另一方面也意識到,報導的影響度每增加一分,她今後選擇變性的可能便少一分。
從2007到2014,劉婷內心鬥爭了7年。
可最後才發現,就算帶上了自認為「足以壓制內心」的名聲枷鎖、被放置於公眾視野中、被評為了道德高度的標杆,她也始終無法繼續適應男性的身份。
所以她最終選擇了變性,寧可被唾沫淹死,「寧可被槍斃了拉出去」。
在了解一些變性人的故事時,你時常能感受到他們在性別一事上「赴死般」的堅定。
很多人稱讚他們勇敢,可仔細想想,這種情感可能遠比勇敢更複雜。因為沒有哪一種「赴死般」的決絕,能用勇敢輕易概括。
結合這一人群所面臨的境況,你會發現所謂勇敢,對他們而言可能是最後的救贖稻草。
跨性別者的統一困境,是身體與內心性別不符所延伸出的焦慮痛苦。它無時無刻不存在,甚至會壓抑他們對快樂的獲取。
即便是懵懂無知的跨性別兒童,也會天然地察覺到這份認知失調,就像試圖躲在衛生間、用自殘結束痛苦的孩子喬瑟夫。
而長期伴隨的社會壓力,讓跨性別者們對他人的評價極為敏感、又容易自卑。
這樣的情緒在他們身上催生出了一個現象——主動逃往社會邊緣,害怕被發現,害怕被討伐:
常年偽裝自己、試圖修正身上所有帶有「異性」特徵的細節,並減少與他人的交心。
但壓抑,是有極限的。
而且在偽裝異性-性別焦慮的惡性循環中,只有一種感受會被反覆確認,那就是痛苦。
越偽裝,跨性別者越能體會到其間的苦楚,覺得自身與「正常社會」之間的溝壑越來越深。
這導向了一個選擇:是讓內心的痛苦停下,還是讓外在的痛苦停下。
可外在社會是難以改變的、道德譴責在有生之年都不會停下,所以變性,成了一些人救贖痛苦的唯一稻草。
這或許才是他們「勇敢」背後的原因,面對無數陌生人隨意貶低也要進行變性手術的原因。
為了「真正出生」,願意承受天翻地覆。
03 作為一個人的故事
討論變性人以及整個跨性別群體的困境,總是逃不開這個問題——
為什麼變性行為本身,會招來惡意?
這不免讓人想要發問:變性手術到底改變了什麼,是改變了什麼「天大的事」、犯下了什麼「天大的錯」嗎?
可這一問題的答案,恐怕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除了性別,什麼都沒有改變。」
在公布變性消息後備受指責與揣測的劉婷,沒有因為變性了就不照顧母親,從道德模範變為道德敗壞。
此前她始終為了母親的病情默默忍受跨性別者的身心痛苦,」甚至想過為了母親什麼都能付出,要「我可以捨棄自己殘缺的人生,去讓她擁有一個完整的人生」。
在各種複雜原因的驅動下,人們在關注這一群體時,總是長久地把目光聚焦於他們的「異樣」,卻忽略他們作為一個人的故事。
跨性別者像普通人一樣有著自己的友情愛情與事業。只是為了擁有這些,他們的付出遠遠超出正常水準。
他們像經歷過脆弱低沉情緒的普通人,身心掙扎,卻還要強撐堅強、不讓家人擔心。
只是這痛苦更為刻骨銘心,還往往纏繞他們數十年。
他們像愛美的普通人,為了追求外表的完美,做整形手術、形體訓練等等,讓自己在變性後能更接近普通女性,或者更接近普通男性。
只是他們的「變美之路」,會遭受更多異樣目光的打量乃至嘲笑。
對比起來有些諷刺的是,相比於外界一直執著於在跨性別者群體身上「找不同」、把他們塑造成「麻煩的一群人」。
很多變性人在儘可能地變的普通、不給他人「添麻煩」。
比如學習化妝、掩蓋面容中男性氣息強烈的部分,為了不嚇到、不妨礙其他人。
比如增肌、調整走路習慣,成為一個真正的男模,不願意讓變性人成為職業上的噱頭。
劉婷的文章中曾提及:「我經過殘缺的、被排擠的童年,那時的我比最醜的女孩,還要遭難許多。」
這段敘述中,其實存在著一個微妙的對比:
人們對跨性別傾向的歧視,和對醜陋、肥胖的歧視可能沒什麼兩樣。
「因為痛苦是不被了解的,也不是寫在臉上的,人們對我只有嘲笑和厭惡」
人性的陰暗面總在推動尋求「異端」、創造歧視,並藉此來滿足自身情緒的發洩與優越感的滿足。
就像最常見的校園暴力或冷暴力,發生在對外貌、身材、成績、家境、性格的歧視上。
跨性別傾向也是這些鄙視鏈的同類,只不過是頻率低、更為小眾。
人們習慣於排斥、不待見那些不同的人,卻時常忘記,這些不同從來沒有對他人或環境造成任何傷害。
而且坦白說,這些鄙視鏈本身毫無意義,因為它們從未觸及「生而為人」的價值。
當下,公眾對待變性人群體、或是跨性別群體最普遍的態度,或許就是「膈應」。
舉例而言,如果一位同事突然宣布了自己的跨性別身份、開始女裝/男裝,並最後選擇變性手術,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會不適應,然後感到不適。
其實,這一反應和跨性別者痛苦的源頭一樣,都是性別錯位,只不過是觀察視角下的認知錯位:
「你以為他是女性,但其實她是長著女性身體的男性。」或者相反。
所以很多人發現,如果是公眾報導裡的變性人,自己能很輕鬆地表達支持與尊重;但出現在自己身邊,這一態度就會發生動搖。
難以接受、覺得不舒服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因為就像當當網案件判決書中說的,它是社會包容體系緩慢建立過程的一部分。
膈應未必包含著滔天惡意,但人們的表達方式卻會對這一群體造成無法逆轉的巨大差異,決定著他們是否會墜入深淵。
所以更重要的,是接下來如何表態:
有人會選擇將不快的情緒向外表達,覺得自己被冒犯。
但也有人會用尊重與教養,讓不適的情緒止於內心,學著去習慣改變後的共處。
在當下,這個被認為男女差異正在逐漸淡化、更為公平的時代裡,跨性別者也應當被包容進消除性別歧視的體系中去。
還是那句話,膈應的情緒,是社會重新審視、認知、接受這一群體漫長過程中的一部分。
而不是挑起對立情緒、將其視為洪水猛獸乃至敵人的理由。
」對於這種持續存在的社會表達,往往需要我們重新去審視和認識。」
不知道法官們在噹噹案判決書最後寫下的這句話,能否真正成為呼籲的激蕩鐘聲。
但,如果你從來不曾理解過這一群人的悲劇,或許請試試「穿上他們的鞋子」、了解他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