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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老婆以及前女友均高中同班同學,所以,關於我和前女友的那點事,老婆也比較清楚。
我和前女友家境都比較差,我們的事情糟到了她父母嚴重反對:她父母希望她能夠嫁給一個家境很好的男生。
我和前女友也算和平分手,分手的時候,我倆都哭得很傷心。
再後來,我和老婆建立了戀愛關係,又因為老婆家境很好,所以,這些年,在嶽父母幫襯下,我事業發展得較為順利。
如今,我和老婆已經結婚8年,孩子6歲多。
期間,我和前女友沒有任何交集。
只是,近段時間,前女友因為她丈夫生病,竟然向我借錢。
我當時的答覆:等我問了我老婆,再給你答覆。
我老婆對這件事的態度:借!
於是,我借給前女友五萬元,沒有說還款日期。
木子李編後語:
不是所有的前任都是毒藥。
你老婆之所以願意讓你借錢給你前女友,原因如下:
1)這件事,你主動找你老婆商量了,而不是擅作主張,讓你老婆感受到了你的在乎、尊敬;
2)你和你老婆已經結婚8年,你的為人處世,你老婆比較了解,也比較放心;
3)這些年,你沒有和你前女友拉拉扯扯,你老婆心知肚明;
4)畢竟同學一場,你老婆深知,你前女友如果有幾分奈何,肯定不會打擾你。
說明,你老婆是一個顧大局且明事理的女人。
希望你一輩子對你老婆好。
PS:前任不應該成為禁區。在保證不舊情復燃的情況下,在保證雙方婚姻可以穩定行進的情況下,若對方實在遇到困難,且發出請求,可以適當地給予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