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口6月5日電(樊歡迪)6月5日上午,海南為引進和新設立的57家律師事務所集中頒證。據悉,為了緩解高端律師服務供需極不平衡的矛盾,海南出臺了港澳律師事務所與海南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辦法等與《條例》相配套的系列制度,促進高端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來海南執業。
近十個月來,海南引進和新設立律師事務所已有57家,新增佔比40.7%;新增律所的律師275人,新增佔比11.1%,其中香港律師5人;有海外教育背景的26人;有海外執業經歷的11人;有碩士學位的102人,有博士學位的13人;具有涉外法律服務能力的律師事務所41家,其中2家為香港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28家為全國知名律師事務所分所,北京金杜、中倫、大成、京師、競天 公誠、煒衡、上海瀛泰、天津允公、廣東華商等位列其中。引進和新設立的律所業務領域廣泛,涉外法律服務能力較強,較好地促進了海南自貿港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為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海南省在引進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方面主要採取三項舉措:一是降低律師事務所設立門檻和放寬特殊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準入條件。對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資產數額由30萬元降到10萬元、特殊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資產數額由1000萬元降低到100萬元,特殊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的設立人數由 20名以上降低到10名以上。二是減少審批層級,縮短審批時間。律師執業和律師事務所設立由原來的兩級審批變為一級審批,統一由省司法廳負責;同時,將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審批審核時限由原來的30日分別縮短為2個工作日和3個工作日。三是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駐海南代表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從事部分涉海南的商事非訴訟法律事務。
海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李永利表示,今年是海南自貿港建設總體方案的開局和實施之年,海南律師行業的發展機遇與挑戰並存。下一步,將抓好服務,優化律師人才的軟環境,落實引進律師人才的優惠政策;用好中央對海南自貿港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優秀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到海南執業;進一步加強對新引進律所和新設立律所的監督管理,規範執業行為,鼓勵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構建多元化律師培訓機制,努力培養一支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的高素質律師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