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在監獄裡撈人!女子何某說出這句話以後,李某軍頓時動起了心思,他的女友現在就關在監控裡。
為了能讓女友早日出獄,李某軍東拼西湊才拿出6萬元,何某看他經濟困難,自己「墊」了2萬元,原來打通關係要8萬元的。
何某的仗義讓李某軍感動不已,他根本沒想過何某是個騙子。
女子剛出獄又因詐騙被抓
11月18日,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柏林鎮派出所內,民警正在教育何某:「你這是典型的詐騙,做事完全不計後果,你拿了人家的錢,那個事你辦得了嗎?」
民警介紹,何某因為毆打討薪的工人被拘留10天,在拘留過程中認識了同監室的越南籍女子阮某,阮某將自己的經歷和個人信息都告訴了何某,殊不知,這些信息讓何某發現了生財之道。
女子不講武德
何某出獄之後通過阮某提供的信息聯繫了阮某的男友李某軍,稱自己是阮某的朋友,不忍心看她在裡面受苦。
何某說自己有渠道從監獄裡撈人,但是需要一些打點費。看到何某情真意切,又是女朋友的好友,李某軍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下來。
何某收到6萬元打點費之後分了3萬給王某,因為王某不止一次透露自己的關係很硬。
結果呢?王某也是個騙子,他並沒有把阮某撈出來,而是只拿錢不辦事。
一個多月以後,李某軍見女友還沒有出來,便跑到警局打聽情況,折騰了半天才知道自己被騙了。根據李某軍提供的信息,警方再次將何某帶回所裡,對於詐騙獄友男友6萬的事實供認不諱。
結合以上信息,女子何某不是一般人,拖欠工人工資就算了,工人討薪的時候還被她打一頓,一個女人這麼囂張實屬罕見。
上次因為打人被拘留10天,她沒當回事,反而把拘留變成了賺錢的機會,這說明她根本沒有悔改之意。
不過這次詐騙6萬元就不是拘留這麼簡單了,按照刑法第124條規定,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要收穫財富,就必須付出勞動,不管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都必須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框架內進行。
不義之財雖然來得簡單,但這些財富都是在損害他人正當權益的情況下得來的,必然承受相應的懲罰,進去了就是人財兩空的結果。
也奉勸大家對那些滿嘴跑火車的人不要太上心,當個樂子就可以了,沒人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坑,遵紀守法、腳踏實地才是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