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來就有撫養兒女成長的義務,而兒女也應盡贍養父母的責任,這不僅是我國的法律規定,也是我們中華民俗約定俗成的良好傳統。可是在福建有個男子,竟然因和妻子吵架,而將3歲的女兒丟棄在雨中!最後女童怎樣了呢?
據12月18日的媒體爆料,這件事就發生在去年10月19日的晚上,福建漳州漳浦縣。事發前,男子高某和妻子因瑣事大吵了一架,事後越想越氣,便將3歲女兒玲玲帶出門。
高某的家在漳浦縣杜潯鎮,他在將女兒領出門後,抱起上了摩託車,載著玲玲冒雨來到了附近的雲霄縣一家便利店門口。
隨後高某將玲玲扔下車,扭頭開車就走,一直沒再回來。當時已經是晚上7點多鐘,不僅下著雨,還非常的冷,玲玲在雨中大哭,非常可憐。
好在便利店的老闆及時發現了孩子,將她帶進屋,詢問詳情後,和孩子一起等待高某氣消了回來接她回家,可這糟心的父親卻一直沒等來,老闆只好報警向警方求助,最後玲玲在當天半夜11點左右被民警送回了家。
經審理,高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法律,涉嫌遺棄罪,被依法逮捕歸案,並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然而這一切還沒有結束。玲玲的母親並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孩子也經常跟著有了上頓沒下頓。
檢察院得知情況後,立即啟動相關程序,給玲玲撥了6000元的救助金,這個舉動獲得了網友們的一致點讚,紛紛稱讚太暖心。
法律固然鐵面無私,但在這威嚴的法律下,還有濃濃的人情味,給社會帶來了溫暖和關懷。而作為父母,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能遺棄自己的孩子,當時把玲玲扔下後回到家的高某,真的能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不顧雨中的女兒嗎?那這父親可是太可恨了!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