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李某曾被騙加入傳銷組織,後又與他人成立一家公司在網上發展會員,誘騙數十萬人加入「中國夢平臺」所謂的「空中課堂」,不但收取每人10元的建檔費,還夥同張某以光照集團名義下發通知,向會員發起眾籌,每人交2000元至10000元不等,允諾眾籌截止後30日內返現,54個月結束,交2000元可以獲得10000元收益,他們先後共收取會員費用計886050元。睢寧法院近日依法對劉某、李某和張某3人作出了判決。
受騙加入傳銷組織,開設課堂發展下線
2015年7月,被告人劉某、李某受騙加入中國人際網傳銷組織,兩名被告人為成為高級別會員遂開設課堂發展下線。2016年4月,兩名被告人脫離該傳銷組織,被告人劉某與在該傳銷組織認識的徐某成立東望網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並沿用中國人際網開設課堂模式招攬會員。
一年後,被告人劉某帶領被告人李某、張某等人創立中國夢平臺,繼續沿用中國人際網開設課堂模式招攬會員,以學習傳統文化、支持國貨、物聯網等內容為幌子招攬會員,允諾在課堂學習的統一定性為中國夢平臺股東會員,在「空中課堂」學習有機會成為「中國夢平臺」會員,股東會員享受優先權益,普通會員享受統一權益,並鼓動股東會員邀請親朋好友加入課堂,表示付出越多回報越多,誘騙數十萬人加入課堂,相繼在全國發展數千課堂。
其間,被告人劉某以集資維持平臺運轉為由,要求每名會員交10元建檔費。
為騙取廣大會員信任,被告人劉某與被告人李某、張某等人商議,2017年7月,成立山東光照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並以該公司為集團總公司,相繼設立了山東光照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6個子公司。
登記營業範圍為計算機信息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電腦圖文設計、醫療器械、日用百貨、餐飲等,被告人劉某、李某等人為公司股東,劉某任法定代表人,李某任經理,但上述公司均未實際運營。
2017年12月,被告人劉某、李某、張某召開共享經濟眾籌會議,並以光照集團名義下發通知,向會員發起眾籌,每人交2000元至10000元不等,允諾眾籌截止後30日內返現,54個月結束,2000元可以獲得10000元收益。截至2017年12月22日,共收取會員費計886050元。受害人報警後,劉某、李某、張某等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官提醒:不規範的經濟活動蘊藏巨大風險
睢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等人在沒有任何實際經營的情況下,以宣揚傳統文化等為幌子、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8萬餘名被害人錢款,欲對接所謂「國家項目」,以期獲得巨額財富,卻未投入正當合法經營活動,以致大額錢財無法返還,給被害人造成損失,涉及範圍廣、人數多,應當認定為以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依法予以定罪處罰。
睢寧法院近日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劉某、李某、張某犯集資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10萬元、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5萬元、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金3萬元,並責令被告人繼續退賠各被害人損失。
審理此案的睢寧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天上不會掉餡餅。」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投資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為幌子,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避免上當受騙。同時,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風險,一定要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此文來源都市晨報,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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