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賣身的女子
中國江西網訊 見習記者吳德強報導:6月30日,玉山縣解放路街頭出現一女子,僅著內衣,手持一張寫著「我要賣身」牌子,招搖過市,引來群眾圍觀。對此,玉山公安表示,該女子的行為已經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如果情節惡劣,還可能觸犯相關法規。
網傳圖片顯示,該女子當天只穿了一件黑色胸衣和一條紅色內褲,腳穿白色涼鞋,低頭行走在該縣解放路街頭,引來路人、司機紛紛側目。這些圖片在網絡上瘋傳後,引來無數網友評論:「什麼鬼」、「在玉山20年,第一次遇見「……對該女子的不雅行為難以接受。有網友表示,這種行為有傷風化,容易對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也有網友表示,現在社會上禮儀觀念淡薄,追求眼球文化,公安機關應當對這種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引導社會風氣回到正軌,讓中華「禮儀之邦」的美名繼續傳揚。
記者聯繫了玉山縣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未接到群眾報案,他們也是通過網絡才了解到這一事件,目前對於該女子的身份,以及背後原因暫時還不清楚,正在通過各方渠道進行了解。但不管該女子是出於何種原因,她的行為已經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如果情節惡劣,還可能觸犯相關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