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1 21:19:15 來源:滁州網
未獲得其配偶的同意或追認,且白某並無理由相信該贈與行為系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並非善意第三人,損害了小呂的合法權益
丈夫在外,瞞著妻子與女員工發展不正當關係,多次「借款」給其買房又購車。妻子獲悉後,怒告女員工要求返還不當得利。近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該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依法判決被告返還69090元。
小呂(化名)與閘某(化名)系夫妻關係。丈夫閘某經營某房產中介公司,白某(化名)為其公司女員工。工作期間,白某以生活費、買車、購房為名,陸續向閘某借款,礙於兩人的關係,閘某未與其籤訂借條,直接通過微信、支付寶向白某轉帳共計89522元,並於5月20日為其購買一塊手錶,價值9090元。小呂得知後,要求白某還款,被對方拒絕不理。小呂以不當得利為由將白某告上法庭,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返還98612元。
白某辯稱,訴請中的89522元為閘某發給其的業務提成以及代收客戶的定金,而非不當得利,也並未收取閘某所買手錶。故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南譙法院審理認為,訴請中的89522元中,白某獲得的40000元、20000元,金額明顯超過一般提成金額,其關於上述兩筆收入的辯解亦無證據支持,法院不予採信。對於閘某購買手錶消費的9090元,因該手錶的實際售後服務表及購表籤收單、顧客手機號上均載明顧客為白某,考慮到閘某與白某之間關係,又是5月20日這一具有特殊含義的日期,故法院對原告這一主張予以採信。因此,白某所獲得的兩筆轉帳60000元及購買手錶所支出的9090元應系閘某所贈與。該贈與行為,系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未獲得其配偶的同意或追認,且白某並無理由相信該贈與行為系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並非善意第三人,損害了小呂的合法權益,該贈與行為應屬無效,系不當利益,受損失的原告有權請求其返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大家,婚姻不易,夫妻間應以忠實忠誠為準則,以道德規範為準繩,勿要挑戰公序良俗,觸及法律底線。
(王中傑 姜豔豔 記者胡文峰)
責任編輯:劉鳴
免責聲明: 網站內所有新聞頁面未標有來源:「安青網-安徽青年報」或「安青網」LOGO、水印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與安青網聯繫。轉載稿件僅為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網觀點,亦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