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派駐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江津區紀委監委幹部隊伍結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調江津區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工作人員。
一、選調對象和名額
1.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崗位3名(參公崗位,工作地點在區級部門):限重慶市江津區內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2.區監委派出監察室工作崗位5名(行政崗位,工作地點在派出監察室駐在鎮):限重慶市江津區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報名人員經選調後,根據職位(崗位)編制性質重新確定編制身份。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過硬,對黨忠誠,綜合素質好,勤奮踏實,群眾公認,清正廉潔;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後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在同等條件下,有紀檢工作經歷或審計、財務、法律等相關專業畢業的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選調範圍:
1.尚在試用期的;
2.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急需辦理的;
3.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合同、協議、招錄簡章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承諾誠信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採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報名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資格,後果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幹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考資格,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報名時間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人員下載並填寫《江津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派駐派出機構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將《報名表》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複印件報區紀委監委組織部(區行政中心1625室),由江津區紀委監委根據報名人員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和考察
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將組織面試,根據面試情況提出擬考察人選,經區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後進行考察,考察後提出擬選調人選報區紀委常委會審定。
(四)試用
擬選調人員在江津區紀委監委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
(五)調動
試用期滿後由江津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經區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後確定選調人選,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公開選調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幹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犯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江津區紀委監委對公開選調工作擁有最終解釋權。
(三)諮詢電話:
江津區紀委監委組織部(聯繫電話:81220272)
附件:江津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派駐派出機構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重慶市江津區紀委
重慶市江津區監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