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樹人)
導讀:隨著社會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賺錢門路,有一定能力的就會做一些需要用一定技術的工作,有一定體力的,就會做一些需要體力的活。但是總有些人喜歡投機取巧,不付出相應的努力,就想得到豐厚的回報。
根據看看新聞報導,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中午,合肥男子在當地的一家彩票店,以拍照為理由,搶走了三張十三萬元的中獎彩票。
搶走十三萬元大獎
這家彩票店的老闆是吳先生,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時候,吳先生有事外出了,當時看店的是吳先生的父親,吳老先生。當天中午,有一男子到彩票店裡買彩票,據了解,這名男子是這家店的常客,而且與吳老先生挺熟。
在與吳老先生的聊天過程中,他得知了,店裡有客人預存的三張彩票,而這三張彩票總共中了十三萬元的大獎,因為與吳老先生比較熟,該男子告訴吳老先生,他想要拍一下這三張彩票,發朋友圈,吳老先生答應了他。
接過吳老先生手中的彩票,男子便開始了他的計劃,他先將這三張中獎彩票放在一旁,然後拿起手機假裝拍照,之後趁吳老先生不注意,他將這三張彩票扔在地上,用腳踩住,最後再人不知鬼不覺地將三張彩票撿起來,放進自己的口袋中。
之後,男子將自己買的三張彩票還給吳老先生,結果,卻被吳老先生發現這三張彩票被調過包。對於此事,男子表示他不知道,之後,在吳老先生要搜他身的時候,他立馬跑了出去,吳老先生也追了出去,但沒有追上,最後,吳老先生報了警。最後,警察在一家兌彩中心抓到了該名男子,但男子並不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目前,這件事還在調查中。
天上不會掉下免費的餡餅
看到此新聞,網友紛紛表示,這名男子想錢想瘋了,不是自己的財產,為什麼要去拿呢?不是自己的東西,拿到手了之後也會失去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還有網友替這名男子擔憂道,這名男子的行為是屬於犯罪行為嗎?在彩票還沒兌獎的情況下,那男子偷走的是三張彩票,還是十三萬元?有網友替他解答道,中獎彩票屬於有價證券,搶劫數額大的話,需要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公私財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我們需要錢,我們應該通過合法途徑去獲得,不應該採用違法手段。
部分信息參考來源:看看新聞
編輯:林晨
校對: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