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師》熱播到現在,藍紅正式出場了,以前的劇集中也有藍紅的鏡頭,但人物沒有全面展現出來,只能算是出現,今天的劇情中,藍紅充分表現了她的本質。
當年,藍紅與羅檳相戀多年,在婚禮的前夕,不辭而分手,一個月後嫁入豪門。今天劇情道出了分手的原因,原來是羅檳的父母出資為他們買了婚房,藍母要求房產證要加上她們母女的名字,羅檳的姐姐拒絕了這個要求,藍紅就此認定羅家全家庸俗,於是不辭而別。
藍紅的理由是,她母親為她的未來擔憂,所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她們的名字,是正常的,羅家拒絕這個要求,是看不起她家,所以羅家是庸俗的。你母親擔心你的未來是正常的,羅家擔心自己的財產安全就不正常嗎,羅家拒絕了藍家的要求是庸俗的,而提出這個要求的藍家,是不是比羅家更庸俗。買房你不出一分錢,房產證不但要加上你的名字,還要加上你媽的名字,別人還不能拒絕,在與羅檳爭議這麼無理的要求時,還是那么正義凜然。
慄娜和羅檳的姐姐都說藍紅是為了錢財,有錯嗎,藍紅嫁入豪門時為什麼沒要房,是不是怕人家懷疑她們庸俗,怕人家就此不娶而不敢說?
藍紅離開羅檳一個月,即嫁給了豪門董事長孫浩瀚,是為了愛情還是為了金錢?一個月的時間,要先忘掉一個人,再衷情於一個人,還要籌備婚禮,而且是豪門的婚禮,時間太緊張了。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或者是藍紅在與羅檳籌備婚禮時,同時在與孫浩瀚熱戀,或者是為了金錢嫁給孫浩瀚,只幾天的時間,就決定嫁給一個大自己十五歲的人,說這是真情,還真缺少一點說服力。
藍紅再次到權璟律師事務所上班,被安排在顧婕的原辦公室,顧婕原是這裡的二號人物,肯定辦公室也是僅次於封印的房間,但藍紅並不滿足,她要當高級合伙人,原因是現在的兩個高級合伙人,當年和她同時在這裡做實習律師,藍紅自認為水平不在羅檳、何賽之下。且不說羅檳、何賽的地位是二人多年拼出來的,僅就藍紅在前夫公司做法律顧時,一個案子兩審失敗,何賽在三審中轉敗為勝,就足以說明羅、何二人水平比她高,但藍紅在提出過分要求時,是那麼的坦然。
藍紅為什麼能再次到權璟律師事務所上班,是因為她拿自己的案子做了投名狀,這是一個1.5億到8億的大買賣,封印當然沒有理由拒絕。但是當藍紅在權璟全部安頓之後,明日劇情簡介已經透露,她要把這個案子拿給別的律所代理。
兩集的劇情,給出的信息量很大,至少對藍紅的揭露很多,能不能說藍紅是一個自以為是、貪圖富貴、絕情寡義、唯利是圖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