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撫順16歲男子宋某在當地和一群未成年惡少混跡一起,無事生非,經常打架鬥毆。宋某等人屢次因瑣事聚眾鬥毆,還毆打同齡人敲詐勒索「保護費」。2020年12月,宋某因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數罪併罰,被判刑七個月。
16歲的宋某是遼寧撫順新賓人,初中文化,農民。他在當地經常和一群未成年惡少混跡一起,名聲很差。
2020年5月31日,14歲的王某因懷疑15歲的李某調戲其女友滕某,二人發生爭執,王某遂找其「大哥」李二(化名)幫忙,李二再次與李某發生爭執,雙方約定於新賓滿族自治縣永陵鎮客運站大橋南側打架,李二糾集宋某等多人前往永陵。李某則找了15歲、14歲的多名「兄弟」幫忙。
當日下午3點,雙方在永陵鎮客運站大橋南側見面,賈某、李某等人以為已講和離開,後宋某則帶著王某和另一名13歲小夥,三人毆打了李某。
宋某的惡行還不止這一樁——因為宋某「大哥」李二和14歲的任某存在少許債務糾紛。2020年6月4日17時許,李二帶著宋某和其他幾名未成年人在新賓滿族自治縣彩虹橋遇見任某後,將任某帶至新賓鎮旺多多旅店樓後及新賓鎮南山上並索要錢款,期間宋某等人多次毆打任某,由於任某無錢交出,於是將任某華為榮耀9X手機拿走並以800元價格賣掉。
案發後,宋某於2020年6月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法院認為,宋某積極參與他人組織的聚眾鬥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聚眾鬥毆罪;積極參與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近日法院數罪併罰,判處宋某拘役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