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9月15日訊(記者 季宇軒)近日,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禁食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退出補償及動物處置方案》(下稱《方案》)。《方案》中明確,妥善處置人工繁育場,儘量減少人工繁育單位損失。對受損養殖場(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給予補償,根據實際情況和物種習性科學處置在養野生動物。
《江蘇省禁食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退出補償及動物處置方案》公布
對野生動物如何處置?對依法取得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方案》中指出,對依法取得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人工繁育物種已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和《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農漁發〔2020〕15號)的,林業主管部門撤回並註銷所核發的許可證件或文書,移交農業農村部門分別按照畜禽、水生野生動物、水生動物進行管理。
對依法取得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人工繁育物種兼有非食用性用途的,要尊重人工繁育場經營主體的意願,允許轉為科研、藥用、展示等非食用性生產經營方向繼續養殖,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積極創造條件予以支持,林業部門做好許可證件或文書的變更、換發並加強後續監管。
對依法取得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以食用為目的從事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撤回並註銷所核發的人工繁育許可證件或文書,並依法給補償。相關從業機構應停止為食用目的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等活動。
對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養殖藍孔雀從業機構,停止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並依法給予補償。
如何補償?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給予補償
對違法從事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活動的機構,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是對無法說明在養野生動物合法來源、超出許可證範圍養殖野生動物和非法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要查實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罰。違規取得行政許可或違法從事繁育利用的不予補償。
針對禁食野生動物分類處置給部分從業機構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方案》中也明確要依法給予補償。並特別指出補償範圍是因政府行為關停的合法人工繁育場,以及因處置在養野生動物造成其他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給予補償。補償標準重點考慮在養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併兼顧養殖設施投入和養殖模式等因素。
蛇類、雁鴨類等將這樣處理
對《決定》發布後不得以食用為目的繼續養殖的在養野生動物,要遵循保護優先、科學指導、統籌兼顧的原則,參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結合實際做好科學處置。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在養動物處置工作,省、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監督。我省屬于禁食範圍的在養陸生野生動物主要按以下方式分類處置。
(一)蛇類。蛇類具有較高的藥用、皮張、蛇毒等非食用性利用價值,我省現存欄在養的蛇類中養殖量較小的赤鏈蛇、烏梢蛇、尖吻蝮等,總體上可調整到藥用等經營方向繼續合法養殖;眼鏡蛇、滑鼠蛇、王錦蛇等養殖量較大,超出實際需求的,可考慮部分調整到藥用等合法養殖經營方向。我省蛇類原則上不實施放歸自然。
(二)雁鴨類。主要養殖種類包括鴻雁、灰雁、斑嘴鴨等,均為在我國有居留期的遷徙候鳥,除少量可調配給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或用於製作科普標本外,主體上實施放歸自然。
(三)雉類和其他鳥類。主要養殖種類包括灰胸竹雞、白骨頂、黑水雞、藍孔雀等,其中:藍孔雀為外來物種,不得放歸自然,可收容、調配用於動物園、野生動物園觀賞展示或製作科普標本等;其餘雉雞類和鳥類為我國原生種,除調配給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或用於製作科普標本外,總體上實施放歸自然。
(四)豪豬、果子狸、豬獾、狗獾等獸類。上述物種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在我省有自然分布,除少量收容調配外,主要通過分散實施放歸自然和無害化處理進行處置
行動分為三步走,今年9月30日前全部補償到位
記者了解到,2020年8月10日前,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林業、財政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村委會(居委會)認真核實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存欄的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種類、數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育許可證件等情況。並完成現場核查、登記造冊。
2020年8月30日前,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林業、財政等部門對登記造冊補償清單予以公示。省財政部門根據各市、縣(市、區)補償資金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優先考慮涉及陸生野生動物養殖的貧困戶(脫貧戶)和邊緣戶,確保不返貧致貧。
2020年9月30日前,補償到位以後,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林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科技、衛生健康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村委會(居委會)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組織實施〈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的函》制定處置方案,及時處置到位。
江蘇省陸生野生動物退出補償參考標準。
校對 王菲
來源:揚子揚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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