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特約評論員 李迎春
(作者為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這種在「文字迷宮」裡繞圈圈,把當事人繞暈、把自己繞糊塗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並非鮮見。其本質都是權力的任性和怠惰,在很多時候,如果不是真正將民眾的利益裝在心中,不是真正將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貫徹到日常履職行為當中,要揪住這個狐狸尾巴,的確非常費勁。
根據中青在線報導,江蘇師範大學文學碩士紀元2016年報考了江蘇徐州一家事業單位,筆試、面試均為名列第一,但徐州市人社局以專業不符為由取消了她的錄用資格。23日下午,徐州鐵路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確認徐州市人社局行為違法,但不支持紀元恢復其聘用資格的請求。判決甫出,不僅紀元的家屬不理解,許多網友也疑惑重重。
判決是不是有問題?這是許多網友和民眾所關心的一個方面。就法院判決本身而言,並不存在多大問題,法院判決基本符合我國現行行政訴訟的有關規定。在該宗招錄考試的過程中,紀元通過了報名初審、筆試、覆審、面試,進入了體檢考察,相關審查都未曾出現「專業不符」。在最後錄取環節,徐州市人社局提出紀元專業不符,明顯違背了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違反了正當程序原則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程序的要求。
正是在此種意義上,一審判決確認了徐州市人社局取消紀元錄用資格行為違法。很多人奇怪的是,為什麼確認了徐州市人社局行為違法,為何不能直接恢復紀元的錄用?這一方面關乎司法權的限度,在絕大多數情形之下,法院判決不能直接明確「行政機關應該如何作為或者不作為」,否則就有幹預行政權行使的嫌疑;另一方面,編制的確立、招考、錄用等都需要依法、依規進行,不能隨意為之。在該崗位已經錄用了相關人員的情形下,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都無權直接創設和增加相應崗位來滿足紀元的主張。
或許,絕大多數民眾所憤慨的,其實是徐州市人社局的任性與怠惰。在民眾心裡,你人社局在報名審查的時候沒說專業不符,筆試、覆審的時候也沒有「專業不符」,到了錄取的時候你說「專業不符」了,感覺有點把當事人當猴耍。在如此重要的事項上,徐州市人社局如此隨心所欲、前後不一,其背後透射的是權力的任性與怠惰,是對於普通百姓的輕慢與漠視。
這背後不僅僅是「專業符不符」的問題,也不僅僅「文字迷宮」,而是行政機關自身履職不清、履職不全、履職不準還百般抵賴的問題。對於「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是不是「中國語言學」,是類指還是專業,如果說人社局不清晰,那會讓許多人笑掉大牙。這個你都不懂,這個你都不清楚,你對得起你的收入、對得起你的崗位、對得起你的職務麼?
「中國語言文學」是學科大類還是具體專業,徐州市人社局在這樣的問題上設置了一個「文字的迷宮」。之所以是「文字迷宮」,是因為徐州人社局不是從崗位的需要出發、不是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出發,而是從緊緊拽在自己手中的那把權力小尺來進行度量,並進而讓人不明所以。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解不開這個「迷宮」,紀雲就讀大學的證明及用人單位的說明也解不開這個「迷宮」,在徐州市人社局看來,儘管這些依據、證明和說明更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符合依法行政的真正要義,但它們都未能體現出對人社局權力與權威的足夠尊重和足夠卑微。「天上地下,我說對才對,我說不對的,對也不對」,這才是徐州人社局個別領導心中的「小九九」。
這種在「文字迷宮」裡繞圈圈,把當事人繞暈、把自己繞糊塗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並非鮮見。其本質都是權力的任性和怠惰,在很多時候,如果不是真正將民眾的利益裝在心中,不是真正將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貫徹到日常履職行為當中,要揪住這個狐狸尾巴,的確非常費勁。因為,權力的這種任性和怠惰,披著合法的外衣,時而堂而皇之、時而理直氣壯,法院尚且奈何不了,何況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