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蘭蘭 12月8日,樂居財經獲悉,深圳市金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地物業」)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7880元,執行法院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據悉,金地物業曾涉司法案件599起,歷史被執行人6次,歷史被執行總金額超43萬元。據裁判文書統計分析,所涉及案件中,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最多,達237起。
金地物業成立於1993年3月,法定代表人為閆智廣,註冊資本為2億元。該公司由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金地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別為99.7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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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