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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給南方小夥伴科普一下:北方大部分地區到了冬季是有集中供暖的,根據取暖期的長短,享用供暖的用戶會按照當地的供暖價格交納採暖費。比如遼寧省的取暖期從每年的11月1日開始至次年4月1日結束,用戶需按照房本上的建築面積交納取暖費23—28元/平方米,所以,南方的小夥伴們該知道為啥每逢冬季北方的老百姓都要對供暖企業口誅筆伐了,因為大家已經掏出了真金白銀,但沒享受到意象中的溫暖如春。
與一部分受暖用戶披著棉衣在臥室裡瑟瑟發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北方各地的供熱企業老總及工作人員們面對百姓的責問卻時不時的曝出金句,直衝各大媒體的熱榜,可謂熱度經久不散。這不,吉林白城通榆縣有居民向熱力公司投訴供暖不達標,隨後熱力公司一位負責人到居民家現場查看時給出了讓居民自己「釘塑料布」的貼心建議,當居民質疑「哪裡有住樓房釘塑料布的」,這位負責人隨口反問:「那你為什麼冬天還穿棉褲?」一時噎得這位居民目瞪口呆、啞口無言。
相比之下,熱力公司的這位負責人算是非常「熱心」的,畢竟親臨現場還給出「貼心」建議,反駁用戶時「有理有據」,再看眾矢之的的供熱企業趁著陽光明媚上門在用戶家的客廳明窗前測溫18±2℃的達標結果是不是更讓人無法反駁呢!
當然,供熱企業的老總們時不時口出金句只能反映個別熱企的工作態度與作風,會否直接影響到供暖效果不是百姓能妄下結論的,但供暖變成老大難的一個主因是毋須辯駁的,那就是供暖效果與企業利益成反比。最直接的例子是熱力企業將部分成本指標硬性的攤派到分布在各小區的循環泵站,於是,少開機還可以睡懶覺,何樂而不為?而公司方則一派義正言辭,揣著明白裝糊塗。這種現象是不是普遍存在大家可以細品,細細的品。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國家出臺供熱達標溫度18±2℃的標準是在以全民達到溫飽為目標的歷史年代,進入到全民小康的新時代,18±2℃的達標溫度還能滿足百姓的生活需求嗎?
另一個角度,供熱企業既然是企業,追求利益無可厚非,但滿足需求、提高服務水平才是企業立足之本,不該讓18—2=16℃成為那些僅憑壟斷優勢而霸氣的不良供熱企業的尚方寶劍,更不該再有官員念著「供暖不是為了讓你熱,而是讓你不冷」的經來為企業的低質服務打掩護。
解決供暖不達標的問題似乎很難,除因某些企業靠著「近親」的關係難以從根本上改變態度,18±2℃的標準恐怕也難以說提高就提高,就連近幾年呼聲越來越高、近乎公平的熱計量收費方式在大部分地區也似乎無法施行,其中的緣由實在耐人尋味。
最後一個問題想與所有人共同探討:作為消費者,如您購買的商品存在明顯的缺斤少兩、商家還態度強硬時,您是要退賠還是期望商家給補足差價呢?為啥面對供暖的「缺斤少兩」時,所有人的訴求都是補足差價而沒人提到「賠付」呢?歡迎您在留言區發表您的看法。
文章素材來源:微信公眾號「熱榜冷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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