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共青團中央近日發出通知,規定共青團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
通知說,一段時間以來,「法輪功」組織在有些地方蔓延。團員青年中也有極少數人修煉「法輪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已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決定予以取締。公安部也就此發出通告。按照黨中央《關於共產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的要求,為保持共青團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就共青團員不準修練「法輪大法」(法輪功)作出規定。
通知指出,要充分認識「法輪功」組織的政治本質和嚴重危害,明確要求共青團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共青團是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共青團員必須自覺遵守《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堅定地信仰馬克思主義,決不能信奉「法輪大法」。各級團組織要引導廣大團員青年深刻認識「法輪功」的政治本質和嚴重危害,深刻認識修煉「法輪大法」是與團的性質和宗旨相背離的,是團的紀律所不允許的。每一個共青團員都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
通知說,要針對「法輪功」問題在全團集中開展一次學習教育活動。各級團組織要從現在起,針對「法輪功」問題,在全體團員中集中開展一次學習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要以江澤民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黨中央關於「法輪功」問題的指示精神為指導,使廣大團員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和無神論的教育,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使修煉「法輪大法」的團員脫離「法輪功」組織,從思想上與其劃清界限,自覺回到黨的正確立場上來;使基層團組織經受鍛鍊和考驗,加強和改進團員的教育管理,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學習教育活動分為學習提高、教育轉化和組織處理三個階段,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各級團組織要發揮黨聯繫青年的橋梁紐帶作用,團結廣大青年積極分子,加強對青年的教育引導,把工作做到青年中每一個「法輪功」練習者身上,一幫到底,引導他們脫離「法輪功」組織,不參加「法輪功」組織的任何活動。各級少先隊組織要在少先隊員中開展學習科學、熱愛科學、反對迷信的教育活動。
通知要求嚴格掌握政策界限,耐心細緻地做好團員中「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轉化工作。團組織要通過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絕大多數參與修煉「法輪大法」的團員提高覺悟,轉變態度,同「法輪功」組織在思想上劃清界限,在組織上脫離關係,自覺回到黨的正確立場上來,並且主動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輪大法」,積極配合黨、團組織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周圍群眾特別是青年的工作。在學習教育活動中,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一般參與修煉「法輪大法」的團員,能主動脫離「法輪功」組織,並從思想上與其劃清界限,不作為問題提出。參與「法輪功」的組織、宣傳活動的一般骨幹,能主動脫離「法輪功」組織,從思想上與其劃清界限,並揭露「法輪功」問題的,不予追究。錯誤嚴重的重要骨幹,應視情節給予團紀處分;有悔過或立功表現的,視情況可不予追究或從輕處理。經反覆教育仍堅持不改的,團組織應勸其退團,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對極少數有政治意圖、存心作亂的幕後人物和策劃者、組織者,要開除團籍。對那些一時思想不通,但已不參加「法輪功」組織的一切活動的團員,允許有一個認識轉變過程,團組織要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組織處理工作一般放在學習教育活動的後期進行。
通知還要求各級團組織加強領導,切實負起政治責任。各級團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責任感,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和政治責任。要認真研究問題,投入足夠的精力,抓好這項工作。
1999年7月23日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