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據新京報報導,廣西防城港一名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涉嫌多次性侵12歲少女。據悉,嫌疑人和受害者母親繫戀愛關係,防城港市城東派出所民警表示,嫌疑人已於16日被警方控制。目前,審訊、取證等工作仍在進行中。
罄竹難書
46歲武裝部長強姦女友12歲女兒
一份"關於防城區一名學生被街道辦幹部猥褻、強姦的情況報告"顯示,受害女孩現12歲,是一名小學五年級學生。嫌疑人嚴某現46歲,是防城區某街道辦事處幹部,其與受害人母親繫戀愛關係,嫌疑人多次趁女友不在家,對其女兒實施猥褻、強姦犯罪。
上述《情況報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抄送給"防城港市教育局"。落款日期為2020年8月17日。
8月19日,涉事嚴某所在街道辦單位的一名值班人員表示,嫌疑人確為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長,此人於上周開始公休。"幾天前,嚴某已休假,沒來上班。"具體情況自己不清楚。
而防城港市防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值班人員則表示,"不太清楚,這件事情不能透露的"。
警方介入
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8月19日,防城警方發布通告稱,2020年8月15日,防城警方接到唐某某報案,稱其表妹被強姦。經偵查,8月16日,我分局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嚴某抓獲歸案。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嚴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澎湃新聞消息,防城港市城東派出所民警表示,"現在不知道嚴某現在是在看守所還是分局,具體報案時間是8月15號23點多,報警人稱表妹被繼父性侵了。"8月16日凌晨1時許,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嚴某抓獲歸案。
這名警方工作人員表示,受害女孩母親和嫌疑人沒有領證,還是戀愛關係。目前,犯罪嫌疑人嚴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無獨有偶:12歲少女遭繼父性侵4年,繼父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據人民日報報導,2008年,單親媽媽單娟(化名)與張軍(化名)結婚,婚後3歲的小可和媽媽與繼父一起生活。
2013年5月,單娟赴國外打工,2017年4月回國。張軍趁單娟出國或在家不注意的時候,在明知小可未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利用教養關係,分別在家中、酒店等處,長期對小可實施姦淫。
2017年8月14日晚,張軍在與妻子單娟、繼女小可在家中臥室內床上一起躺著休息時,趁單娟不注意,對小可實施猥褻,後被單娟發現。
8月17日,單娟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日張軍向公安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最終,法院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數罪併罰,判決被告人張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這是一起繼父利用教養關係對繼女實施的性侵犯罪典型案例,該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人類倫理道德底線,對受害女生生理心理造成嚴重摧殘,社會危害性大,影響十分惡劣。
惡魔在身邊:90%以上的兒童性侵者是家人或熟人
據聯合國統計,全球有約10%的女童遭受過不同程度的性侵犯。數據顯示:90%以上的兒童性侵者是家人或熟人。30%是孩子的親戚:他們可能是家庭中的男性長輩;60%是孩子熟悉的人:學校或幼兒園的老師、課外班老師、教練、保姆等等;只有10%是陌生人。
而重組家庭的家長們更應多加關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相對複雜的家庭人際關係往往會對未成年子女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性格的形成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此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黃澤學強姦案,引發網友強烈譴責。2003年冬季至2014年期間,犯罪嫌疑人黃澤學以金錢引誘、毆打、威脅等方式,多次對其繼女晉某甲、晉某乙、晉某丙進行姦淫。
警方調查發現,晉某乙住校讀書期間,黃澤學還發手機簡訊到晉某乙同學的手機上,威脅晉某乙必須回家與其繼續發生性關係。2014年5月的一天,黃澤學授意其親生女兒誘騙女同學晉某某留宿其家,趁晉某某睡覺時欲強姦晉某某,遭晉某某反抗並提出要回家而未遂。
熟人作案的主要特徵表現在施害者多為負有對未成年人"特殊職責"的成年男性,他們利用未成年的信任和不敢反抗肆意犯罪,而受到傷害的孩子,內心往往隱藏著無法言說、不敢觸及的痛苦,長久以往變成了一個不堪的秘密。
而往往童年時期的受害者因為沒有得到正確的性教育,處於懵懂期,被性侵常常不自知。因此,性教育就顯得無比重要,我們要正視這個問題,對孩子進行合理的性教育,永遠沒有太晚的開始,要儘早進行。
來源:斑馬民生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