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華夏史譜(文章原創 ,版權歸本人所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1944年6月16日早上七點半,哥倫比亞中央懲教所正在進行一次特殊的行刑。行刑的對象是一位剛剛年滿十四歲的非洲小男孩喬治。在三個月前,喬治以謀殺罪和強姦罪被判處死刑。喬治雖然只有十四歲,還只是一位未成年的孩子,但是因為當時法律規定,只要年滿十四歲就算是成年人,所以喬治沒有辦法受到減刑的優待。經過法院審判,喬治最終將會被送上電椅,用高強電流來終止他幼小的生命。
01即將被處死的小男孩喬治
行刑開始之前,喬治的手臂夾著一本厚厚的聖經。這是一本象徵著美感與幸福的書籍,同時也是讓喬治通往天堂的書籍。喬治被帶到了電椅前,為他行刑的人想要把他固定在椅子上,可是由於喬治的身材太過矮小,所以始終沒有辦法固定下來。畢竟,喬治才十四歲,他的體重也不過才90磅。為了讓行刑順利進行,他們將喬治身邊的那一本聖經拿了下來,墊在了喬治的屁股下方,這才讓喬治得以穩當地固定在電椅上。
電流被接通了,喬治在強烈的電擊之下痛苦哀嚎著。可是沒有人想救他,也沒有人能夠救他。就這樣,年僅十四歲的喬治在掙扎中停止了呼吸。從此,死無對證,喬治被扣上了殺人、強姦的罪名。然而,在70年後,法官卡門·馬倫再一次調查當年的案件。最終,他發現了新線索,並且推翻了當年法院的審判,讓蒙受冤屈70年的喬治得以昭雪。
02真兇浮出水面
事實證明,喬治確實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兇手已經承認,只不過兇手早早就去世了。他在去世之前坦白了他的殺人罪行。當年,他將兩名白人女孩貝蒂和瑪麗殺害之後,藏到了溝裡。當時種族歧視問題較為嚴重,白人和黑人不可居住在同一個區域,所以在他們之間被一條鐵路給隔開了。那位真兇是一位白人,他在殺害了兩名前去找花的小女孩之後,就不敢出來自首。而無辜的黑人男孩喬治則成為了他的替罪羊。
03草率至極的審判
當時,喬治被警方抓到了拘留所,而等待他的是一場無比草率的審判。為何這樣說呢?從審判準備到最終結案的時間還不到一天,而且法官們做出最終判詞的時間也只有短短的十分鐘。然而在這樣草率的審判流程中,那些代表正義的法官、律師卻可以羅列出清晰、詳細的罪證來指控喬治。喬治在那些「證據」面前絲毫沒有反抗的能力。真像真的如法官所做的判詞一樣嗎?看下審判的人員就知道了。
04真相背後細思極恐的細節
當時參與審判的人員多達上千人,然而若有的人都是白人,他們禁止黑人進入法院聽審,也禁止小男孩的家人為他作證。另外,在眾多、陪審人員中還有真正殺人兇手的家人。法官們就是想要讓喬治就此死去,至於他是不是真兇已經不重要了。此次案件細思極恐,這是種族歧視下的一場大冤案。
05可憐的喬治魂歸天堂
喬治後來被埋葬了,他的墓碑上沒有刻上一個字。那場冤案,讓十四歲的喬治成為了白人的替死鬼,最終花了七十年才沉冤得雪。在當時的社會,視黑人生命如草芥的案子也是時有發生。因為在種族歧視之下,黑人總是低人一等,受到白人的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