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某人:
這是你去雄安的第56天,你知道這看似短短的56天,對於我來說,就好像過了幾個世紀那麼長。掐指算算,我們結婚也有10年了。
10年間,我們沒有過什麼大的矛盾,不過都是些小吵小鬧,我也曾時常對你說,你是我的提款機,是我的終身糧票。在我們的小家裡,我只要負責貌美如花,你負責賺錢養家。
你曾打趣地問我:「就算我幾個月,幾個月不回來,你也沒關係嗎?」
我一臉認真的模樣一邊點頭一邊說:「那有什麼關係?男人就該以事業為主。」
可是你卻不同意,你說掙錢是為了我們的家,可如果為了掙錢,家都散了,那掙錢還有什麼意義。我還笑話你是個離不開家的孩子。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自己才十那個離不開家的孩子,而你就是我離不開的家。人就是這樣,很多時候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失去了才知道曾經的幸福。
那天,你告訴我,叔叔給你介紹了一份在雄安的工作,一個月工資雖然不高,但未來穩定。
你說你不想去,說你捨不得我,我一臉嫌棄的嘖著嘴批評你沒有擔當,還義正言辭的說:「好男兒就應該志在四方,而不是守著老婆孩子熱炕頭。」
你聽了我的話,第二天就背著行囊,坐著火車去了雄安。
我以為到了新環境,你會適應不了,可兩天後,我才知道,你早已適應了新工作,而適應不了新生活的那個人反而是我自己。
第一天,想你。
第二天,想你。
第三天,還是想你......
下了班,回到家,家卻少了一個你,特別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四下靜悄悄的,除了呼吸聲,就是手機裡的電視聲。才發現自己早就適應了有你在身邊嘮叨的日子,哪怕你不說話,捧著手機靜靜地坐在我的身邊。
每次,給你發視頻打電話,都好想告訴你我有多想你,可話到嘴邊又說不出,因為那個叫你出去的人,是我。
我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或許只有經歷過分別,才懂得團聚的幸福吧。
你沒出去上班前,我從覺得,你在我心裡的位置這麼重要,可你離開後,我才知道,你早就成了我的主心骨,是我家。
最後,我想對鍾某人你說一句:「老公,我想你了」,但僅限於此,因為我不想讓你聽到,我怕你會得意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