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淮北市委批准,淮北市紀委監委對淮北市商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昇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昇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情節較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市紀委監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昇平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主任科員。(6月9日 中安在線)
乍一看,這個通報似乎有理有據,有因有果。理:「嚴重違紀」;據:「立案審查調查」;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情節較重」;果:撤職,降職。再細看,卻是含糊其辭,語焉不詳,看完讓人云裡霧裡,一頭霧水,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李昇平的「嚴重違紀問題」主要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造成不良影響,情節較重」。李昇平違反了黨的哪一條紀律,造成了什麼樣的不良影響,「情節較重」到什麼程度,通報裡沒有說明。
儘管通報言之無物,但此事卻是有「前情」的。據6月8日《新京報》報導:「記者從淮北市商務局局長朱德海獲悉,此前被實名舉報婚內出軌生子的副局長李某某已被停職接受調查。此前,陳先生稱,女兒目睹了二人出軌過程並書寫舉報信給紀委。隨後,陳先生發現小兒子非親子關係。」
根據陳先生的說法,李昇平與其妻子長期婚內出軌,並生下了這個小兒子。此外,李昇平還趁其出差時跑到他家裡睡覺。陳先生的女兒不讓李副局長來家裡,李副局長就唆使陳先生的妻子毆打女兒。
這些舉報究竟是真是假?這些令人憤怒的細節是否為杜撰?目前恐怕不好評說。畢竟,有關部門雖然處罰了李昇平,但沒有直接地對這些信息進行證實和披露。
然而,如此語焉不詳的處置,恰恰是存在不小問題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而情節嚴重的,則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陳先生及其女兒的舉報信息的真假,關乎李昇平的行為的定性——究竟是「情節較重」還是「情節嚴重」。當地沒有對此關鍵信息進行認定和披露,這意味著,公眾無從驗證其當前對李昇平的處置是否合理。
耐人尋味的是,擔任淮北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之前,李副局長曾擔任淮北市紀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相山區紀檢書記長達十年時間。
就本案,筆者向多位老紀檢請教,大家一致認為,既然是依紀依規來處理,就應該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準確認定違紀性質,恰當予以處理,不能辦含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