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一屆的新加坡新藝國際鋼琴大賽是專門針對於專業青年鋼琴家的國際大賽。第一屆比賽將於2014年7月1日至12日期間舉行。該比賽旨在促進新加坡作為區域文化中心的發展,為中西方文化的聯繫搭建一個平臺,吸引世界上最優秀的年齡在18-32歲的青年鋼琴家的參與,以高水平的專業的表演為觀眾們獻上一場藝術盛宴。該比賽的獎金豐厚,總獎金達60000新元,其中,一等獎獎金達20000新元,同時,還有獲得CD發行及音樂會巡演的機會。本屆比賽的評委都是來自世界著名音樂院校的教授。
新藝囯際鋼琴比賽為有才華的年輕人提供了一個在競爭環境中進行藝術交流的寶貴機會。
評委組成:由世界著名的鋼琴家組成。
Joseph Banowetz,北德克薩斯州大學;
David Dubal,朱莉亞音樂學院;
Nelita True,伊士曼音樂學院;
Murray McLachlan,歐洲鋼琴教師協會主席。
比賽類別:鋼琴
團體/個人:個人
專業/業餘:專業
比賽時間: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2日 (共計12天)
比賽地點:新加坡
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12月1日
報名須知:
1. 請您在網站「聯繫我們-申請表下載」中填寫完整的項目申請表(團隊/個人)並及時反饋給我們;
2. 報名費用支付憑證複印件;
3. 20-30分鐘的DVD表演(DVD要求詳見「參賽曲目」);
4. 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5. 參賽曲目單(按照演奏順序);
參賽要求:18-32歲的專業鋼琴家(1982年6月30日至1996年7月1日),國籍不限
參賽曲目:
DVD試聽初選:
1.高質量的未經剪輯的DVD(不接受CD或VCD);
2.DVD封面上需標明選手的姓名,曲目的作曲家及詳細的曲目名;
3.DVD的時長為20-30分鐘;
4.DVD錄製期間,需能清楚的看清申請者的臉及手;
5.需標明DVD的錄製時間,錄製時間需在提交時的12個月以內;
6.錄製的曲目中需至少包含一首Chopin, Liszt, Scrabin, Alkan, Debussy, Liapounoff 或Rachmaninov的練習曲。
四分之一決賽:40分鐘以內的曲目,含曲目之間的停頓時間;
半決賽:自選60分鐘以內的曲目,含曲目之間的停頓時間;
決賽:從下列的協奏曲中選擇一首,由大都會節日管弦樂團進行伴奏,由Chan Tze Law擔任指揮:
Beethoven
Concerto in G major Op 58
Concerto in E flat major Op 73
Brahms
Concerto in D minor Op. 15
Chopin
Concerto in E minor, Op 11
Concerto in F minor, Op 2
Grieg
Concerto in A minor, Op 16
Liszt
Concerto No 1, in E flat
Concerto No 2, in A major
Mozart
Concerto K466, in D minor
Concerto K467, in C major
Concerto K 491, in C minor
Concerto K595, in B flat major
Prokofiev
Concerto No 2 in G minor, Op 16
Rachmaninov
Concerto No 2 Op 18
Concerto No 3 Op 30
Rhapsody on a Theme of Paganini
Saint Saens
Concerto No 2, in G minor, Op 22
Schumann
Concerto in A minor, Op 54
Tchaikovsky
Concerto No 1 in B flat minor
比賽規則
1. 本次比賽通過DVD錄音進行試聽初選,入圍的選手將進入正式比賽。正式比賽分為三輪: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
2. 評委通過DVD試聽,篩選出優秀的申請者參加四分之一決賽;四分之一決賽結束後,將有12名選手晉級半決賽;半決賽結束後,選出最優秀的四名選手晉級決賽;
3. 每一輪的比賽出場順序抽籤決定,抽籤結果不得改變,除非有特殊原因(比如醫療原因,需出具醫生證明書),此時,評委會對出場順序做必要的調整;
4. 如果選手的演奏超過規定時間,評委有權打斷選手的表演;
5. 是否對曲目的重複部分進行重複演奏,選手自定;
6. 評委的決定是最終的,恕不接受任何異議;
7. 如果選手還在參賽,選手,選手的老師及家人不得和評委進行交流或聯繫,否則喪失參賽資格;
8. 所有輪次的比賽面向公眾開放。也可能對比賽進行錄製,在廣播或電視上進行播出。組委會對比賽期間的影音資料享有版權,選手不得要求組委會支付任何報酬;
9. 選手報名即表明選手接受比賽的雖有條規;
10. 金獎及銀獎獲得者還有發行CD的機會,另外,組委會還將為金銀獎獲得者安排兩場音樂會;
11. 比賽期間,組委會為所有入圍比賽的選手提供住宿及飲食,練習實施及當地的交通;
12. 比賽規則的原版為英語,如發生爭議,以英語版規則為準。
獎項設置
一等獎:20000新元,獎盃及證書;
二等獎:10000新元,獎盃及證書;
三等獎:7000新元,獎盃及證書;
四等獎:3000新元,獎盃及證書;
8名半決賽選手每人將獲得1000新元的現金獎勵及證書;
12-18名四分之一決賽選手每人將獲得400新元現金獎勵;
特別獎:2000新元現金獎勵及獎盃;
另外,一等獎和二等獎獲得者還有發行CD的機會,及兩場組委會安排的音樂會巡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