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媒報導,一名中國公民因涉嫌四年前在澳大利亞走私液態冰毒和搖頭丸未遂,
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周五,這名50歲的男子在雪梨地方法院認罪後,將獲得四年無假釋期。
2016年,在雪梨北部Palm Beach附近的一艘船上發現了裝在桶內的
液態冰毒和搖頭丸
隨後,該男子與七名同案被告一起被起訴。
被稱為『Task force Blaze』的澳大利亞和中國執法部門的聯合行動,
還在昆士蘭的陽光海岸截獲了一艘與非法走私有關的船。
船上另外三名中國男子被逮捕和起訴,還有兩名澳籍男子,紐西蘭人和中國臺灣人。
2018年,這個紐西蘭人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9個月,無假釋期為5年。
2019年,一名中國公民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無假釋期為4.5年。
中國臺灣人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時間追溯到他被捕的那天,無假釋期為7年。
澳大利亞聯邦警部專員Kirsty Schofield說,這次跨部門的國際行動證明了制止犯罪分子向澳大利亞進口毒品的共同決心。
她說:「AFP及其合作夥伴正在為執法合作樹立一個國際基準。」
「通過我們共同致力於打擊這種犯罪類型的承諾,我們正在跨多個司法管轄區和跨國界開展工作,以對有組織犯罪集團進行重大打擊。」
印象結語
毒品可以說是萬惡之源,販毒分子想要通過毒品獲利,
最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大家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編輯:Hazel
來源:news.con.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