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13時許,望江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接報警:望江縣城吉水橋邊有一女子欲投河自盡。接警後,處警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在民警安撫勸導過程中,女子突然撲入深水區。處警民警展開施救,後將該女子打撈上岸,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死者自殺原因正在調查 ,相關善後工作正在進行。針對網友反映的民警、輔警在施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局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對涉事民警、輔警作出停職接受調查決定。
首先,這件事中造成女孩死亡的根本原因,不是警察救援不力,而是女孩自己一心求死,突然間就跳入了深水區,讓在水邊的兩個民警也感到措手不及,沒救回來,一心求死的人是很難救回來的,不應該苛求警方一定要能救回所有想自殺的人。
其次,事發突然,現場的兩個民警並不是不想救人,而是自己本身 並不會遊泳,而後續的其他會遊泳的隊友還沒有及時趕到,才導致救援不及時
第三,有人說,女子在淺水區的時候,為什麼民警不跳水救人,民警沒有預知未來的能力,最開始也不會想到女子會突然跳深水區,如果貿然跳水救人,才容易讓女子突然驚慌跳進深水區,而自己水性不好不可能及時救人,沒有十足把握的時候,這麼做了這才是真的重大失誤和不專業。這裡的地形很複雜,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細節,就是在警察和小女孩所站的位置,能看到淺黃色的水底,但是兩邊和前面,就是深綠色,看不到水底。並且淺黃色的部分其實是非常窄的,再考慮到水藻和苔蘚,這裡大概率很滑,這也能理解為啥警察下水的時候還要手牽手小心翼翼。如果不小心一點,大概率是一起滑到深水區。
第四,這件事中確實警方有失誤的地方,不是主觀意願上不想救人,而是專業性不足,在準備上做得不足,派了兩個水性不好且看起來年紀較大的民警前去救援,也沒準備上多做一些救生設備,在這點上,確實還很不足。斯人已逝,當事的民警也已經被停職,這件事也給警方提了警醒,下次再面對這樣事情的時候該怎麼改進。
另外,我想說一點:
雖說保護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良好的公共秩序,是警察的天職,在人們生命和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確實應該挺身而出去保護人們。
但是,並不代表一定要成功完成任務才是合格的警察,更不是就要苛求警察完全不顧自己的生命安全去救人,要為了任務都成為烈士才是真正的英雄,才是合格的警察。
警察(特別是小地方的普通民警)也是由普通人組成的,並不是全能的,也會有能力有限的時候,也會有作為一個人會有的恐懼、悲傷、緊張等情緒而會影響任務執行,在面對突發事件的時候,難免會有失誤,難免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因素而導致任務失敗,
如果警察確實在行動,確實在努力,但最後也因為各種因素沒有能救人成功、沒有能保護好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只要不是其本身出現了嚴重行動和決策失誤、只要不是人們在遭到危險威脅的時候在袖手旁觀、沒有嚴重違法違紀,那就不應該被苛責。
那些一味指責警方救人不力、而不考慮客觀因素、一味謾罵的人,你就一定比別人做得好嗎,現在才事後諸葛亮,躲在網線後面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譴責別人在做出實際行動的人,自己想想自己能不能做到,如果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也不要苛求別人去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網友:
1.網「友」眼中的民警,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網「友」眼中的自己,在鍵盤上學富五車指點江山。
2.我覺得當時警察估計也是擔心刺激到那女孩,不敢輕舉妄動,女孩突然往深水撲進去,也是他們沒想到的。但有一說一,本來或許有更好的處置辦法,現在確實眼睜睜看著女孩就這麼沉下去了。
3.重點應該是,接到有人在水邊輕生就該提前想好應急預案。就和接到有人要跳樓需要提前充好氣墊。接到關於馬蜂的報警,要提前戴好護具。接到綁架的警情應該要派狙擊手一樣。 這叫專業性,否則納稅人為什麼花錢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