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一過,氣溫轉涼,風格多樣又保暖的鬥篷外套在時髦度和氣場感方面都完勝其他時裝。「鬥篷」自古以來在原有實用的基礎上通過人們豐富的想像力發揮所制,並經過不同時期的中西方歷史背景演變到如今時尚精緻的鬥篷。隨著人們的審美改變,設計師們分割了多條基線使其更合身。在許多設計師的發揮下,外套鬥篷成為一個具有浪漫魅力的精緻時裝。比如巴爾曼(Balmain)、巴黎世家(Balenciaga)、還有迪奧(Dior)、等。歷史雖去,但風格與人文主義精神卻給後人們反覆在運用,並在此基礎上再富於創造力!所以當我們在追逐潮流時,也偶爾放慢腳步了解「鬥篷」在歷史中的演變過程。
01 西方鬥篷的演變過程
鬥篷最早出現在希臘的希瑪純(Himation),古希臘時期通常用一塊長方形的羊毛布裹成懸垂式)和羅馬的託加(Toga,是一段半圓形長約6米,最寬處約有1.8 米的羊毛製成,用於披肩、飾帶、圍裙作用),它的面料質感、顏色、長度及懸垂性都決定穿者的身份地位。小型的鬥篷由當時羅馬較為顯赫的社會成員穿用。
13世紀末至14世紀初的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是華麗織錦與花卉圖紋編織成長鬥篷的黃金時代。比如,一種起源於十四世紀的騎士穿著類似於天主教牧師的外衣,兩側是打開的,用一條腰帶加固在身上,這種風格十五世紀時被民間採用;另一種是十五世紀裡期男性神職人員穿的短款鬥篷是供富人穿,到了十六世紀它漸漸被淘汰了;還有一種由深色或者紫色面料做的鬥篷,由貴族們所穿。
16世紀至17世紀,產生了一種法式的鬥篷,當作大衣罩在外面,適合於散步和旅行用,通常慣用於女性。它也是以面積大小、長度、顏色明暗度、袖子大小、是否連帽或領帶來區分不同的款式風格。
到了18世紀的維多利亞時期,西方人將穿著鬥篷的女性慣以有教養的形象。鬥篷在那個時代的西方世界被賦予高級時尚的標誌,任何有教養與有良好社會地位的女性在公共場合幾乎都穿著它。這個時期的穿著鬥篷的女性,有一種向社會發出她們的靈巧和正派的信號。
19世紀末到了20世紀初,從歷史背景的角度來看剛剛結束一戰,人們進入新生活的享樂主義時期,傳統的鬥篷被全新的風格顛覆了。鬥篷面料變得更加柔軟輕盈、易於貼身,增強了女性的柔美身材。
到了90年代時,鬥篷產生了許多不同款式的外套,以多種角色的形象出現在各設計師的T臺上供人們選擇,喬治·阿瑪尼(Giorgio Armani),約翰·加利亞諾(John Galliano)和高提耶(Jean Pul Gaultier)等設計師才開始介入鬥篷的時裝設計。
02 「鬥篷」從蓑衣演變而來
鬥篷是從我國古代的雨衣和風衣,隨著外來文化的融合,形成到如今的時裝。鬥篷作為古代最早實用防風雨的雨衣與風衣演變成清代中期的」一口鐘「,而後改口為鬥篷。通常是用織物或毛皮製成各種不同長度的無袖外衣。披肩最初是清代時期那些官服肩部上的那一塊,後來歷史迭代漸漸類同於鬥篷。
而鬥篷的前生其實早在周代初時就以記載在《詩經》中:「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意思是你到這裡來放牧,披戴蓑衣與鬥笠,所以蓑衣成了當時古代對雨衣的叫法。古人利用雨水滾落的遠離設計出了最早的鬥篷和鬥笠。同時古人又把鬥篷和鬥笠用來防雪,同樣利用雪滾落的原理來設計,當雪落在身上的時候可以將其抖落,這樣雪就不回滑在身上弄溼身體,這就是鬥篷設計早期用於防寒的用途。由於鬥篷的設計是不方便手部有動作,所以只適用於禦寒。
最值得要說的還是《紅樓夢》中寶玉出家的場面,穿著紅色鬥篷在岸邊雪地上拜別父親。仔細品味,在一片白皚皚的雪地裡,一襲紅鬥篷在視覺上十分有衝擊力,這也讓紅鬥篷成了當時的時尚標杆。
然而隨著朝代的變化,它的材質也不再局限於草製品,可以有多種,比如動物的毛皮、油綢作為一種緊密組織質地的絲綢上塗上桐油),而羽紗是在清代時從荷蘭、日本傳入的一種細密滑爽的毛紡。只用之後,鬥篷上的裝飾也漸漸變得複雜,製作日益輕巧。
民國以後,受到許多外來文化的影響,隨著西方服飾的種類繁多,許多長短不一的鬥篷慢慢走進國人的實現,不同時代各有流行,許多時髦的女性紛紛效仿,而原有的中式鬥篷則被取而代之,逐漸推出日常了。
03 現代「鬥篷」時裝
文章來源於:CR Fashion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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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觀復龘人
監製:觀復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