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作為黨員志願者,檢察官下沉到社區一線。再次走進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華通社區,不禁想起兩年前辦理的一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件。
2016年7月28日,一則消息在這個社區炸了鍋。錢某在自己曾經的婚房裡,從五樓房屋陽臺上一躍跳下,「砰」的一聲重重地砸在一樓堆放的木板上,錢某當場死亡,聞訊趕來的錢某父母一度哭暈過去。多年來,錢某與父母關係一直不睦,自從染上了賭博惡習欠下高利貸,他不是想賣車就是想賣房,再就是不停地啃老,父母不堪忍受,躲得遠遠的,一家人甚少來往,但他們怎麼也想不到,兒子居然就這樣死了。
經過現場勘驗,從陽臺的指紋和足跡判定,錢某是雙手扒住陽臺往外翻躍的,因此可以判斷他是打開窗戶跳樓自殺的。對於這個結論,父母持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兒子錢某是被人逼死的,而不是自殺。被人逼死還是自殺?錢某父母多次到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檢察院上訪,希望可以查清事情的真相。
在進一步的痕跡勘驗中,公安機關發現案發現場還有很多蹊蹺之處。房間裡有多瓶礦泉水、水杯,從菸頭的數量、品牌和菸蒂長短來判斷,這個房子此前應該住過很多人。錢某早就離婚,這是他曾經的婚房,但離婚後,已經多年不在此居住,為何他會突然回到這個房子?房間內為何會出現多人共同生活的跡象?他為何要跳樓自殺?案件迷霧重重,該院指派專人對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帶著這些疑惑,在進一步的偵查中,初現了「真相的模樣」。樓下的鄰居曾反映,在錢某跳樓的前幾天,他經常跟幾個男人進進出去,平時這群人不怎麼出門,出去的時候也是三五個人一起出去。是誰跟著他一起的?這些人又是什麼目的?
在對房子的仔細勘查中,公安機關發現茶几上零星散著一些黃色方形的便籤紙,每張紙上寫了幾句話,或長或短。通過便籤紙上的內容可以推斷出,錢某生前曾因被人追債,到處與親戚借錢,因為實在無力償還,產生了自殺的念頭。
自從染上了賭博惡習欠下高利貸,錢某不是想賣車就是想賣房,再就是不停地啃老,父母不堪忍受,躲得遠遠的。
就是這時,男子韓某主動向民警反映,說錢某生前和他的幾個朋友待在一起,在現場詢問時,對於錢某的身份信息,韓某是支支吾吾、含糊其辭,問了沒幾句就答不上了,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通過深入調查,辦案檢察官發現,韓某及他口中的幾個「朋友」,都曾是錢某的債主,有借據顯示,錢某曾經欠韓某等三人近70萬。
原來,錢某曾因賭博欠下高利貸,之後便「消失了」,一次偶然的機會,債主周某在商業街發現了錢某,並通知韓某等其他幾個債主,一起找錢某「吃宵夜」。說是吃宵夜其實是商量怎麼要帳,期間,兩名債主還對錢某實施了毆打。
債務不是小數目,要帳也要有個時間。隨後,韓某、周某等人帶著錢某入住了一家快捷酒店繼續進行「盤問」。為了逃避偵查,幾個債主感覺在酒店不是長久之計,搞不好就涉嫌非法拘禁,此時就想到了錢某曾經有一套婚房,雖是賣給了親戚,但目前還沒過戶,暫時無人居住,他們採用換鎖手段,住了進去。
隨後八天,幾名債主和「幫忙」的小弟多次帶著錢某到其父母、爺爺、姨媽、叔叔等親戚家要錢還債,可沒要到一分錢。2016年7月27日,在錢某爺爺家追討債務時,一名債主當著錢某奶奶的面扇了錢某幾個耳光,奶奶一下氣暈了過去。7月28日一早,錢某就跳樓身亡了。
案發現場照片
該案在轄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公安機關提請該院批准逮捕。幾名嫌疑人都辯解稱只是跟隨錢某,沒有剝奪他的人身自由。辦案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嫌疑人採取跟隨方式索要債務,期間有過三次出警記錄,被害人沒有明確的報案求助,身體也沒有被打的痕跡,認定非法拘禁還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撐。隨後,辦案檢察官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向公安機關發出補充偵查建議。
2017年8月21日,該案補證後移送該院審查起訴。在辦案中,辦案檢察官認為這起案件有兩個關鍵點:一是錢某與幾名嫌疑人在一起是自願還是被迫?二是錢某的人身權利是否受到限制?由於錢某已經自殺,如何明確此前八天時間裡他的主觀意志狀態?現場遺留的便籤紙成為了本案的關鍵證據。
6名嫌疑人辯解稱他們討債的目的是合法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他們認為自己僅僅就是跟隨,錢某走到哪裡,他們就跟到哪裡,並沒有剝奪他的人身自由。他們還說,住進錢某家中、每天跟隨著錢某外出借錢等行為,都是經過他本人同意的,是他自願的。
辦案檢察官進一步討論中認為,案件的焦點問題在於,如何認定這8天時間裡幾名嫌疑人的行為,究竟是跟隨型討債行為,還是非法拘禁行為。
面對一個死無對證的一個困境,有沒有剝奪錢某人身自由?便籤紙是不是錢某所寫?內容的真偽如何印證?帶著這些問題,辦案檢察官開展精細化審查。
辦案檢察官要求對錢某字跡進行鑑定,然而在尋找錢某生前字跡中,遇到了困難。錢某生前遺留下來的字跡極少,經過一番頭腦風暴,辦案檢察官發現錢某生前有駕駛證。幸好當時還不是電子試卷,通過調取當年錢某考駕駛證的試卷,才順利獲取了錢某生前的字跡。
經過字跡比對,「錢」字特徵明顯,這既是他的姓氏,又是便籤紙中「借錢」出現較多的一個字。經鑑定,黃色便籤紙上的文字確實是錢某本人所寫。
通過審查「在卷證據」,辦案檢察官還發現了其他「在案證據」。一次,討債人韓某等人和錢某一起到其姨夫家借錢,錢某姨夫報了警。在當時警方執法記錄儀畫面中,辦案檢察官通過一幀一幀的仔細審查發現,在錢某姨夫家門口,錢某用蘇州話曾經跟警方表達了對方是放高利貸的,他想被帶到派出所去,想找機會逃跑。之所以用蘇州話講,錢某就是希望傳達一個明確的求救信號,因為和他「同行的朋友」都是外地人,他們都聽不懂蘇州話。
聽到錢某的話後,警方將他們幾人帶回派出所,幾個人解釋說是朋友關係,就是有點債務問題,警方建議他們和解,當天晚上,幾個人被韓某開車接了回去。但這一新的證據,可以體現錢某當時真實的心理狀態:他不想和這些人在一起,他想逃跑。
便籤紙是零散的,可以推斷出是不同時間寫的。這些字條多是在借錢無果的情況下錢某當時的心理感受。比如在他姨夫家借錢無果後,他在紙上寫下「我今天找我姨父了,他也不願意幫我」之類的話語。從近二十餘張便籤紙上內容綜合來看,錢某稱自己在受到討債方的壓力,被迫去借錢,他不願意被這些人跟著。
從調取的執法記錄儀畫面和黃色便籤紙內容,都客觀能夠反映出錢某當時並非自願和韓某等人待在一起,並且曾經嘗試過逃脫。「自願在一起」的辯解不攻自破。
對於嫌疑人另一個辯解,「沒有限制錢某的人身自由,只是跟隨他一起出門」,辦案檢察官決定補充偵查新的電子證據。通過調取幾名嫌疑人在錢某家中的八天內的簡訊和微信記錄,辦案檢察官發現,嫌疑人專門排班對錢某實施看管。除了要債,「回家」後就是盯著錢某,讓他聯繫親戚朋友借錢。看管人員每天還要報備錢某的情況,有人在微信中也提到,看見他天天在紙上寫寫畫畫。這些聊天記錄最終成為認定他們實施非法拘禁的重要證據。
便籤紙上的內容顯示,錢某並沒有人身自由。
本案是一起貼身跟隨型非法拘禁案。非法拘禁犯罪主要是指非法剝奪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要考量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有沒有實際上被剝奪,就是看他能否自由的行動。本案中,不是被害人錢某想去哪裡他就去哪裡,他始終都是在那個房子裡,絞盡腦汁借錢。即便是出門,也是由幾名嫌疑人帶著他去討債,始終都是處於嫌疑人的控制之下,實質就是嫌疑人對被害人錢某人身自由的控制。
便籤紙和執法記錄儀畫面都能印證錢某當時並非自願,結合嫌疑人的聊天記錄和錢某親戚收到索債簡訊,以及幾名嫌疑人的供述,辦案檢察官綜合認定,案發時幾名嫌疑人主觀上有非法拘禁錢某的認知,客觀上有非法拘禁的行為。
究竟是不是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這直接影響本案的量刑。辦案檢察官認為,便籤紙在本案中有著不尋常的意義,它客觀反映了錢某的思想動態。從紙上的內容看,他是個不孝子,對不起家人,他感到失去了活著的動力,希望以自殺的方式來解脫。被拘禁的八天,導致他心理防線徹底崩塌,最終承受不了壓力選擇自殺。
綜合全案證據,從被害人錢某的行動軌跡、心理意願、貼身跟隨持續時間、嫌疑人的主觀目的等方面,有力地揭露了犯罪嫌疑人圍繞索取高利貸,採用糾纏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內心產生恐懼,進而形成心理強制,符合非法拘禁本質特徵,辦案檢察官認定,6名犯罪嫌疑人行為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並於2017年12月29日,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28日,法院一審判決韓某等六人以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到三年三個月刑期不等。判決宣告後,韓某等三人提出上訴,2019年3月15日,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終於落下帷幕。
每一個生命的離去都值得我們反思,錢某在最好的年紀選擇了遊手好閒、嗜賭如命,如果浪子肯回頭,也許結果就不是這般。如果不是傷透了父母心,啃噬了這人間最柔韌的親情,也不會是索借無門、心灰意冷、走投無路。同樣,對於討債者,如果可以採用合法合理的手段,也許就不會是身陷囹圄的境遇,遺憾和悲傷都不折不扣地留給了身後的幾個家庭。可是,世間沒有如果。
編輯丨肖玲燕 設計丨劉巖
文丨檀杉杉 劉小軍
原標題:《是跳樓自殺還是被人逼死?神秘的便籤紙揭開謎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