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客戶端11月25日電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首次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旗幟鮮明地向社會表明了多方合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說「不」的態度和決心。會上通報,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籤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 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維護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
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介紹,2016年制定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國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鮮明態度。其中,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創設的重要制度,也是該法的核心內容。人身安全保護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設立了一個「法律保護傘」、一道「隔離牆」,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或者再次發生。
「我國現階段,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廣泛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說,「近年來,一些極端的家庭暴力事件更是突破了人們的道德底線,嚴重影響家庭和諧、社會穩定。」
劉敏介紹,此次發布的十件人身安全保護令典型案例,在發生主體上,既有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也有同居、離婚後等非家庭成員的暴力;在行為方式上,既包括毆打等身體暴力,也包括侮辱、謾罵、恐嚇等精神暴力;在啟動方式上,既有家暴的受害人本人申請的,也有婦聯組織、村委會等代為申請的,其中還涉及學校在發現家庭暴力上的特殊作用;在保護內容上,既包括單純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也包括行政拘留與人身安全保護令組合適用,既有對家暴行為的禁止,也包括後續的中止探視和變更撫養關係等保護措施。
「此外,案例還涉及破除『打是親、罵是愛』的陋習等社會風尚引領和申請人舉證標準確定等程序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劉敏說。
劉敏表示,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積極與相關部門建立長效協作機制,推動建立反家庭暴力整體防治網絡,規範家庭暴力證據認定標準,推動建立和完善人身安全保護令「綠色通道」制度。此外,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讓崇尚文明、反對暴力成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和全體社會的良好風尚。(工人日報記者 盧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