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我國將全面實施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將測評結果納入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同時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納入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計分科目。
意見提出,到2022年,學校美育取得突破性進展,美育課程全面開齊開足,教育教學改革成效顯著,資源配置不斷優化,評價體系逐步健全,管理機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顯著增強,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明顯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蓋、多樣化、高質量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化學校美育體系。
在課程設置上,學校美育課程以藝術課程為主體,主要包括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課程。學前教育階段開展適合幼兒身心特點的藝術遊戲活動。義務教育階段豐富藝術課程內容,在開好音樂、美術、書法課程的基礎上,逐步開設舞蹈、戲劇、影視等藝術課程。高中階段開設多樣化藝術課程,增加藝術課程的可選擇性。職業教育將藝術課程與專業課程有機結合,強化實踐,開設體現職業教育特點的拓展性藝術課程。高等教育階段開設以審美和人文素養培養為核心、以創新能力培育為重點、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和藝術經典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公共藝術課程。
在課程目標上,學前教育階段培養幼兒擁有美好、善良心靈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義務教育階段注重激發學生藝術興趣和創新意識,培養學生健康向上的審美趣味、審美格調,幫助學生掌握1至2項藝術特長。高中階段豐富審美體驗,開闊人文視野,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文化觀。職業教育強化藝術實踐,培養具有審美修養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引導學生完善人格修養,增強文化創新意識。高等教育階段強化學生文化主體意識,培養具有崇高審美追求、高尚人格修養的高素質人才。
意見規定,開齊開足上好美育課。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上好美育課。高等教育階段將公共藝術課程與藝術實踐納入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學分制管理,學生修滿公共藝術課程2個學分方能畢業。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將美學、藝術學課程納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課程體系。同時,逐步完善「藝術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藝術審美體驗+藝術專項特長」的教學模式。
推進評價改革也被寫入意見。各地要把中小學生學習音樂、美術、書法等藝術類課程以及參與學校組織的藝術實踐活動情況納入學業要求,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全面實施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將測評結果納入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納入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計分科目,依據課程標準確定考試內容,利用現代技術手段促進客觀公正評價。
另外,意見鼓勵整合校內、校外資源開展美育實踐活動,作為解決中小學課後「三點半」問題的有效途徑和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重要載體。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每年組織學生現場參觀1次美術館、書法館、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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