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鄒城市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鄒城市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鄒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鄒城市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東省地質災害環境保護條例》《濟寧市2013—2025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鄒城市2011—2025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我市的地質災害主要表現為採煤塌陷危害、礦渣堆積危害、山石開採危害及人為活動等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一)採煤塌陷危害。我市境內共有6對煤礦,藏煤面積約351平方公裡,涉及4個鎮、100餘個村。由於煤炭資源的不斷開採,全市每年新增塌陷土地2500~3000畝。塌陷地深度1.5~7米,形成大小不等的積水窪地,水深一般2~3米,最深處達5~6米,塌陷造成地面房屋斑裂、倒塌,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二)礦渣堆積危害。主要為煤矸石大量堆積,不僅侵佔土地,而且因風化易造成環境汙染,特別是在汛期,還會因洪水等產生滑坡、崩塌、渣石流等災害。
(三)山石開採危害。我市大束鎮、看莊鎮、嶧山鎮、石牆鎮、郭裡鎮、張莊鎮、香城鎮、城前鎮是石灰巖、花崗巖、河沙、地砂等資源集中開採區,因集約化開採程度低,開採工藝設備落後,且部分開採區山高坡陡,風化強烈,開採造成的碎石、泥沙在雨季極易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二、防治重點
(一)採煤塌陷區;
(二)嶧山省級地質公園,崗山、護駕山市級地質地貌景觀保護區;
(三)山石開採、河沙開採重點區等其它易發生地質災害區域;
(四)省重點防治區域:香城鎮北小劉村、大束鎮崮尚村、張莊鎮將軍堂村、張莊鎮魏口村、張莊鎮小煙莊村、城前鎮雨山村、城前鎮範家莊村、石牆鎮草寺村等。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力度,切實增強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要認真排查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網絡,對每個災害點的「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要進行檢查,確保做到「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每戶一卡。
(二)加強對煤炭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造成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且不依法治理的,要堅決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治理。情節嚴重的,報請原發證機關吊銷其採礦許可證。煤炭礦山企業必須按照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開採設計)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要求進行採掘,禁止隨意採剝、削坡和堆放尾礦。新建煤礦不得設計永久性矸石堆。各煤礦要加大環境保護和汙染防治方面的投入,採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和設備,防止和減少地面塌陷,減輕地質災害。嚴格落實「誰破壞、誰治理」的要求,督促煤炭礦山生產企業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繳納地質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積極做好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三)加強對非煤礦山及其它地質災害隱患的定期巡查。各鎮街要對轄區內地質災害易發區(隱患點),尤其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隱患加強汛期巡查,嚴肅查處偷採、偷挖行為,及時消除災害隱患。對緊靠村莊或臨近交通要道的採石場,應設置警示標誌牌或圍欄,防止因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制定地質災害防治預案。防治重點的鎮街要高度重視,周密制定防治預案,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保一方平安。汛期期間,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行動緩慢、防災措施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領導。各鎮街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工作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汛期地質災害的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在重點地區要指派專人擔任信息預報員,負責對危險地段進行動態巡查。認真落實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速報制度,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所屬鎮街和有關部門務必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做好緊急調查處理,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原文文件:鄒政辦字〔2020〕13號關於印發鄒城市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