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4日,廣東省紀委的一則「關於嚴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之間稱呼紀律」的通知,引起廣泛關注。在這則通知中,廣東省紀委提出:部分黨員幹部把同事、同志間的稱呼庸俗化,稱領導為「老闆」「老大」、稱下屬為「哥們」「兄弟」等等,破壞黨內民主,損害公僕形象。
領導幹部禁稱「老闆」、「老大」,廣東並不是先行者。早在2003年,上海、甘肅等地也曾下發類似「禁令」。但「老闆」、「老大」等稱謂仍流行於官場。
下級為何習慣稱上級「老闆」「老大」?「同志」稱謂的淡出,透視出哪些官場變化?
「同志」稱謂漸去漸遠
「如今『同志』稱謂多出現在領導幹部的任免交接大會、領導幹部的任免通知中」
曾在機關工作過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表示,回顧中共黨史,戰爭年代和新中國成立初期,標準、正確的政治稱呼就是「同志」。毛澤東早在1959年就要求互稱同志。196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黨內同志之間的稱呼問題的通知》,要求「今後對擔任黨內職務的所有人員,一律互稱同志」。
據其回憶,文革時期,稱「同志」是民間最保險的做法。文革結束後,黨中央明確要求互稱「同志」。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中,就提出「黨內一律互稱同志,不要叫官銜」。
2011年武漢市收藏品市場曾舉辦「慶祝建黨90周年收藏特展」,展出了武漢冶金設備製造廠職工於1984年4月寫給鄧小平的信件。在信中,這名職工稱呼鄧小平為「小平同志」,「小平同志:我這樣的稱呼,若有不妥之處,請給予責備。」鄧小平在這一稱謂上畫了個圈,批示「頭一次看到這樣的稱呼,我很喜歡,酌重處理!」
「互稱『同志』、不叫官銜,是一種黨內關係對等性的體現,所以文革結束後黨中央立即規範領導幹部稱謂」,許耀桐說,但這一輪清風並未持續多久。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沿海地區開始稱呼領導幹部「老闆」、「老大」等稱呼,並蔓延全國。
北京市一機關單位工作的處級幹部張偉(化名)說,他於1994年大學畢業參加工作時,「同志」稱謂已經淡出官場,「同事之間沒人這麼叫。更沒人會叫上級『同志』。」
張偉說,如今「同志」稱謂多出現在正式的官方會議、官方文件中,例如領導幹部的任免交接大會、領導幹部的任免通知。
廣州日報2007年11月29日曾發表《稱呼的學問》一文也稱,「在我們單位往往在很特殊的情況下才稱某某為同志。比如,在處分人的時候要稱同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位領導幹部被調查,那麼在相關正式的官方會議、官方文件中,就不再稱為「同志」。如2012年3月15日,薄熙來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職務,這時,薄熙來還被稱為「同志」。4月,薄熙來被調查後,也不再稱其「同志」。
「姓名+職務稱呼最標準」
「應稱副職為正職,特殊姓氏稱呼要避免歧義,還要區分領導職務和行政級別」
不叫「同志」,那麼如今如何稱呼領導幹部?多名基層幹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領導稱謂是門「學問」,已形成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矩」。
張偉說,在北京稱呼上級「老闆」、「老大」的並不多,「一般下級叫上級都是姓+職務簡稱,比如廳長、局長,一般叫×廳、×局;院長、檢察長,一般叫×院、×檢」。
政府部門的領導班子都是「一正幾副」,張偉說,正式會議上會明確界定正副職,「比如剛才某某副局長的講話,如何如何,最後請某某局長總結等等」。但下級對上級,不會界定正副職,「沒有人會叫x副局長,副職領導大多也是姓+職務簡稱。如果領導能接受,也有叫姓+副的,比如李副、張副。如果副局長和局長一個姓,副局長就叫「名字+職務」。如都姓李,副局長名字叫曉明,即稱呼李曉明為曉明局長,而不叫李局長。
張偉說,正式會議也經常採用名字+職務的稱謂,「這種名字+職務的叫法更親切」。
如果領導是特殊姓氏,如傅、付、符或戴、賈,則也多採用名字+職務的做法,「不論正副職,都不可直接叫傅局。這樣叫正職領導,降低了正職領導級別;叫副職領導,顯得別有用心。至于姓賈,更不可能叫姓+職務,要麼直接叫職務,要麼就叫名字+職務。」
天津師範大學教授譚汝為曾發文總結官場中的姓氏諧音難題:"範局』、『史科』,最好不要簡稱,改用全稱」;對于姓席、辜、祖、舒、嶽的副職領導,最好不簡稱,否則就會導致「祖副」(祖父)、「嶽副」(嶽父)等。
東北一地級市的副處級幹部王濤也表示,「名字+職務」或「姓名+職務」的叫法,最普遍也最標準,「肯定不會出錯,更不會讓領導反感。」
而巡視員、調研員、主任科員等非領導職務,則稱呼其對應的行政級別,「巡視員對應的級別是廳局級,調研員對應的級別是處級,所以要叫×局、×處,如果直接叫巡視員、調研員,有的領導特別是從領導職務轉為非領導職務的,就會不高興。當然也有人不在乎,我們單位的幾個調研員,我們就叫王調、張調」。
他說,官場稱謂另一「注意事項」就是「叫大不叫小」,「縣市的委辦局,雖然行政級別只是科級,最好叫局長」。
張偉說,一些政府部門的稱呼和行政級別容易導致「誤讀」,這時對領導幹部的稱呼更應注意,「比如正部級單位,除了某某部部長,還有某某辦主任、某某委主任、某某局局長。這些單位的主任、局長都是部級領導,如果叫主任、局長,就把領導叫低了,所以也叫部長」。
官員稱謂規範爭論持久
有人認為稱呼職務是明確領導權責;有人認為稱呼「同志」有利於黨內民主化
在本月廣東發布的官場稱謂禁令之前,規範官場稱謂的爭論早在2003年就已經開始。
2003年全國兩會上,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稱領導幹部為「老闆」的現象在一些黨政機關已司空見慣。隨後,甘肅、上海等地都曾下發通知,要求「對擔任黨內職務的所有人員一律稱同志,不稱職務」。
但稱呼領導幹部「老闆」、「老大」的風氣並非就此剎車。去年10月,《人民日報》發表評論「不知從何時起,裹挾著濃厚封建陋習的『老闆』、『總管』、『大哥』等庸俗化的稱呼,在某些部門或單位已滲透到黨內。」
張偉和王濤都認為,稱呼領導幹部「老闆」、「老大」固然不合適,但也沒必要強行要求互稱「同志」。
王濤認為,稱呼職務並不代表著要突出領導的特殊身份,而是明確領導的權責。比如第一次到某個單位辦事,聽到誰叫局長、處長,就知道該找誰。反之,一律稱「同志」,有點混亂。
但許耀桐認為,為了避免助長「官本位」,特別是當前整治「四風」的大背景下,仍有必要要求領導幹部互稱「同志」。
許耀桐說,之所以歷經多年,「老闆」、「老大」、「兄弟」等「江湖稱謂」屢禁不止,就源於個別領導幹部覺得這樣的稱呼滿足了其對財富、權力的心理需求。「強調互稱『同志』,有利於黨內生活的民主化」。
新京報記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