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兩個字,也許在很多人眼裡相當神秘
而律師更是令很多人覺得高深莫測
厚重的法律書籍
望不到頭的法律條文
讓很多人對「法律」望而卻步
而法律常識的缺失卻會導致很多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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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面的新聞是不是覺得
法律在生活中的確無處不在
各種法律條文已經滲透在我們的生活中
冗長的法律條文無從下手
上班沒時間
下班要談戀愛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掌握法律常識?
小編邀請到律所裡美貌與智慧並重的馮律師
為大家總結了8條日常生活中
最基礎實用的法律常識
最基礎實用的法律常識
最基礎實用的法律常識
1.一定要有好朋友是律師。醫生、律師應當作為朋友圈中兩個最起碼的專業人士。現在網絡發達,一些專業知識網上都能搜到,但是像醫生、律師這樣必須學習四五年再加實踐三四年才能勝任的專業,行外人處理只能是似是而非甚至南轅北轍,有專業人士指點才不致於因自以為是而走了彎路。
2. 現在智慧型手機都有錄音功能,一些重要的電話(如錢款交易、責任區分、涉法問題),接打電話的同時按下錄音鍵進行錄音,並將錄音音頻及時進行備份。同理,重要簡訊、微信記錄也應進行保存,必要時及時進行公證。
3. 借錢的時候最好都要打借條(醜話說在前頭比事後糾紛好),所借錢款最好銀行轉帳,不要現金交付,並保存好銀行轉帳憑單。
4. 非至親至友儘量不要提供擔保,實在需要擔保儘量寫明承擔一般保證責任而不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身份證複印件在重要信息處應手寫加註:「此複印件僅用於×××」,防止被不法分子盜用。
6.籤署合同對其中「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重要條款一定要仔細查看,最好請專業人士把關審查,防止因合同疏忽而導致自己損失。
7.遇到執法部門執法,你有權要求查驗相關證件,如果沒有提供相關證件,你有權拒絕接受且視情況選擇報警處理。交警部門中的協警不具有執法權。執法部門罰款一般不得當場收取,只能由違法行為人前往指定地點繳納。但是20元以下罰款或者治安處罰50元以下且當事人無異議情況下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的必須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收據,否則可以直接拒絕接受罰款。
8.遇到權益受侵害的一般處理程序:
(1)屬於民事案件範圍:收集保全證據——委託或諮詢專業人士——雙方調解——(調解不成)起訴——法院審理判決——執行。
(2)屬於刑事案件範圍:報案——公安立案偵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判決。(如果公安或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責任,符合自訴案件條件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刑事案件也要儘早委託律師,方能最大限度保護自身權益。)
(3)屬於行政案件範圍:收集保全證據——委託或諮詢專業人士——屬於複議前置的申請行政複議——(不服複議結果)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