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情況
(一)背景及依據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以及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國家和省市有關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經濟發展,不斷為民營及中小企業創新創造創業營造更好發展環境。2018年11月,我區出臺了《民營及中小企業18條》,圍繞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降低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健全民營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等五大方面,研究制定了18條措施。
為使政策儘快落地,在超平副主任的親自指導下,區屬各部門根據職責草擬《民營及中小企業18條》配套實施細則,其中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起草《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局貫徹落實<關於大力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的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量化關於推動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強化企業研發創新、加大政府採購創新產品和服務力度、支持加速器建設與發展、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等方面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自主創新。
本辦法根據《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 中共廣州開發區工委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大力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加快IAB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穗開管辦〔2017〕77 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上海市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實施辦法》、《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進一步加快各類孵化器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穗開管辦〔2016〕29 號)、《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辦法》(穗科創〔2015〕11號)等文件,結合區內企業研發創新、加速器建設與發展、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等因素制定。
(二)目標及任務
進一步細化、量化關於推動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強化企業研發創新、加大政府採購創新產品和服務力度、支持加速器建設與發展、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等方面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自主創新。
二、主要思路
針對我區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反映突出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緊緊圍繞民營及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研發創新」、「政府採購創新產品和服務」、「加速器建設」等方面給予獎勵和補助,大力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激發發展新動能。
三、主要內容
《細則》共六章,四十九條,其中:
(一)第一條至第四條為總則,具體闡述了《細則》的制定目的,以及民營企業的定義、適用範圍等。
(二)第五條至第三十五條為第二章改善企業融資環境,
細則第六條、第七條具體規定了政策扶持內容區科技部門審定的合作銀行根據本辦法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所產生的貸款本金損失,由本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承擔50%,銀行承擔50%,對納入上級信貸風險補償資金項目的科技企業首貸出現壞帳,由 省、市、區共擔風險的,按照省、市、區的順序進行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補償,省市區三級累計最高不超過90%。但單個企業貸款項目獲得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年度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貸款利息損失由合作銀行承擔。
細則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明確了納入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備選企業庫及合作銀行的具體條件。納入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備選企業需滿足的條件為:1、滿足細則第二、第三條;2、屬於以下類型的企業之一:(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經科技部門人才項目扶持過的企業;(3)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 相關規定,已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3、在人民銀行企業徵信體系和廣州科技管理信用體系中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合作銀行應具備以下條件:1、在本區設有分支機構,服務效率高,設有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支行或專門機構;為了切實支持區內科技型企業發展。2、對本區科技信貸實施單獨的資金計劃政策、風險容忍政策、免責考核政策、專項撥備政策、風險定價政策,有專門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產品。
細則第十八條至三十五條具體明確了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具體的運作方式,包括企業貸款項目的申請以及後續管理,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貸款項目承擔企業如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後續的代償與核銷的具體辦法以及區科技信貸風險資金池資金的監督與考核。
(三)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七條為第三章強化企業研發創新資助,具體規定對企業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的資助力度,以及企業申報資助應當提交的材料。對在本措施實施之後獲得國家科技部門或省科技部門單獨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的民營及中小企業,按認定年度當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1%給予額外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
(四)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條為第三章加大政府採購創新產品和服務力度,具體規定在政府採購中被以首購方式中標的產品予以獎勵,以及參加獎勵兌現的條件、企業應當提交的材料。對進入廣東省、廣州市科技部門認定的創新產品目錄後,在政府採購中被以首購方式中標的產品,產品採購單筆合同金額為500萬元以上的,按中標後實際成交金額的2%予以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50萬元。
(五)第四十一至第四十三條為第五章支持加速器建設和發展,具體規定了鼓勵加速器建設和企業產業化的獎勵補貼條件、標準,以及應提交的申報材料。對不少於10家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在園的區認定(包括政策出臺前認定的)加速器,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於政策出臺後新入統的孵化器、加速器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入統後一年的租金後補貼。
四、解讀方案
(一)解讀途徑。一是在我區政府網站的「政策解讀」欄集中公布文件解讀方案,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二是利用召開新聞發布會的形式對外發布;三是利用微信公眾號「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等平臺廣泛發布;四是通過召開政策宣講會、走訪調研進行宣傳。
(二)解讀形式。主要以書面解讀為主,並採用政策宣講、座談會、印發政策文件等多種方式為輔。
(三)解讀時間。在文件的起草制定過程,我局已經通過網站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細則》正式印發時,解讀材料將在我區官方網站同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