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亦若傷 來源:晚晴的休閒時光
晚上路過兒子寶山的房間時,聽到他似乎是在和兒媳徐麗爭吵。當然,確切說是徐麗在吵,而且聲音不低,寶山只是偶爾插一句。
我怕他們打起來,就想進去勸阻一下,可是接下來發覺,他們似乎是因為我在爭吵。所以我沒有馬上敲門,而是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
寶山說:「這種事做兒女的怎麼好開口。」
徐麗說:「有什麼難開口的。中老年人再婚的情況多了去了。說不定你媽自己也有這想法呢,只是不好意思開口而已。我們替她開口,她或許還會在心裡感激咱們呢。」
寶山說:「你胡說個啥,我媽獨自帶著我生活那麼多年,要是想再婚還用等到現在嗎?」
「關鍵這老劉頭兒條件很好呀,你媽要是跟了他,那肯定就享福了。對咱們也有好處麼,這不是一舉兩得的事情嗎?這事兒你就別管了,我就跟她說。」
我呆住了。原來徐麗打算讓我再婚。我轉身回了自己房間,眼淚怎麼也忍不住。
第二天,徐麗果然開口了。她說:「媽,你看你年紀也不算老,要不要考慮再找一個老伴兒呢?」
說完,不待我回答,她就開始向我介紹起那姓劉的老頭兒來。把他的各方麵條件都列舉了一遍。67歲,退休工程師,家裡有房有車有存款還有一間店鋪。喪偶,兩個女兒都不幹涉父親再婚。只要求對方身體健康性格好。
見我沒什麼表示,徐麗接著說:「劉老看過你照片以後,對你很滿意。人家還說了,如果你們倆結婚,會給咱們一筆彩禮。而且日後除了生活費用,每個月還會給你2000塊。你看,哪天你們見見?」
徐麗說得眉飛色舞,我心裡卻十分酸澀。2000塊,確實不少,可是我現在打工也不止賺這個數目。當然,徐麗為的是那筆彩禮錢。
我嘆口氣,「麗麗啊,我這麼大年紀了,真沒有那個想法了。而且單身了這麼多年,實在不習慣身邊多個男人的生活。」
而且顯然,我還要伺候人家。如果是作為保姆,我倒是能夠接受,但是作為妻子,我真心是沒興趣。因為妻子比保姆還要全方位面面俱到。
徐麗說:「那有什麼關係的。習慣了不就好了嗎?人家劉老條件這樣好,還不知道多少女人惦記著呢。這也就是你相貌不錯,人家看上你了。不然你沒文化沒穩定工作沒退休金,人家能找你嗎?」
確實如此,可是我也沒指望他找我呀。
徐麗不管我的態度,「就這麼說定了吧。就後天,你們見一面。」
我有點惱了,搖搖頭,「麗麗,我不想見。」
徐麗不樂意了,「就見一面吃頓飯能怎麼了?你一把年紀了,怎麼比黃花閨女還驕矜呢?這事我說了算,你必須去。」
我也提高聲音,「徐麗,你搞清楚了,我是你婆婆,不是你的孩子,你憑什麼給我做決定呢?」
徐麗冷笑,「呵,您還說對了,就憑我是薛寶山的媳婦,您的兒媳。怎麼您還不清楚嗎?有錢家的婆婆是天,這窮人家正好相反。所以啊這事兒還真由不得你了。」
我氣得說不出話來,只有眼淚滾滾而下。
我叫陳霞,今年54歲。我出身農村,家境不好,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因此初中畢業我就下學打工了。養活自己的同時也幫助父母供養弟妹。20歲時我認識了薛濤,他雖然長相和條件一般,但至少家在縣城裡。若不是因為我容貌秀麗性格溫柔,他們家當時還看不上我。他是一名木工,收入在當時來說還算不錯。婚後我在毛衫廠上班,生活不富裕,但也說得過去。婚後第三年,我生下了兒子薛寶山。寶山11歲的時候,薛濤因病去世。在此之前,為他治病幾乎花光了家裡本來就不多的積蓄。我工作了多年的工廠還倒閉了,我只能重新找工作。我沒技術也沒文化,能做的工作都是門檻最低的,因此收入自然不高。一個人帶孩子生活,艱難程度可想而知。寶山14歲時,我在家人勸說之下再婚了。再婚丈夫劉剛比我大三歲,有一個女兒,和寶山同歲。他條件不錯,人也不壞,對我們母子還算大方。只是脾氣比較大。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三年多,後來因為寶山一直和繼父格格不入,而繼父對他也種種看不慣,兩人經常起衝突,我們倆還是散夥了。我們本就是再婚夫妻,而且婚姻時間又比較短暫,家裡財產自然沒有我的份兒。我帶著寶山又回到了我們自己的老房子。這一次,我決定不再婚了。寶山讀書成績一般,而且我們家境有限,他也沒考大學,只上了一所職高。畢業後在造船廠工作,收入中等偏下。因為家裡條件不好,寶山又不善言辭,所以直到二十多歲也沒正式談過一場戀愛。這無疑是我最大的心事了。所以我經常託親戚朋友幫寶山介紹對象。基本上女方聽了我們家的條件以後就沒有下文了。寶山年近30時才認識了徐麗。徐麗容貌身材都屬中等,在商場做導購。她對寶山還算滿意,但是提出要求,讓我們家在市裡買套房子。不用多大,80平左右就行。即便如此,對我們這樣的家庭來說,這筆房款也是不菲的數字。最後為了滿足徐麗的要求,我和寶山商定,把縣城的老房子賣了,然後加上我們母子手裡的一點積蓄,又跟親戚朋友借了一些,這才湊齊了買房子的錢。結婚前夕,徐麗家又要我們出8萬塊彩禮。因為買房子我們已經傾其所有了,所以實在拿不出這麼多,所以只能懇求他們家少要點。最終我們出了4萬塊彩禮。徐麗為此一直覺得自己嫁給寶山是對他的恩賜,我們母子應該為此感恩戴德才是。實際上也確實如此。至少我這個婆婆對這個好不容易娶進門的媳婦是百依百順。因為賣了房子,我只能和兒子媳婦一起住。婚後第二年,徐麗生下了一個女兒。孩子生下來以後,我盡心盡力給徐麗伺候月子。她除了餵奶,其餘的事情都是我的。我毫無怨言,因為這是作為婆婆和奶奶應該做的。可是我卻從來換不來徐麗的半分好臉色。孫女格格幾乎都是我在帶。每天我除了做飯洗衣服打掃房間,其餘時間都是在看孩子。每次做好飯以後,我都是讓徐麗先吃,等她慢條斯理吃完了,再這屋轉轉那屋看看,運動消食一翻之後再接過孩子,換我去吃冷飯冷菜。格格隔奶以後,徐麗去上班了。我在家裡帶孩子兼做家務。格格從小就不愛睡覺,而且特別纏人,總是要抱著,所以別說做飯洗衣服了,就連上廁所都要搶時間。因此家裡往往有些凌亂。徐麗經常抱怨,說我就帶個孩子而已,還把家裡搞得這麼髒亂差,真不知道我成天在家都幹了些什麼。她總是怨氣衝天,因為他們倆收入都不高,卻還要房貸車貸,生活壓力大,日子過得緊巴,自然心情不爽,也可以理解。因為兒子娶媳婦實在不容易,因此為了避免寶山在中間左右為難,我這個當媽的只能儘量忍讓徐麗,不管她對我多麼刻薄,我也不跟寶山透露一點。後來徐麗經常念叨,誰誰家的婆婆在哪裡幹保潔,誰誰家的婆婆在哪裡做保姆,又誰誰家的老太太在飯店洗碗,一個月都能掙個幾千塊。於是我明白了,她這是要我出去打工幫家裡賺錢呢。想想也是,我不過50出頭,身體也還不錯,能幫家裡創收,我自然是願意的。而且我比誰都清楚,家務活是世界上最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為不賺錢。屋子裡乾淨整潔被視為應當,而一旦髒亂就是沒用。飯菜可口正常,飯菜不合口味就得被指責。只是孫女還小,離不了人。而徐麗媽還要帶孫子,自然不會帶外孫女。徐麗光一味羨慕別人家,埋怨我不能幫家裡賺錢。我又不能帶著孩子去打工。可是她根本不結合實際,不提出有效方案。因為確實沒有可行方案。堅持到了格格上幼兒園,我才開始出外做工。我找了一份保潔的工作,一個月3000塊。每月我只留1000塊,其餘的都交給徐麗。而剩餘的這1000塊,我也幾乎都花在孫女身上了。徐麗對我的態度略微轉變,至少偶爾有點笑臉了。而今日,徐麗不滿足我這每月的2000塊了。因為不如劉老的2000塊值錢。當然,前提是那筆彩禮錢。我單身多年,早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我不怕辛苦,願意付出勞動力為兒子媳婦做貢獻,但是我真心不想再婚了。徐麗進門好幾年,我是第一次沒有順從她的意願。所以她十分火大。最後她對我說,如果我不見劉老,她就跟寶山離婚,帶走格格,給她改姓,讓我一輩子見不到孫女,讓薛寶山一輩子見不到女兒。我大哭了一場。最後我屈服了,跟她去見了劉老。劉老看上去人還不錯,但是我還是不願意和這樣一個老頭兒生活在一起。尤其是徐麗的目的,讓我感到屈辱。之後我們又見了劉老的兩個女兒。她們雖然看起來優雅端莊,但是看我的眼神就像在挑選保姆。她們過問我的身體情況,廚藝如何。還說父親年紀大了,需要人好好照顧。或許她們也清楚,請保姆不如給老爸找老伴兒好。年紀相當的單身保姆說不定也會惦記著嫁給條件不錯的僱主,那樣還會有些不必要的麻煩。所以還不如一步到位直接給父親娶個妻子呢。作為妻子,肯定比保姆更盡心一些,而且還能陪她們不算很老的老爹睡。至於財產,她們自然會有安排,肯定不會讓繼母佔太多。當然,該付出自然也要付出。比如8萬塊彩禮錢,和每月的2000塊,比僱傭保姆的費用自然要高一些。見了幾次面以後,我依然無法說服自己,違心地去給劉老做妻子兼保姆。思來想去,我還是對徐麗說了實話,表示自己不想再婚。如果她嫌棄我,那我可以自己出去租房住,不影響他們的生活。徐麗說:「你可真自私,人家當媽的,為了給兒女造福,都根本不在乎自己吃苦。而你呢,一點委屈不肯受。再者,你嫁給劉老,怎麼會受委屈呢?人家可是出8萬塊彩禮呢,而且每月還給你2000塊,你這待遇夠高的了吧?你這不是一把年紀了還矯情是什麼呢?」徐麗氣急了,說我再不答應,她就和寶山離婚。再給我一周時間考慮。見她如此逼迫威脅,我也來氣了。我說:「實在要我嫁給劉老也行,但是彩禮錢和日後的每月2000都歸我自己。」徐麗當即拒絕,「絕對不行!彩禮歸我們,每月至少給我們1000塊。不然你以後別想看到孫女。我保證說到做到。」她的蠻不講理讓我感到十分憤怒卻又無能為力。我當然不忍心兒子妻離女散,可是我又實在不願意再婚。我到底該怎麼辦呢?我感到走投無路了。我甚至想到了乾脆一死了之。但是那樣一來,會給寶山造成很大的影響,我還是於心不忍。一連幾日,我吃不下睡不著,畢竟我也不是年輕人了,體力不支病倒了。寶山問我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心事。生病的我特別脆弱,沒忍住就把事情說出來了。一向對徐麗十分依順的寶山氣憤地說了一句:「她也太過分了!」我沒想到,平時算不上很孝順的寶山為此和徐麗大吵了一架。最後徐麗帶著格格回了她媽家。揚言要和寶山離婚。我心中充滿了罪惡感。如果兒媳因為我和兒子離婚,並帶走了孩子,那我是不是成了罪人呢?寶山犯了倔脾氣,堅決不肯,說離就離,什麼都能慣著她,就是這事兒不能依了她。然而我沒想到的是,半個月以後,徐麗自己回來了。雖然臉色依然很難看,卻沒有再提起之前的事,也沒吵著要離婚。我私下問了格格,在姥姥家這段時間過得怎麼樣。她說:「一點也不好,舅媽總不給我們好臉色。姥姥也不怎麼向著我們,弟弟欺負我,她也不說他。」自己如果離婚,日子未必能比現在好過。在我們家,她簡直就是女皇,說一不二。而在娘家,作為嫁出去的姑娘,她一點地位都沒有。而且她媽家距離市區很遠,上下班要花費好幾個小時在路上,不是一星半點的辛苦。我們家條件確實不好,因此若是離婚,她也分不到多少財產。那麼以後的生活,就幾乎是這個樣子了。所以她放棄了離婚的念頭。也或許,她從來沒有過離婚的念頭,只是嚇唬我們母子而已。經過這一遭,我也明白了,作為父母,為兒女付出是應該的,但是絕不能傾其所有,尤其是面對不知感恩不懂滿足的子女。尤其是我這種情況。所以日後,我賺的錢,不會再全部交給徐麗,我得給自己留點錢養老才是。無論何時何地,手裡有點錢才有底氣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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