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事教會是一件付代價的事,既要付上時間、精力,又要把所有的注意力、洞察力、覺察力都放在一個目的導向上。如今在教會做全職服侍所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也越來越多,或許會面臨經濟的問題、人數的問題、牧養的問題、自身能力的問題等。總而言之,全職服事並不是一個輕鬆的代名詞,乃是一種代價,一種特殊的道路,一份截然不同的使命。
筆者在教會參與全職服事,曾有很多信徒會提到:全職服事真的是不容易的,要離開家庭放棄所參與的工作,放棄與世人的比較,甘心地為神而活。但筆者的總結是,全職服事雖然代價很大,但神的恩典夠用,既然神揀選預備帶領,那麼神就會有出路預備,所以需要有有信心和盼望的指引。雖然偶爾也會軟弱消極,但當調整眼光,把全職服事看為生命中重要的事,不去面向世界的誘惑,為擁有神、擁有服事而滿足。再一方面教會也會有經濟上面的補助,雖然說不及打工賺錢的工資,但雖不富足,也總不缺乏。
其實全職服事在當下這個時代是不容易被大部分年輕人接受的,因為大部分的年輕人有工作,有自己的打算,也有自己的學業理想,似乎在教會裡全職服事是一種壓力負擔,也容易心不在焉;當然也並不是說一棒子打死,也會有大量的年輕人被神呼召,走上全職事奉的道路,甘心犧牲自己人生中的計劃和藍圖,願意被主差遣。但歸根結底全職服事與起初舊約利未人的生活相似,全時間地投入到神的工作中,不勞碌、不種地、不間斷的服事神。那麼,我們想問一個問題:「只有全職服事才算愛神嗎?」答案可想而知,是不一定,神給每個人的恩賜和呼召是不一樣的,每個人的人生神都有特別的規劃和調整。
愛神與不愛神不是以片面行為來決定的,乃是以一個人面對信仰的抉擇,面對生命的態度,面對信仰原則的標準,以及面對神是否順服。雖然,全職服事的人必須具備愛神這個條件,但不能說半職服事或者職場服事的人就不愛神,因為愛神是從心發出的,雖然有時候工作做的不一樣,崗位有所不同,但信仰的大原則是不變的,真理是永恆的,權威的。
總而言之,愛神與不愛神是不可用是否全職服事來界定,因為全職服事關乎的層面非常多,這關乎恩賜、呼召、異像、特別的感動、奉獻的心志、多方的裝備,個人的光景、家人的信仰光景、重生得救是否等等。
與此同時,我們明白當神呼召利未人起來服事的時候,這是神主權特別的揀選,這也就意味著利未人一生的道路,決定這利未人在信仰中群體的角色,這樣的群體被神呼召揀選,成為以色列的祝福,是神對人恩待的表現,是神計劃的一部分。當我們再回顧利未人起初的敬拜生活,全職奉獻,看重每個服事的細節的時候,我們作為基督徒當省察自己的服事光景。無論我們是在任何的崗位,參與任何的工作,我們對於敬畏神這一方面是否存在消極的一面,是否存在沒有負擔的一面。
今天,我們也清楚愛神是神給我們的權利,如果神不賜予,我們沒有權利、沒有能力去愛,去事奉。當踏上全職事奉的道路,就表示自己願意捨棄世俗的追求,清心投入到神的家中,這似乎與和尚出家類似,但卻截然不一樣,因為信仰各有不同,道路截然相反。全職服事的人雖然全身投入到教會參與各項工作,但總不會與社會脫節,總不會離開社會的群體,依然要給社會帶來祝福,帶來福音,帶來切實的關懷和愛。
所以,綜上所述,作為基督徒的我們,無論參與的是牧師、教師、律師、司機、外賣員、導遊、售貨員、服務員、商家、老闆等等這些身份,要清楚的是外在身份都不會絕對的決定我們是否愛神。決定我們是否愛神的是自己的內心,是對神的順服。就比如說,如果一個有牧師頭銜的人雖然在講臺上慷慨激昂、絡繹不絕,但內心沒有對神的愛也是徒然;反之,如果一個外賣員或導遊亦或者其他職業,內心充滿對神的愛,生活工作流露基督的馨香之氣,凡事造就人,那麼他們雖然沒有全職服事,但他們依然是愛神的人,是值得效法的榜樣。
結語:一個愛神的人,總會盡力地去愛,一個愛神的人,總會在生活中以神為中心,活出基督的馨香之氣。
基督時報特約/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立場,供讀者參考,基督時報保持中立。歡迎個人瀏覽轉載,其他公眾平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