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景花園的另類風景
(新聞聯播):「最牛違建」,是人們用來形容那些建築規模大、處理難度大的「特殊違建」的特定詞彙。這詞最早流行於2013年,當時說的是北京市紫竹院人濟山莊樓項的一處違建花園,那會兒人們覺得它就挺牛了,可是慢慢人們發現,這個紀錄還可以被刷新,特別是在武漢的虹景花園小區,那兒的違建不僅牛、還成群。
虹景花園是武漢市一處別墅區,始建於1992年,到2000年前後全部建成。虹景花園毗鄰東湖,屬於武漢市的黃金地段。可是,最多也就20年的房子,卻有很多住戶在推倒重建。記者看到至少有四、五處正在施工的工地,有正在拆房子的,有拆完了正在重建的,還有的已經快完工了。其實,這裡拆改建的別墅還不止這幾家。
虹景花園裡的新舊別墅很容易就能區分出來,這些拆改建後的新別墅,形態各異,僅從目測來看,無論從單體規模、佔地面積、高度、內部大小,都要比舊別墅大出很多。虹景花園裡最大的一個拆改建別墅,簡直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大宅院了。
記者疏通了旁邊的工地,希望可以居高臨下看一看。俯視這座宅院,比起周圍的別墅,明顯體量龐大了許多。據記者現場粗略測算,這座宅院南北跨度大約有50米,北邊的東西跨度大約也有50米,而南邊的東西跨度則有近70米之多,總佔地面積測算下來,大約有3000平方米左右。再看房屋大小,這座宅院由3個相對獨立的樓體組成,比起西邊的小別墅,這座宅院房屋總的體量至少是那些小別墅的10倍以上。那麼這座宅院原來是什麼樣的呢?記者到虹景花園物業了解情況,物業人員說,業主原來買了4棟別墅。
據了解,這座宅院的主人是武漢一家房地產公司老闆,其企業網站聲稱「一直秉承低調做人、穩健行事」的發展理念,可是,這座大宅院卻非常高調。那麼,原來的4棟別墅究竟有多大?記者來到洪山區房管局,查詢到其中兩套別墅都是每套兩層273平方米的。
每套兩層273平方米,實際佔地也就100多平方米。即使另外兩套沒有查詢到的別墅再大一些,4棟別墅總佔地面積也不會超過800平方米,可實際上,這座改建後的大宅院已經佔地3000平方米左右,房屋建築面積達到了四、五千平方米。
當記者再次回到這座宅院進一步了解情況的時候,從裡面出來一個人。來人自稱是業主的朋友,他告訴記者,原來的4棟房子都是磚木結構的,因為被白蟻侵蝕,所以對舊房進行拆除,重新改建。
經過多方努力,記者找到了這座大宅院不同歷史時期的俯瞰圖。2009年,可以清晰地看到原來4棟別墅的位置,中間是小區道路,周圍是公共綠地;到2011年,最西邊的一個小別墅已經拆除;2012年,4棟別墅都已拆除,開始新建;2013年全部建成。與2009年相比,不僅房屋面積、高度都大大增加,而且這大門一裝,原來小區的道路、公共綠地,都成了私家領地。旁邊建築工地負責人告訴記者,這座宅院還佔了他們的地。
建築工地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牆往東邊挪了,往我們這個項目挪了,大概260多個平方米。這裡原來有一處爛尾樓,背著我們,我們看不見這裡,到後來我們發現的時候,牆已經做好了。」
從這一段牆體來看,顯然是新砌的,上面都沒有抹水泥砂灰。為了更清晰地看到被佔空間,工地負責人把記者帶到了地下停車場:「從這個跨度到那邊的跨度,相當於佔了24米,寬度縱深大概是6米,有十多個車位,就相當於佔了我們350多戶業主的公共空間。」
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工地負責人還拿出了武漢市規劃設計院所出具的紅線圖,圖上所標註的陰影部分,就是被侵佔的地上地下空間範圍。那麼,如此侵佔自己小區和其它小區的公共空間,是得到哪個部門的許可呢?業主的朋友告訴記者,沒有審批過。
據了解,通常購買別墅會得到兩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房產證記載的是實際買賣別墅的面積,而土地使用證則標示了別墅周圍業主可使用庭院的大小。庭院雖然歸業主使用,但不得隨意擴建房屋。《城市規劃法》規定:需要改擴建,必須持有關批准文件向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才可以申請辦理開工手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規劃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虹景花園改擴建的這些別墅,並沒有取得過規劃部門的許可。
規劃部門沒有批准過,那麼所有虹景花園的拆改建別墅,就都是違法建築。從俯瞰圖可以看出,2006年前後,虹景花園還看不到別墅的改擴建,之後,有人開始把自家別墅推倒重建,於是小區業主紛紛效仿,在法不責眾的心理下,到2009年,已經有不少違建出現,而到2013年,小區違建數量已經至少在一半以上。
改建別墅要通過物業的同意嗎?物業人員表示:「應該到我這裡來(備案)。我說不同意,他能聽嗎?(不讓他進來),我辦不到,他比我狠,我惹不起他們。」
那麼,這麼多別墅都增加了面積,是不是物業公司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只管自己收費賺錢了呢?物業人員表示,物業費從一開始到今天,一直沒漲過價。
業主對建築物擁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而物業公司只是負責小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及環境清潔,與業主僅僅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所以物業公司管不了這違建。
那其他部門有誰管過呢?原來,虹景花園處在武漢市洪山區和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交界地帶,一直是一片三不管的區域。這裡既不受任何街道辦事處的管轄、也沒有自己的社區。職能管理方面,土地規劃現在屬於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可是對違法建築的監管又屬於洪山區城管局。
據介紹,虹景花園別墅,有一些是磚木結構,多年來,受到白蟻侵蝕,不同程度存在房屋質量受損情況。2013年,當洪山區城管局接管時,虹景花園共有177棟別墅,其中97戶以危房改造的名義進行了不同程度改擴建,佔總數一半以上。洪山區城管局接管後,又有6戶進行了拆改建,並在洪山區城管局備案。所謂備案,只有三份文件,一是房產證複印件,一是白蟻協會出具的白蟻侵蝕證明,一是房管局出具的房屋鑑定報告。
只有房屋鑑定報告,沒有規劃許可,這些正在改擴建的別墅,是合情理而不合法嗎?在備案的文件中,最重要的是房管部門出具的危房鑑定。可是,這6份危房鑑定最後的結論,都是「處理」、「加固處理」或者「維修處理」,沒有任何一套別墅的鑑定結論是「拆改建」。
從房屋鑑定結論可以看出,房屋質量還沒有達到需要拆改建的危險程度,所以,即使拿著危房鑑定結論到規劃部門,也不會得到拆改建的許可,現在正在進行拆改建的6處別墅,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那麼,2013年後,在洪山區城管備案的6戶拆改建別墅,是否按照房產證面積進行所謂的危房改造?城管部門有沒有監管呢?
記者與城管局領導一起來到現場,物業公司負責人也趕到了現場。從備案文件中可以看出,這棟別墅原面積是306平方米,而拆改建後的別墅,僅用目測,面積至少也在700平方米以上,翻了一倍多。而其它幾處拆改建別墅同樣如此。現場,陪同記者來的城管局領導幾乎一言不發。
城管是執法主體,各級政府是責任主體。虹景花園究竟是歸洪山區政府管轄,還是歸東湖開發區管轄,至今沒有定論。所以,僅有城管這一家執法主體,該聽誰的?該怎麼做?城管自己也不知道。那麼,對正在拆改建的別墅,城管為什麼也不履行監管責任呢?
洪山區城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別人業主提出來,我現在有安全隱患告訴你了,為什麼前面的能改,我後面就不能改了,所以我們現在執法很難。我執法我也要講究公平,我怎麼公平,我也公平不了。」
就在我們節目即將播出的時候,武漢市有關部門對虹景花園違建別墅作出了處理意見,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對確屬危房的,經過規劃部門審批,應在原地基、原面積、原高度基礎上進行改建;擅自改擴建的違法建築由城管部門依法予以拆除。現在,政府部門的整治小組已經進駐虹景花園。
在居民小區裡大肆拆、改、建,以至形成風氣、形成規模,讓虹景花園成了「違章建築的博覽園」,這樣監管缺失、執法薄弱的典型,還真是不多見。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經濟社會發展納入法治軌道。現在的虹景花園,顯然已經偏離了正確的軌道;能不能把它拉回來,考驗著相關責任部門的態度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