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楊秀偉 實習生樊乾 通訊員馮珍妮 黃磊 「只有把一切依法應當公開的審判活動,敞開大門向全社會公開,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才能促進司法公正,贏得社會公信。」昨日上午,江門市中級法院召開全市法院2013年「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司法作風明顯改進年」活動暨司法公開動員大會,提出將在今年實現全市法院裁判文書100%上網公開等承諾,中院院長葉柳東表示,要通過此活動徹底扭轉全市法院隊伍中存在的不廉潔問題。
公開情況:目前公開的多為舊案,多數法院網站更新滯後
目前江門兩級8家法院中,均已有將裁判文書通過網絡公開的做法,但公開數量極少,且多為5年甚至10年前舊案,多數法院網站存在建設滯後、更新欠缺問題。
昨日會議上,江門中院印發了「江中法〔2013〕」36號和37號文,提出改進司法作風、提高司法公正水平要求,其中司法公開成為促進兩個活動成效的主要措施。
在改進司法作風方面,中院提出要建立財務開支、「三公」經費內網公開制度,要求兩級法院要隨案向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發放廉政監督卡,公布監督舉報方式,隨時收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見;兩級法院要適時組織聯合督察或交叉督察活動,吸收執法執紀監督員、新聞媒體或其他社會力量參加,適時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及時查糾各種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和人民法院形象的司法不正之風;兩級法院對本院機關開展審務督察每月不得少於2次,對各市區法院開展審務督察每月不得少於1次;從5月份起,基層法院和中級法院分別在每月的5日和10日前向上一級法院報告轄區法院上月開展審務督察活動的情況;省法院每月通報一次全省法院開展審務督察情況。
文書上網:法無禁止即可公開
在提高司法公正水平方面,全市法院將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法院開放日」活動,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與人大代表聯絡。法院將全面落實審判執行信息簡訊告知、執行日誌、審判日誌公開、審判執行信息外網公開、裁判文書公開等措施,實現整個審判執行流程依法公開。逐步推行裁判文書上網,推進數字法庭的建設,提高數字法庭的利用率,實行重大複雜案件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創新司法公開形式,開展新聞發布、庭審網絡直播、微博圖文直播、法院開放日等活動,要求每個業務庭室每年至少有1個庭審實行網絡直播。
「中院黨組討論決定,裁判文書上網上半年至少達到30%以上,下半年至少達到70%以上,從明年開始按照法律規定能夠公開的裁判文書10 0 %上網。」葉柳東在昨日講話中表示,對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問題,「市委領導、人大代表以及江門社會各界都非常關注,都在拭目以待,看我們以多大的決心、多強的力度來推進這項工作。」全市法院要全面落實司法公開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焦點問題]
文書公開內容將經過技術處理
雖然提出了裁判文書全公開的目標,但江門法院還未出臺管理規章,對此將如何執行推進仍不明確。如何規避裁判文書公開的隱私權風險,哪些類型的案件可以公開,這些具有爭議性的問題尚需討論,並形成操作標準加以規範。江門中院副院長林慕恆接受採訪時表示,裁判文書公開會涉及到公民身份信息等隱私權問題,通過軟體技術手段在公開時隱藏或刪除這些信息,將是第一步的工作,目前中院正在研究其他法院做法。
最高法院2000年發布的《裁判文書公布管理辦法》,曾提出6種不宜公開的情形,包括涉及國家政治生活,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個人隱私情況,比較集中反映死刑數字,過多涉及其他人和事,文書說理不透徹而不足以印證裁判主文,文字表達存在缺陷和錯誤等。該文件並未涉及對當事人身份信息的處理問題。
經過近年的探索,裁判文書公開時隱去身份信息做法被較多法院採納。如汕頭南澳法院從2012年6月開始推行全公開,其管理辦法就包括對身份信息進行技術處理,如將當事人姓名的第一個字改為「某」字,將身份證後四位改為「×××× 」。此外,當事人雙方提出不公開,或一方提出而有正當理由,法院可以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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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中院整治違反「五個嚴禁」行為
昨日會議上,江門中院印發了「江中法〔2013〕」36號和37號文。在36號文中,江門中院提出要大力推行公正為民、嚴謹務實、清廉勤儉的司法作風,重點糾正脫離群眾、庸懶散奢、司法不廉等不良風氣,並提出要在今年開展專項檢查,集中整治違反「五個嚴禁」行為。
「五個嚴禁」包括: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洩露審判工作秘密。
葉柳東講話中還特別提到公車問題,要求法院幹警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警車、O牌車,駕駛警車必須穿著制式服裝,攜帶有效證件。對掛普通牌照公車,江門中院日前已出臺新規,實行中院領導班子成員、專委繳費用車制度,自4月1日起,副調研員、庭室各部門公務用車則必須在周末、節假日統一入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