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2020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會議(以下簡稱會議)召開。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即將全面展開。其中,公辦小學報名審核時間為8月25日至29日,公辦初中學校8月21日至25日審核錄取學生。
需要注意的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此外,2020年度馳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與現役軍人享受同等教育優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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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19〕37號)《泰安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泰教辦發〔2020〕11號)精神,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規範招生入學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落實主體責任的原則。區教體局負責本轄區內義務教育段學校(含市直及市直以上義務教育段學校、泰安英雄山中學初中部)的劃片招生和統籌入學工作。各街道鎮繼續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學校劃片招生和統籌入學工作。各學校除招收學區內生源外,還要接收區教體局統籌安排的生源。各校要根據本招生意見精神,制訂完善本校招生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堅持劃片免試入學的原則。依據國家及省對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的要求,按學校「劃片招生」的原則,保障區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各學校禁止通過考試、面試等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民辦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招生工作納入區教體局統一管理,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三)堅持公辦民辦同步的原則。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統一採用網絡招生的方式,招生過程中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招生範圍限於泰山區。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不得再參加公辦學校的錄取。
(四)堅持消除大班額的原則。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消除大班額的要求,各中小學必須在2020年秋季消除56人(含56)以上大班額。各學校要嚴格轉學審批,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在有空餘學位的前提下接收轉入學生,原則上同城區不允許轉學。
(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諮詢方式,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
小學: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區戶籍兒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初中:初中招收具有泰山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不符合在泰山區就讀條件的學生,學校及時告知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泰山區戶籍小學適齡兒童,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將延緩入學的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報學區所在學校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後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延緩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期滿後仍不能入學的重新申請。凡是往年已經入學並註冊學籍的學生,不得再進行網上報名。
所需材料:
1.泰山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其他佐證材料(根據學校制定的具體方案而定)。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一直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戶籍在同一戶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地址為依據,在房產所在學區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按學區內生源予以接收,需查驗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若招生計劃已滿,由區教體局或街道鎮統籌安排入學。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戶籍所在地為非泰山區。戶口簿;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明(辦理時限1年以上);不動產證(房產證)或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監護人勞動用工合同(工作滿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或泰山區工商營業執照(註冊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再提供紙質證明材料,由學校網上提報審核)。
小學適齡兒童需準備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四、招生入學辦法
繼續實行網絡招生。家長登錄「泰山區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泰山區招生網」(網址:http://tsedu.993721.net)(以下簡稱「泰山區招生網」),完成報名、資格審核查詢、錄取結果查詢等環節。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同步進行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
五、招生入學流程
(一)小學
1.公辦小學
8月18日—24日,制定方案。各學校公布招生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8月25日—29日,資格審核。學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生源所屬類別到學校登記審核,學校將符合在泰山區就讀的學生信息錄入「泰山區招生網」,經審核符合在本校就讀條件的學生確定錄取入學。8月30日,學校錄取新生。8月31日,查詢錄取結果。家長登錄「泰山區招生網」、關注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愛山東」APP查詢錄取結果。
2.民辦小學
8月20日—21日,制定招生方案並報區教體局審批。內容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名程序、錄取辦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在招生網站公示。8月22日,報名。符合年齡要求及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學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泰山區招生網」中民辦小學埠上傳材料並報名。8月23日—25日,錄取。報名人數未超出招生計劃的實行全員錄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8月24日—26日,查詢錄取結果。具體辦法另文公布。(二)初中
8月17日,公布招生方案。各學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小學召開畢業生家長會宣講招生政策和網上操作流程。相關初中學校參加。8月19日—20日,完善學生信息。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陸「泰山區招生網」、關注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愛山東」APP,修改完善家長聯繫電話、學生身份證號,填寫監護人身份證號、不動產證(房產證)號及房屋坐落。
1.公辦初中
8月21日—23日,第一階段資格審核。未報考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畢業生小學學籍號和身份證號登陸「泰山區招生網」,查詢初中資格審核學校。住址信息一致的可持「審核資料」中所需材料原件、複印件到資格審核學校審核;住址信息不一致的可持證明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及在「泰山區招生網」列印的《小學畢業生信息表》到家庭實際住址所在學區學校進行審核登記。資格審核學校在招生平臺查詢監護人房產信息是否屬實或者進行家訪,學校確認屬實的,可向區教體局提出調撥申請,生源調撥完畢後,學校直接點擊錄取。8月24日—25日,第二階段資格審核。報考民辦初中未被錄取的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畢業生小學學籍號和身份證號登陸「泰山區招生網」,查詢初中資格審核學校。錄取程序與未報考民辦初中的學生相同。8月26日—27日,統籌安排生源。區教體局向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安排符合統籌入學條件的生源。8月28日,學校錄取新生。8月30日,查詢錄取結果。家長登陸「泰山區招生網」、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愛山東」APP查詢錄取結果。
2.民辦初中
8月21日,報名。有意參加民辦初中報名的,在完善信息後,在規定時間選擇一所民辦初中報名,查看各民辦初中招生方案,了解學校招生方式及工作流程。8月22日—23日,錄取。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要全員錄取;對於報名人數超出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具體招生辦法另文通知。8月22日—23日,查詢錄取結果。備註:泰山區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可持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及學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於8月19日—20日到東嶽中學南院小學部(泰山區教體局招生辦公地點)採集信息。未在網上登記信息或提報虛假信息的,不作為入學依據,不予以建立學籍。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2020年小學招生計劃
小學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2020年初中招生計劃
初中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六、特殊群體學生入學
1.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街道鎮要會同衛健、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做好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調查登記、殘疾篩查、統計錄入、建檔造冊,全面掌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數量和殘疾情況。要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和「一人一案、分類安置」的原則,做好適齡殘疾兒童的入學安置工作。經殘疾兒童鑑定委員會鑑定,適合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讀;適合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學區學校要保證無條件接收;因身體原因不能到校就讀但具備學習能力的,在學區學校建立學籍後,由學區學校選派教師送教上門。
2.貧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兒童入學。各學校要切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根據新生入學情況,建立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留守兒童入學資料庫。要加大管理、資助和關愛力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零輟學」。
3.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現役軍人子女,按照《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辦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持有「齊魯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要求辦理;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於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精神依法繼續享受原有優待政策;2020年度馳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與現役軍人享受同等待遇;外來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外來客商子女入學規定>的通知》要求辦理;港澳臺同胞、外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七、關於房產的幾點說明
1.因房產抵押貸款無法提供房產證明原件的,報名時需提供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明複印件。
2.已購房居住但未辦理不動產證(房產證)、網籤合同的,報名時需提供與開發商籤訂的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學校需到實地進行家訪確認。
3.各公辦中小學要按照2014年開始實行的每套房產(住址)原則上小學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劃片招生機會,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監護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關證明,各學校依據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資料庫信息,認真做好房產年限審核工作。
4.法定監護人出示的房屋產權須為100%產權,房屋性質為住宅。
八、招生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鎮、區直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統籌、組織、指導招生工作;區人社局負責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審核;公安部門負責協助處理突發事件等相關事宜;民政、殘聯等部門負責協助做好貧困家庭子女、留守兒童等入學工作;信訪部門負責處理招生相關的信訪工作;衛健部門負責招生期間突發疫情處置工作;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招生工作的宣傳工作。各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梳理熱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進行。
(二)加強政策落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組織學習代替接受義務教育,嚴禁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的非法行為代替義務教育。各街道鎮、區直各部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控輟保學工作要求,健全聯控聯保機制,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公辦學校嚴格按照片區招生,做好片區內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民辦學校嚴格執行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政策,民辦學校招生範圍限於泰山區,不得跨區域招生。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未經網上報名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三)加強規範意識。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考試分班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四)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各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針對焦點問題,制定解決方案和應急預案,一旦出現問題,各相關責任人必須第一時間到場,妥善處理,有效化解矛盾;建立承諾制度,各中小學校要籤定承諾書,並要切實踐行承諾。
(五)加強信息公開。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事關千家萬戶,各校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用,及時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宣傳內容要客觀真實,要將今年的招生政策宣傳到每一位家長,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實現「陽光招生」。電腦隨機派位環節,應邀請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證處公證,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全程錄像並存檔。
(六)強化督察問責。區教體局將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把規範招生入學工作作為對公辦學校評估、民辦學校年檢的重要內容。對在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學校,視情節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於民辦學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