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看起來很高深,其實可以進行很簡單的理解。
入正題之前,首先要講清楚兩個問題。一是生命的目的是什麼,答案是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二是哲學的目的是什麼?答案是講清楚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和情形。例如「什麼是幸福」、「怎樣才能過上幸福的生活」等等。我們都知道什麼是幸福,但講不清楚或者人言言殊,哲學就是這種「講清楚」的試圖和努力的結果,說得裝B一點,就是「澄明」。(生活的裝B說法是「存在」)
理學就是最大道理或者根本大法。怎樣才能過上幸福的生活?不同哲學家提出不同的看法,孔子他們提出「仁義禮智信」等原則(即「五常」),基督教的上帝借摩西之口提出「不可殺人、姦淫、偷盜」等十誡,佛教提出八戒。到了宋朝(其實從中唐開始),中國的哲學家開始覺得這些五常都是道理,而這些道理應該可以用一個最大道理或者根本大法統一起來(所謂的「本體論」,儒學的這個本體論、系統化衝動也來自佛教。佛教自成體系,並有本體論,也就是說其所有理論都可以一言以蔽之。韓愈斥佛,當他耒陽縣鱉口寺住持如何是佛法大意時,禪師回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就是一言以蔽之的回答。為了和佛教抗衡,從韓愈開始,儒生們便開始試圖將儒學本體化)。這個想法就是理學。理學就是想總結出一條能使大家過上幸福生活的道理,能夠把那些「五常」、「十誡」統一起來的最大道理,其名字自然就叫「道學」或者「理學」,後來就慢慢統一成「理學」。
哲學是「講清楚」的學問,其核心內容是講清楚有關生活的2個大問題(每個大問題又包括2個小問題):「是什麼」和「為什麼」,「要怎樣」和「為什麼要這樣」。怎樣才能過上幸福生活?孔子的回答是要「仁」,但「為什麼要仁」,孔子講得很少或者沒有講清楚。在《論語》中,學生問什麼是仁的時候,孔子要麼回答「愛人」,要麼回答「克己復禮」等等,至於為什麼要仁,學生沒有追問,孔子自己也沒有進一步說明。只說明「是什麼」沒有說明「為什麼」的學問,就是「斷言」,只有斷言的哲學是不完整的哲學,所以孔子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哲學家。
宋代的理學家並沒有比孔子更加優秀,他們想解釋清楚「是什麼、要這樣」,但好像解釋得越來越複雜,他們也沒有講清楚「為什麼是這樣、要這樣」,所以理學家也不是真正意義上是哲學家。
宋明理學把「是這樣」解釋得很複雜。宋明理學的最大貢獻是斷言式地總結出一個幸福生活的總秘訣——「理」。朱熹說,「事事物物,皆有個極,是道理極至。……總天地萬物之理,便是太極。」(朱熹把幸福總秘訣——「道理極至」——稱為「太極」,其實這個說法不僅僅是幸福總秘訣,而是宇宙的總秘訣,從天到人,這是理學的邏輯起點,也就是天理說),但實際上他們對宇宙總秘訣的解釋並不多,而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他們主要講的還是為人處世的生活總秘訣,所以我們不管理的宇宙這層意思)但什麼是理呢?這又很難講清楚。他們首先提出,理就是仁。仁的主要意思是愛他人,只有有一個愛心,人就會講義、講禮、求智、講信,就可以過上幸福生活。後來理學家又覺得這樣的推理有些牽強,他們又提出仁就是生。「生」是什麼呢,就是生命、生活、生機、活力……朱熹說,「仁字是個生底意思」,程顥說,「天地之大德曰生(他在易經找到這句話)……萬物之生意最可觀,此元者善之長也,斯所謂仁矣。」他們還說,杏仁、桃仁為什麼叫「仁」呢,因為這些都是種子,可以「生」(石子不能叫「石仁」,因為不能「生」,筋骨麻木不仁就是沒有「生」的衰退)。再後來,理學家又覺得把「理」解釋為「生」還是不周全,他們又提出理是心(王陽明「心即理」)。王陽明說的心是善心,良心,即「良知」,只要每個人都顆善心,我們的生活就會更加美好幸福。現在看來,這些解釋和孔孟相比似乎沒有什麼進步:把「仁」解釋為「生」,給我們的感覺是說了等於沒說:理是生,so what?把「仁」解釋為「善心」、「良知」,這和孔子的「愛人」有什麼區別?
宋明理學跟孔孟一樣,也沒有解釋「為什麼要這樣」。理學家們覺得「本來就是要這樣」、「每個人都會這樣」,所以就不用解釋「為什麼要這樣」了。理學家們把理又叫做「天理」、「天者理也」,老天就是這樣,這就無須解釋了。王陽明說,善心每個人都有,如果一個小孩馬上要掉進井裡了,我們每個人都會去阻止,這就是善心。正是因為這樣,所以王陽明說「滿街都是聖人」。楊簡是陸九淵的粉絲,當他當縣官(富陽主簿)的時候,問陸九淵什麼是「本心」(也就是什麼是「理」)時,正好中途碰上一個有關扇子的案件,楊簡判決後,陸九淵就說「是者知其為是,非者知其為非,此即本心」,楊簡追問說:「止如斯耶?」陸大聲曰:「更何有也!」楊頓悟,乃拜陸為師。這種棒喝、頓悟式的啟發式教學是中國哲學的一條重要理路。
這正是現代人很難理解理學的重要原因。在科學主義的教育下,沒有論證過程的主張很難引起現代人的共鳴。理學是儒學在宋明有了重大發展,所以儒學可以分為孔孟儒學和宋明理學。事實上,所有的儒學,包括孔孟儒學和理學都缺少直接的、專門論證過程。孔孟儒學還是比較好理解,雖然它沒有提出一個總道理,但對於仁義這些分道理而言,即使沒有論證過程,我們也可以很容易腦補出來。例如陸九淵論證為什麼要善,「今若言人之不善,彼將甘為不善,而以不善向汝,汝將何以待之」(原文是解釋孟子的「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這個論證過程讓我們腦補出做人應善的論證過程),但是對於「理」這個總道理而言,論證的難度就太大了。理學的論證過程是:天——理。世界的本體是天(太極),天至仁至誠,這是天之理,所以人也要至仁至誠。這種「天人感應論」在現代科學面前是破綻百出的(邏輯學人類類比不是論證方法)。作為現代人,我們應該如何幫助理學呢?我們可以說,理學大師們啊,這個世界最大的道理是利大於弊原則啊。儒家理學所追求的是最大道理,在解釋時卻總是得出分道理,這些分道理總是針對於一定的情境和對象而言的,各分道理只有特定的適用範圍和適用對象,並且分道理之間可能是互相矛盾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麼可能「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呢?例如,把理解釋為「生」,生命就是欲望,生命力越強,欲望越大,那和「克己復禮」、「滅人慾」的矛盾該怎麼處理呢?所以,為人處世之理不是在「天下之物」,而是在王陽明所說的「心」,但又不是全部的心,而是「心」在為人處世時所採取的利大於弊這個權衡的策略(也就是原則、方法論、價值觀),這個策略才是脫離了具體的情境和對象,才是形而上的根本大法。這個策略好像說了等於沒說,誰都不是傻瓜,誰不會追求利益最大化啊?當然,個個都懂利大於弊,但有不少人在權衡時對什麼是「利」、什麼是「弊」判斷不夠清楚準確,例如,小偷覺得偷利大於弊,這就是錯誤判斷。所以孟子要求「從大體」,不能「蔽於物」。
此外,儒學理學和現代人還有一個代溝,那就是追求幸福生活的社會取向和個體取向的問題。本文老是強調,人類生活的終極目標是幸福,儒家是在人類在初級文明階段所採取的價值觀,這個價值觀認為社會安定、天下大同了,我們就幸福了(儒家的表述僅止於大同,而沒有提出幸福,上文經常說儒家也是為了人類的幸福,是為了大家更好的理解),但現代人已然享受了安康的社會,文明開始進入高級階段,他們認為幸福的意義還要加上個體的意願,例如自由、平等這些內容,所以,儒學理學再也不可能擁有江湖霸主的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