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個學期緊張的學習後,蘭州市中小學生即將迎來愉快的寒假。根據蘭州市教育局有關通知,2019-2020學年度寒假時間為: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假期為2020年1月12日—2月23日,2月24日正式春季開學;
普通高中學校假期為2020年1月15日—2月23日,2月24日正式春季開學;
幼兒園放假時間對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執行,職業學校放假時間對應普通高中執行。
全市中小學除高三年級外,嚴禁組織其他年級學生到學校補課和統一組織自習。
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各學校要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從教行為,嚴禁學校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嚴禁在職教師在社會辦學機構中有償補課、私辦高價輔導班,在節假日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全市中小學要在期末家長會上向家長公布師德師風突出問題投訴電話、郵箱、信箱,接受群眾監督,各區縣教育局要持續安排專人(市屬學校安排值班教師)值守,及時受理投訴信息。同時,各學校要合理布置假期作業,避免簡單機械重複。提倡布置閱讀、綜合實踐等綜合性、活動性作業,教育引導學生增長見識,豐富學識。要通過多種途徑,引導學生參加各種有益活動,預防學生沉迷網絡和遊戲,幫助學生養成勤儉節約的習慣。
另外,各學校要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教學樓、實驗室、多媒體教室、圖書館、學生宿舍、食堂等場所涉及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安全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利用假期徹底整改。各學校要落實應急值守崗位責任制,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幹部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 武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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