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婚禮的移風易俗,筆者建議一些繁文縟節能免則免。希望因為內衣太小而導致婚姻僅僅4天就破裂的鬧劇,今後不再上演!
文 | 王 嬙
1月2日,貴州遵義一段「新郎因買內衣不合適迎親被拒,婚宴只好變成親友新年聯歡會」的視頻引發熱議。
網傳視頻中,婚禮現場變新年聯歡會
視頻中,婚禮司儀介紹,按照當地風俗,男方需要給新娘從頭到腳買一身新衣服,因為內衣買的不合身,女方家長拒絕了迎親,婚禮宴會變成了聯歡會。
網傳視頻中,新郎一家在現場鞠躬答謝親友。
根據男方家屬講述以及同事接親的見聞,新郎陽某的媽媽給新娘羅某買了內衣,結果不太合適小了一號。新娘的爸爸大發雷霆,要求男方家給女方賠禮道歉,並當天把內衣換掉。但當時已經晚上12點了,所有內衣店都關門了,女方的爸爸堅決不發親。男方家還是按規矩帶彩禮、迎親隊伍來到女方家,結果新娘連妝也沒化。新娘的爸爸堅決不讓男方親友進門,僵持了兩個小時後,最後導致當地警方過來處理。
警方處理視頻截圖
女方說法:不是錢的事
許多網友質疑女方家長做法,為了一件內衣而鬧得不歡而散,似乎不妥。更有網友質疑女方家人如此鬧,可能是為了錢。
為此,貴州廣播電視臺記者聯繫到了新娘小羅的父親,對方回應稱,為了女兒婚禮,自己準備了10萬元的嫁妝和紅木家具,「還說我為了錢,(這種說法)傷害了我的家人,我們實在受不了」。
新娘小羅父親準備的紅木家具
新娘母親徐女士在接受《貴陽晚報》採訪時表示,「男方給了8.8萬元彩禮,又給了2萬元購買衣物,但我們分文未動,以陪嫁10萬元的形式還回去。」她說,其實只要女兒幸福,這些都不是問題,他們給女兒準備的家具家電等,也是10多萬元。
女方家準備的結婚物品
徐女士表示,男方陽某並不是誠心給女兒小羅買內衣,買的是最小號,「這寓意對我們農村人來說,就是不能包容我們家人,任何事情都沒有讓我們家人走進他們家的想法,是故意詆毀我們,傷我們的心」。
新郎陽某給新娘小羅提供的禮金和內衣
新娘小羅還表示,發現內衣不合適後,當天就給婆婆打電話,說內衣穿著不對,二人正在商量如何通過認識的親戚買到內衣時,新郎陽某突然說:「明著跟你講,買不到。穿舊的,穿舊的行不行……」
新娘小羅表示,如果雙方無法繼續下去,她會以一種正式的方式,如通過派出所調解、見證等形式,將彩禮退還男方,自己絕非網友所說的那樣「貪財」。
陽某和小羅的婚紗照
婚姻不是兒戲,迎親階段鬧僵不值得
筆者發現,即便新郎陽某迎親失敗,但他和新娘小羅2020年12月30日已經領證,在法律上就是夫妻。
陽某和小羅的結婚證
想不到領證沒幾天婚禮就鬧分手,實在有些可惜。而且,兩人早已認識三四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怎麼會為了買內衣這樣一件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呢?目前,陽某已經表示要找律師起訴女方。
根據今年剛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我國公民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公布的結婚證中,陽某在2020年正好22周歲,雖然符合結婚年齡,但似乎還是一個孩子,並沒有處理好和新娘小羅及其家人的關係,一不開心就吵架,吵到一半就報警,讓兩家都下不來臺,成了全國人民的談資。
筆者也諮詢了來自遵義的同事,後者並沒有聽說「從頭禮」的婚禮習俗,可能這是遵義農村地區的習俗。隨著婚禮的移風易俗,筆者建議一些繁文縟節能免則免。而像買內衣這樣的小事,女方也不需要過度解讀到「不包容」的地步。
希望因為內衣太小而導致婚姻僅僅4天就破裂的鬧劇,今後不再上演!
參考資料:貴州廣播電視臺、貴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