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陝西安康市平利縣中學17歲高三女生徐某某中午離校後失蹤,於第二天上午被家人在老家房屋中發現因天然氣中毒死亡。徐某某家長稱,當天中午徐某某從學校走失長達10個小時,平利縣中學未及時發現並告知家長,直到晚上放學才發現失蹤。在尋找過程中校方未作出妥善處置,錯過了最佳尋找時間,導致徐某某自殺身亡,因此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11月5日紅星新聞)
17歲的豆蔻年華,即將步入高等學府的大好前程,家長寄予厚望的寶貝女兒,就這麼用天然氣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該有多麼令人痛惜,特別是對於她的父母,毫無疑問更是傷心欲絕,一時很難接受這樣一個慘痛的事實。
然而人死不能復生,無論人們多麼惋惜,不管她的親人有多麼的不舍,女孩都不可能再睜開雙眼。眼下,悲難自抑的家長將矛頭對準學校和班主任,要求追究他們的責任,也屬人之常情。畢竟孩子是送到學校以後沒的,而且根據調查情況來看,學校及班主任等在對學生的安全管理上確實存在漏洞和不到之處。
如學校未能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全封閉管理規定和「因病缺課(缺勤)登記追蹤制度」「缺勤學生登記追蹤制度」「班級學生巡查制度」,而班主任在發現徐某某缺課後也沒有按規定向學生家長反饋和向學校報告等等。
雖然不是他們直接殺死了孩子,並且女孩也不是在校內死亡的,但是從客觀上說還是要對女孩的自殺承擔一定的責任。簡言之,如果學校管理到位,女生就不可能在上課期間擅自離校。而如果班主任老師在發生學生缺課之時能夠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通報家長,也就不會造成該學生離校十個小時無人知曉,也許就還有阻止自殺和挽救生命的機會。但是現在說什麼都遲了,所以就此事對他們進行追責,也無可厚非。
然而縱觀這起事件的前前後後,還有不少疑問待解。如女生為何非要尋短見?她最後寫下的那13個對不起又有什麼含義?出於對生命的敬畏,以及為了剖析原因,吸取教訓,這些懸疑都該一一調查清楚。而據女孩的母親介紹,女孩生前最後一次模考成績可能不是太理想,因此比較有壓力。這是不是導致女孩自殺的一個誘因?如果真是如此,人們的確該深刻反思當前教育過程中常常忽略的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因為此類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
小小年紀,因為一點挫折,甚至只是一次批評就想不開、尋短見,這種心理狀態是極不正常的。而一次高三模考便成了壓垮孩子精神的最後一根稻草,這更是讓人唏噓不已。我們在呼籲給學生的課業減負的同時,是不是也該思考如何給孩子們沉重的思想「減壓」了?同樣,我們的教育在極端重視提高學習成績和各種技能的同時,是不是也該進一步關注如何提升青少年的精神健康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了?這也許是比追責一兩個人更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