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漢字的演變史大致是: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楷書(繁體字、簡化字)。現在,馬英九先生單單摘出繁體字,稱只有繁體字是「精髓」,其他都不是。
(資料圖:2009年3月13日,新華字典上的簡體字與繁體字。劉君鳳 / 東方IC供圖。)
臺灣媒體報導,近日馬英九出席臺北市政府「漢字文化節」活動時,提出了「正體漢字是中華文化的精髓」的說法。他認為,正體漢字(繁體字)不僅具文化意義,更有藝術的價值。
眾所周知,政治人物講話,不同於學者作學術報告需要講道理、講邏輯,他們只需發表訓導、提出口號。道理、邏輯,對政治人物而言,是無所謂的東西。因此,從學術上對政治人物的話語進行學理上的分析,是迂腐可笑的行為。
但是,馬英九先生顯然不夠霸道,他竟然效法學者,在提出「正體漢字是中華文化的精髓」的同時,還提出了兩個論據:「具文化意義」、「更有藝術價值」。這樣一來,就給我們提供了商榷的機會。
當然,商榷之前,有必要先確認一下,馬英九先生所說的「精髓」,是唯一,而不是之一。即:他認為,繁體字是中華文化唯一的精髓字體。否則,他換個地方、時間,又說「簡體漢字是中華文化的精髓」,百姓將無所適從。有人可能會說,你這不是廢話嗎?「更有藝術價值」中的「更」字等於明確否定了非繁體字的字體,比如說簡體字。我認為,說這話的人,太低估政治人物隨機應變的能力了。他們完全可以在另一個場合說簡體字「更人性化」、「更接近生命節奏」。如果馬英九先生給繁體字一個「中華文化的精髓」的稱號,只是即興發揮、逢場作戲、非排他性、說著玩兒的一句誇獎語,換言之,談到繁體字以外的字體,馬英九先生也會有等同於「中華文化的精髓」的評語,那麼,我們也就無話可說。
但是,內地網絡在這篇新聞報導下,煞有介事地弄了個民意調查:「馬英九稱繁體字是中華文化精髓,你怎麼看」。結果,大部分人(接近80%)都選擇「同意」,只有少數人選擇「反對」或「無所謂」。這說明,人們普遍把馬英九的話當真了。
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馬英九先生關於漢字字體的論斷。
分析馬英九先生的兩個論據,可以得到如下信息:除了繁體字,別的字體可能有文化意義,也可能沒有文化意義,只有繁體字是肯定有文化意義的;繁體字以外的字體,固然是有藝術價值的,但都不如繁體字的藝術價值大。
我們知道,所謂繁體字,就是大陸地區推行簡化字之前那種筆畫比較繁多的字體。這種字體並不能囊括簡化字問世之前的所有字體。它只是漢字楷化之後的一種字體,隸書、篆書、金文、甲骨文都不包括在內。漢字的演變史大致是: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楷書(繁體字、簡化字)。現在,馬英九先生單單摘出繁體字,稱只有繁體字是「精髓」,其他都不是。
首先,這對於古老的文字,尤其是已知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和文化軸心時代使用的篆字是非常不公平的。沒有甲骨文的話,會不會有後來的篆書、隸書、楷書、繁體字,都是個疑問。諸子百家,各行各業,那麼多奠定中華文化基礎的經典著作,最初都是用大篆或六國文字書寫的、抄寫的、刻印的。
簡化字固然有簡化過度的問題,使原本不同的詞變成了相同的漢字,每每貽人口實。例如,「後(后妃)」、「後(前後)」混同,「發(出發)」、「發(頭髮)」不分。但是,權衡利弊,應該說,簡化字也有不少優點,例如易寫、易認。況且,簡化字已經沿用了半個多世紀(實際上簡化字古已有之,政府頒布簡化字則始於1935年,由國民政府教育部頒布),實踐證明,無論是進行創作,還是迻譯古文,都無大礙。有個事實不能不提,如今公私圖書館中的大多數書籍,都已經是使用這種字體印刷的了。繁體字與簡化字之間,使用人數上,後者明顯多於前者。十多億人熟練掌握簡化字,這不是一件可以隨便忽略的小事情。
說甲骨文、篆字、隸書不是文化精華,有點數典忘祖;說簡體字不是文化精華,也有抹殺事實之嫌。
歸納一下兩個事實:一個是,簡化字至少已經在大陸地區深入人心,嫻熟於閱讀、手寫;另一個是,大量的古今文獻,都已經出版了簡化字版本。
馬英九先生說繁體字更具藝術價值,如果是就書法藝術而言的,那麼,我不得不指出:這是不懂書法藝術的外行話。繁體字筆畫多,寫出來顯得穩重些,這是未入門的書法愛好者的感覺。真正的書法家,並無此虞。總共兩千多個簡化字,基本筆畫、結構特徵都沒有改變,所不同的只是筆畫數量,有多有寡。對於書法創作,並無影響。
漢字,從來就有筆畫上的多寡之別,少的只有一畫,多的有幾十畫。繁體字時期是這個情況,簡化字時期仍然是這個情況。再者,書法藝術,並不限於楷書,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都可以進行書法創作,不同的字體之間,很難說有藝術價值的高下之分。實際上,楷化之後,書法家在創作行書、草書作品時,都有避繁取簡的傾向。繁體字也許有雍容繁複之美,簡體字也有簡遠疏朗之美。二者各有利鈍,不分高下。
繁簡之爭,近年以來,時不時就會成為熱議的話題,兩會代表、演藝明星、政治人物,誰都可以發表一通言論。其實這是一件相當無聊的事情,因為,並無新意,說來說去都是車軲轆話。
繁簡字之所以能夠爭來爭去,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繁體字跟簡化字,差別不大。魯迅先生關於國人習性的一番話說到了點子上:「有間屋子太暗,如果有人提議開個窗子,那麼勢必會遭到眾人的反對。但如果有人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同意開個窗子。」——簡化漢字,好比「開個窗子」的提議,勢必遭到眾人的反對。
有人認為,認識繁體字就等於繼承了傳統文化,這是睜眼瞎說。認識繁體字,跟讀懂古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讀懂古書,需要經過長期、專門的訓練。沒有經過長期、專門的訓練,認識繁體字的人,跟只認識簡化字的人一樣,都是讀不懂古書的。
我親眼所見,「臺灣」二字,臺灣島上大都寫成「臺灣」,不寫成「臺灣」,電影《海角七號》也並不寫成《海角七號》。更有甚者,臺灣年輕一代,因為內地圖書便宜,做碩士博士學位論文的時候,大量購買、參考內地出版的簡化字論著,較少參考島內出版的繁體字著作。實際上,簡化字早已為臺灣民眾所熟知,所熟練運用。馬英九先生既然認繁體字為正體,為精髓,言外之意,簡化字就是邪體、糟粕了。那麼,請他先頒布一道命令,讓臺灣人徹底摒棄簡化字,回歸繁體字。我賭他不敢這麼做。他也只是鼻梁上掛條帚——刷刷(耍耍)嘴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