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民姚先生因為一個手機靚號惹來很多不開心。2009年,姚先生把一個手機靚號「1×××××88888」作為18歲成年禮物送給了兒子,隨後兒子到國外讀書,自己也給該手機號續存話費以供養此靚號。今年9月,姚先生打算為該手機號進行實名制登記,卻被告知該號碼已於去年12月31日被註銷了。
「我查詢到該手機號帳戶餘額還有164.72元話費,沒有欠費,為何會被突然註銷?」昨日,姚先生告訴記者自己通過多個渠道投訴,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答覆。目前,他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昨日,姚先生告訴記者,從2000年開始,自己就開始使用「1×××××88888」這個號碼。「這是一款零月租手機卡。2009年,我兒子18歲了,於是我就把這個號碼當成年禮物送給了他,之後這個號碼就屬於他了。」
「這個手機號是和朋友交換獲得的,我以前有一個4個7的號碼,朋友喜歡,就用他5個8的號碼和我換,我也答應了。但我並不是想炒號什麼的,2008、2009年的時候,還有人要出十幾萬收購我的號,我沒放在心上。」姚先生說。
姚先生的兒子非常喜歡這個手機號。「我看到他喜歡,我就在他18歲的時候,把這個號碼送給他了,當他得知這個號碼被銷號後,很沮喪。我們希望拿回這個號碼。」
姚先生的兒子從高中開始就到國外念書了,但這個號碼並沒有取消,姚先生也有為該手機號充值。「因為他在國外有電話卡,這個號碼也就不常使用了,也應該無開機。」姚先生說。
2015年6月19日,姚先生通過廣州銀行為該手機卡續費了50元。之後,姚先生就沒有在意這個手機號的事情。
今年兒子將學成歸國,而且政策要求手機號實名制。2016年9月,姚先生打算為兒子的這個手機號辦理實名制認證。「我才知道原來這個號碼在2015年12月31日已經被註銷了。」
運營商:
零月租卡存在一個「話費有效期」
昨日,記者致電了客服人員,獲知「零月租卡」已經於2007年10月18日停止發售。該客服人員還告訴記者:「此零月租卡都有一個話費有效期,充值50元有效期為90天,充值100元有效期為180天。如果過了這個話費有效期沒有續費,手機號就被視為欠費,會被保號90天,但是過了這個90天沒有續費,即使帳目上還有話費餘額,也會被銷號收回。」該客服人員表示,不過,市民可以通過簡訊操作取消掉這個有效期。
該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即使取消了該手機有效期,此零月租手機卡也需要連續兩個月內有通訊消費記錄,如果沒有,就會自動停機保號,每月扣5元保號費,直到欠費;在欠費的情況下,會保留90天不銷號。但是逾期會被銷號。
該客服表示,現在,沒有實名制情況下也可能會被停機。沒有實名制的話也會導致銷號,但具體操作運營商會通過簡訊提示。 對於特別的手機靚號,這位客服表示並不會有差別,「所有號碼的管理都是一樣的。」
焦點:
手機不欠費為何被註銷?
9月27日,姚先生來到該運營商東華西路的營業廳查詢,帳戶餘額顯示還有164.72元的話費。「這個手機號一直在我名下,而且不存在欠費的情況,為何會被突然註銷呢?」
「我要求運營商重新恢復這個號碼,可他們給我的答覆是公司回收了,建議我上運營商網站看能否重新開戶。」 姚先生第一次向運營商投訴卻得到這樣的答覆。姚先生覺得很不甘心,他繼續通過不同途徑反映問題,希望能夠索回這個手機號。「我給客服電話打了三四次電話,也去過運營商廣州分公司,還投訴到了消費者委員會,可還是沒有拿回這個號碼。」姚先生說。
「這個手機號是零月租的卡。9月30日,客服朱小姐給我打電話回覆說,這張卡的默認有效期是到2015年12月31日,因此,不管卡裡有沒有錢都要收回。我覺得很詫異,也沒有人知會過我,我也不清楚這張卡有個默認有效期。」姚先生說。
據了解,9月30日和10月10日,姚先生去到運營商分公司投訴該事件,溝通的最新結果是,運營商同意退回所有的話費,並另外賠償50元。可姚先生並不滿意。目前,他正在搜集證據,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
消費者:
靚號估值多少萬並非我最看重的
姚先生告訴記者,這個手機號屬於連號靚號,而且所連的數字又是中國人鍾愛的「8」,比較少見。
現在姚先生還清楚地記得這張卡8位數的消費密碼,也持有充值記錄以及通話記錄。「連我兒子的微信也是綁定了這個手機號,如今這個號碼成了空號,覺得還挺遺憾的。」
昨日,姚先生告訴記者他已經讓廣州銀行列印了2015年6月19日的50元充值記錄,最快可在5個工作日拿到。
「我在搜號網上查過,這個手機號值40~50萬元。但這些對於我來說並不重要,我不想拿這個做什麼買賣,只不過這是我送給兒子的禮物,承載著一份感情在裡面。我就希望移動公司能夠把這個號碼還給我。」
律師觀點:
看何種情況導致銷號 才知誰過錯
昨日,記者就此事採訪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鄧律師表示,這件事要具體看之前消費者和運營商雙方的約定細則,一般購買號碼的時候雙方都會籤署服務協議,對於何種情況會導致銷號應該也有規定。若存在違反約定的情況,姚先生可以申請拿回自己的手機號;若銷號情形屬於約定範圍之內,那麼就得遵守公司的規則。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籤署的協議註明了號碼使用有效期,那麼姚先生就不能拿回自己的手機號。
鄧律師還提到,手機號的估值應該由正規公司或者正規鑑定機構提供,也可根據運營商手機號出售價格進行評估。只要姚先生可以提供取得手機號的發票、收據等證明以及在有效期內使用的證據即可爭取回這個手機號,一方面,姚先生可以繼續向信息產業管理等部門提出行政投訴,另一方面,姚先生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