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對惡魔說:"逆神者惡魔啊,世上最好吃的人類不是我。世上最好吃的人類就在你面前。那人就是日復一日扛著串香料賺取財利,辛香料為他肥大的靈魂做了完美調味的男子啊。" 這段話來自米隆商行的行長給羅倫斯說的那個故事,羅倫斯希望能夠成為滿足惡魔口味的香辛料,於是懷揣著行商致富夢想的旅行商人羅倫斯與想返回北方的狼神赫羅結伴而行,漫漫旅途的一串故事構成了《狼與香辛料》帶給我們的感動和溫暖。故事的背景是在十四世紀的德國北部,歐洲黑暗的中世紀,教會勢力龐大,在我輩貧瘠的歷史知識下看來還是很神秘的一個時代,經商題材的故事還是挺吸引人的,小時候玩《大航海時代》很沉醉那種一路倒買倒賣然後結識夥伴到處冒險的經歷,不過大航海時代在中世紀之後了,羅倫斯和赫羅也算是那些在新航路上做著發財夢的歐洲商人的祖師爺吧~
剛開始看的時候被動聽的OP打動了下,不過開始的內容並沒有吸引我太多,赫羅雖然長的很萌,但在這個是個少女就長的萌的年代裡也不算稀罕,但隨著劇情的推進和赫羅性格的豐滿,我終於明白了赫羅為什麼被稱為萌狼,為什麼是08年韓國萌戰的萌王,因為,實在是太有愛了!動畫中商戰的情節也是頗為精彩的,不過據說原著的小說商戰的描寫更加出彩,嘿,大家還是自己去看吧。其實我都忘得差不多,只記得赫羅用帶蘋果香味的毛皮誘騙買家出高價,用對方快倒閉的弱點來施壓,對賣衣服的老闆說這麼漂亮的小姐現在就穿給你看七個銀幣怎麼樣…好像就記得赫羅賣萌或者說機智的時候了…擁有很長久的生命的存在總是很孤獨的,名為永生的存在也是一種懲罰吧,赫羅在醒來的時候發現夢中的那些朋友都早已不在也會為自己的寂寞和孤單啜泣。
看完之後總覺得也很寂寞,如果也能遇到一個赫羅這樣的存在到處旅行應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雖然,這樣的姑娘可能拉來做老婆有點不靠譜,不過,是個男的,是個雄性都會喜歡的吧…萌狼赫羅,漫漫旅途,有你相隨。赫蘿是狼,自然有物種與生俱來的狼吞虎咽和狡猾機警。這種頗為強勢的男性屬性,恰好反襯苦苦試圖奸詐、卻無法擺脫本性中庸的老好人羅倫斯(唉,何苦呢,一個人畜無害的萬年受福山潤,非要無奸不商;結果還是屢次被騙,然後被拯救,當真是受,這次還是人獸),形成一種另類、滑稽的般配。當然,這對情侶的存在有著更深層面的意義。「狼與香辛料」是個非常隱晦的比喻。狼本為邪惡的化身,可這裡被賦予豐收之神的角色。儘管全劇屢次體現狼的貪婪和兇殘,但貪婪被現實化成可愛的貪吃,兇殘也都是出於懲奸除惡的動機。
香辛料的典故則出現在第6集,即商人不斷在自己靈魂灑下香料,折射貪慾的刺激。而本作男主角羅倫斯的香料顯得如此樸實無華(夢想開個小店當掌柜,象徵性討價還價,舉手投足彰顯稚嫩),而相比之下那些背叛毀約的商會的香料卻好比罌粟殼,使其完全沉浸在美味的幻想中,迷失了商道和人道。這些強烈對比也就是本作核心主旨與寓意——與本作世界格格不入的兩個靈魂「相依為命」,一邊浪跡天涯式地尋覓北方的「狼窩」,一邊挑戰、撕毀著掌管信仰和貿易秩序的教會和商會虛偽的假面。赫蘿是個什麼樣的人?羅倫斯不止一次地來這個村莊,至少她也絕對不止一次地觀察羅倫斯,要不是羅倫斯定力超然,估計赫蘿也不會上他的車。即使赫蘿在羅倫斯面前裸了又裸,可又怎樣,你裸我就看,看了不眨眼,這種超然,不是當一輩子和尚或者玄奘法師能夠比擬的。當然,僅限開始考驗,過後不可頻繁,不然就不是考驗,而是風塵,自掉身價的蠢事做得?其實,羅倫斯也不是絕對超然,畢竟是凡人,只不過事態突然,不敢妄動造次,加上自己反應慢,自律性過強,才沒有失態,而赫蘿知其乏味便越發風情。人都是這樣,不管正面負面,總會對與自己不同的東西有反應,赫蘿知道這點,加上特有的看穿心思的能力,可以說她是一個疑似天蠍座特徵的女子。
一般來說,這樣兩個人搭在一起好戲必然連臺,當然,性格上的互補也會讓他們越來越近。赫蘿穿上了羅倫斯最值錢的衣服,最後撐壞了不說又私自花了羅倫斯一百多銀子。剛進帳的銀子還沒見到長什麼樣就如數又出去了,惱嗎?不很惱,只是有點可惜。對於摩羯座的勞倫斯來說,自己心愛的人花自己的錢是一件很欣慰的事情(要他打開錢袋為我買酒比打開酒瓶子還簡單),或者說這是在被動的「下絆」,而赫蘿如此的大膽「放肆」則是在給自己「套羈」。 其實赫蘿越「放肆」羅倫斯心越癢,「老好人」是羅倫斯以不變應萬變的體現,但他越是不動,赫蘿就越要推他。赫蘿的辦法就是「嫉妒」,你不注意我,我也不給你注意別人,最後你只能注意那個與你朝夕相對的我。反客為主,赫蘿這種佔有欲很強,說得俗點就是「這女人很黏」,但這種天蠍座氣質之於羅倫斯而言就像高麗參之於休克者一樣,再補也不燥,還剛剛好。而一邊不停地抱怨羅倫斯不是強大的「雄性」一邊又不停地幫助羅倫斯則體現了天蠍座「雌性」對「雄性」的要求與自己的方式。然而玩得多的人就會累得快,羅倫斯沒有愛情還有朋友還有生意,赫蘿有什麼?自從她上了這馬車,除了羅倫斯就什麼也沒有,其實赫蘿很清楚,她離不開羅倫斯比羅倫斯離不開她更甚。羅倫斯清不清楚?其實這根本不重要,因為清不清楚都一樣,「擁有方法的人獲得工作,而明白為何僱傭此人的人才能成為僱主」實際已經體現得很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