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永城市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的公示
為鼓勵和支持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國家和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傳承的有關要求,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部署開展了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評審專家組評議,提出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34人,現將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的傳承人持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異議受理單位提出。異議書須寫明項目名稱、事實理由、異議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事項,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異議的內容進行核實、查證。
受理電話:13937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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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城市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永城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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