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全縣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中共中 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全縣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根據《中共中 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嘉興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營造公民辦教育和諧健康發展的教育生態,經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就做好2020年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全國省市縣教育大會精神,促進教育公平公正,堅持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的基本方向,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營造和諧健康的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基本要求
1.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全縣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納入招生平臺統一管理,實施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
2.公辦學校劃片招生。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劃片招生政策,根據學生戶籍和法定監護人的居住地,按照劃定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3.公開公平,免試入學。堅持信息公開,確保招生過程公平、公正。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與入學相關的學科文化知識筆試或面試。
三、招生對象
(一)城區公辦學校招生對象
1.武原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望海街道北蕩社區、鹽東村、雙橋村、南洋村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3.來海鹽就讀的現役軍人子女,港澳臺同胞、華人華僑子女,人才子女等政策類適齡兒童少年。
(二)鎮(街道)公辦學校招生對象
1.鎮(街道)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在海鹽就讀政策的適齡隨遷子女;
3.來海鹽就讀的現役軍人子女,港澳臺同胞、華人華僑子女,人才子女等政策類適齡兒童少年。
(三)民辦學校(海鹽縣博才實驗學校)招生對象
1.具有海鹽縣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具有海鹽縣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3.來海鹽就讀的現役軍人子女,港澳臺同胞、華人華僑子女,人才子女等政策類小學應屆畢業生;
4.符合海鹽縣公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非海鹽小學應屆畢業生。
(四)新居民子女學校(海鹽縣北原學校)招生對象
1.辦理積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新居民子女;
2.未辦理積分在海鹽工作的新居民子女。
(五)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必須年滿6周歲(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須持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延緩上學手續,並報縣教育局審批。初中一年級新生為2020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四、招生辦法
(一)同步登記信息。5月18日至5月25日,符合入學條件、申請在海鹽縣義務教育公辦或民辦學校就讀的一年級、七年級入學對象,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登陸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https://bmxt.zjjxedu.gov.cn/),完成入學基本信息採集。
(二)驗證登記信息。6月5日至6月8日,需通過手機浙裡辦APP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選擇海鹽縣,輸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在線辦理,驗證基本信息是否採集完成,如未完成,家長需進入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https://bmxt.zjjxedu.gov.cn),進行信息補充採集。
(三)同步網上報名。6月13日至6月22日,已完成入學基本信息採集的一年級、七年級入學對象,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登錄手機APP浙裡辦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選擇海鹽縣,輸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完成報名。每位對象必須選擇一所符合申請條件的公辦學校報名。有民辦學校就讀意向的,在選擇一所公辦學校的同時,另選一所符合報名條件的民辦學校(按住宿與非住宿兩類)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後,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招生所涉戶籍、房產證、宅基地證、房產安置協議、租房合同等材料,公辦學校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民辦學校(海鹽縣博才實驗學校)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
因特殊情況無法網上報名的,在報名規定的時間內,持戶口本、房產證等相關材料,到教育局基教科報名。
(四)同步招生錄取
各公辦民辦學校嚴格按照錄取程序和時間節點通過網絡報名平臺實行同步錄取。現役軍人子女,港澳臺同胞、華人華僑子女,人才子女等政策類學生由教育局按照相關文件執行。錄取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 一階段:民辦學校(海鹽縣博才實驗學校)
民辦學校按住宿與非住宿兩類報名,各類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時,通過網絡報名平臺實行一次性全部錄取;各類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分類錄取。錄取名單即時公布,錄取對象的相關信息從所申請的公辦學校轉出,不再列入公辦學校招生對象;未錄取的,享有同等公辦學校招生錄取資格。學段中途不得擴班或增加班額,不得隨意轉學。
第 二階段:公辦學校
(一)城區公辦學校
1.施教區確認。嚴格執行《海鹽縣城區初中、小學施教區劃分方案》,根據以下信息依次確認施教區:
(1)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宅基地證;
(2)因徵遷未取得(1)類證的,法定監護人的家庭房產安置協議;
(3)法定監護人確無房產的,祖輩的房產不動產證或房產證;
(4)法定監護人和祖輩均確無房產的,法定監護人常租房合同。
2.住房學額使用。海鹽縣城區公辦學校施教區內同一套住房三年內只享有一戶家庭入讀學額。如果同套住房在2018年、2019年秋季招生時已使用,2020年秋季招生時將不作為學額使用。小學與初中分開核查。
3.招生錄取。學校根據招生對象確認和施教區確認信息,招收錄取,錄取信息公開。如果施教區學區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照取得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的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招收;未被施教區學校招收錄取的,一校多區的,由學校統籌安排,其他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鎮(街道)公辦學校
1.學區為鎮(街道)所轄行政區域,同一鎮(街道)涉及2所及以上同類學校的,校際統籌安排。
2.招生錄取順序。
(1)學區內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學區內符合在海鹽就讀的適齡隨遷子女,按照《海鹽縣新居民子女積分制入學管理辦法(試行)》(鹽教普〔2019〕11號)執行。
第三階段:新居民子女學校(海鹽縣北原學校)
公辦學校錄取結束後,海鹽縣北原學校在規定的日期內完成錄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縣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各學校要建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保障招生工作的平穩有序,公開、公平、公正。
2.推進信息公開。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宣傳招生相關信息,告知招生政策、報名時間、報名方式、所需材料、諮詢電話等。招生結果向社會公布。諮詢電話:縣教育局基教科86027030。
3.確保規範有序。各學校嚴格按照縣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進行,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班額,規範實施學生均衡編班。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就學權利,不得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加強中小學學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後,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生成學籍。
縣教育局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對投訴、舉報反映的違紀違規問題,一經查實,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以確保今年招生工作的規範有序。投訴電話:86027010。
六、本實施意見解釋權在縣教育局基教科
海鹽縣城區公辦小學、初中施教區劃分方案
一、小學施教區
(一)向陽小學朝陽校區
1.鹽嘉塘以北、勤儉北路以東、西城河以西、文昌西路以南的居民區;
2.鹽嘉塘以北、西城河以東、新橋北路以西的居民區;
3.鹽嘉塘以南、勤儉南路以東、朝陽西路以北、南城河以西的居民區;
4.海濱東路以南、南城河以東、梅園路以東、秦山路以北的居民區。
(二)向陽小學海沙、望海校區
1.團結港以東、東西大道以南、海興路以北的武原街道居民區;
2.古蕩河以北、團結港以西、東西大道以南的居民區;
3.鹽於公路以北、東西大道以西的武原街道、望海街道(北蕩社區、南洋村、雙橋村和鹽東村)居民區。
(三)實驗小學教育集團施教區
1.海鹽塘以南的武原街道居民區;
2.海鹽塘以北、富水路以東、朝陽路以南、城南河-梅園路-秦山路以西的居民區;
3.鹽嘉塘以南、勤儉南路以西、武通港以東、朝陽路以北的居民區。
(四)天寧小學施教區
1.東西大道以東、城北西路以北、長安路以西、海興路以南,團結港-古蕩河以西的居民區;
2.東西大道以東、城北西路以南、鹽嘉塘以北、勤儉北路以西的居民區;
3.鹽嘉塘以南、朝陽西路以北、武通港以西的居民區;
4.朝陽西路以南、富水路以西、海鹽塘以北的居民區;
5.鹽於公路以南、東西大道以西、海鹽塘以北的武原街道居民區。
(五)三毛小學施教區
1.城北路以北、長安路以東、海興路-觀海路以南的居民區;
2.城北西路以南、勤儉北路以東、文昌西路—西城河以北、新橋北路以西的居民區;
3.新橋北路以東、城北東路以南、海濱東路以北的居民區。
二、初中施教區
(一)武原中學施教區
1.鹽嘉塘以南的武原街道居民區;
2.鹽嘉塘以北、勤儉路以東、城北路以南的居民區。
(二)實驗中學施教區
1.城北路以北的武原街道、望海街道(北蕩社區、南洋村、雙橋村和鹽東村)居民區;
2.鹽嘉塘以北、勤儉路以西、城北路以南的武原街道居民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