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
因疫情防控履職不力、違反紀律等,
一批黨員幹部被停職、立案審查、通報批評。
一、玉林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的問題
1、博白縣東平鎮上報疫情防控工作材料照搬照抄問題。2020年1月30日,博白縣東平鎮黨委、政府根據博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的通知要求,安排該鎮政府辦公室幹部李某某撰寫有關材料。李某某對工作不認真負責,在大壩鎮上報材料的基礎上稍作改動就作為東平鎮的上報材料。草擬初稿後,李某某沒有認真校對,也沒有向鎮黨政主要領導請示匯報、送閱籤字和加蓋公章,就直接上報縣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該鎮黨政主要領導也沒有親自過問報送情況,導致上報的《東平鎮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需上級協調解決問題及工作亮點》與大壩鎮上報材料大篇幅雷同,甚至內容中出現「大壩鎮」字眼。2020年2月1日,博白縣委、縣政府對東平鎮黨委、政府,東平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鎮政府辦公室幹部李某某進行通報批評;同時責成東平鎮黨委、政府向博白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討;對東平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提醒談話;責成李某某作出深刻書面檢討。
2、福綿區樟木鎮梁某某、謝某某、晏某等3名幹部編造、傳播不實疫情信息問題。2020年1月29日,福綿區樟木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幹部梁某某、綜治辦幹部謝某某、綜合執法隊幹部晏某等3人,不經核實就擅自在各自家屬群發送從廣東回來的某奶茶店工作人員染上新型肺炎的信息,經公安部門核查,該信息不屬實。2月1日,福綿區樟木鎮黨委對梁某某、謝某某、晏某進行誡勉談話。
二、博白縣通報2起疫情防控履職不力問題
1.博白縣亞山鎮四維村村委會主任李金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中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問題。李金黨性不堅定,大局意識差,有怕得罪人的思想,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為村主任,不僅沒有很好履行防控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其管片的造謠傳謠者,不敢直面指出錯誤,甚至連要求其電話通知造謠傳謠者都不願通知、不敢通知,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鎮黨委、政府決定由鎮紀委對其進行立案審查。
2.博白縣亞山鎮四維村村委委員梁瑜對所管片區從武漢返鄉的人員摸排不到位,履職不力、作風不嚴不實問題。梁瑜在開展對所負責片區從武漢返鄉人員的摸排工作時,工作敷衍了事,沒有深入細緻排查,所管片區四維村嶺頭頂隊村民梁XX於1月16日從武漢返鄉,直到1月31日中午,有群眾向梁瑜反映該情況,梁瑜才將其信息上報。1月31日晚上10:00左右,梁XX因身體不適通知村醫為其量體溫,發燒至37.8℃,後自行到鎮衛生院就診,鎮衛生院檢查後於當晚11:00將其送縣人民醫院就診。目前梁XX已退燒,並留縣人民醫院隔離觀察。梁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中,存在履職不到位、作風不嚴不實等問題,且鑑於其日常工作表現,工作不夠積極主動,管片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鎮黨委、政府決定對其進行停職處理。
三、興業縣通報4個鎮黨委、政府防控工作不力問題
興業縣沙塘鎮、高峰鎮、洛陽鎮、賣酒鎮黨委、政府防控工作不力的問題。沙塘鎮、高峰鎮、洛陽鎮、賣酒鎮對防控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行動遲緩,底數不清,情況不明,未按照要求及時認真核實並上報疫情防控相關重點數據,給全縣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為嚴肅紀律,紮實推進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興業縣委、縣政府對沙塘鎮、高峰鎮、洛陽鎮、賣酒鎮黨委、政府防控工作不力的問題在全縣通報批評,並責成沙塘鎮、高峰鎮、洛陽鎮、賣酒鎮黨委、政府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討。
四、陸川縣通報3起疫情防控工作作風不嚴、履職不力問題
1.馬坡鎮界垌村黨總支部書記黃業三、村委會主任王自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職不力、不作為慢作為問題。2月3日,縣紀委監委督查組督查發現,馬坡鎮界垌村對疫情防控宣傳工作應付了事,村內宣傳氛圍不濃,群眾防控意識不夠強,在《陸川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第1號》發布之後,仍然存在群眾聚集的現象,且沒有採取措施及時進行制止、驅散;村莊衛生環境差。督查組指出存在問題並要求立行立改。2月4日,督查組再次到該村督查時發現上述問題並未整改。黃業三、王自成作為界垌村疫情防控負責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大局意識不強,作風不嚴不實,沒有嚴格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對督查組指出的問題不重視,未採取措施予以整改,不作為、慢作為,為全縣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隱患,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月4日,馬坡鎮黨委對黃業三、王自成進行誡勉談話。
2.馬坡鎮清秀村黨總支部書記鍾積強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到位問題。2月3日,縣紀委監委督查組督查發現,馬坡鎮清秀村對轄區內疫情防控重點人群排查的底數不清,疫情防控宣傳工作不紮實,群眾防控意識不夠強,導致出現群眾三五成群聚集的現象,且沒有採取措施及時進行制止、驅散,環境衛生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等。督查組指出存在問題並要求立行立改。2月4日,督查組再次到該村督查時發現並未整改。鍾積強作為清秀村疫情防控負責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責任意識薄弱,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足,且在縣督查組發現並指出相關問題後,未能主動進行整改,給全縣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隱患。2月4日,馬坡鎮黨委對鍾積強進行警示談話。
3.沙湖鎮農業服務中心幹部羅雄、退役軍人服務站職工黎悅明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問題。沙湖鎮黨委政府根據防控工作需要,2020年1月30日下午發通知要求,聯繫村的工作人員從1月31日開始到村開展疫情防控宣傳工作。但工作隊員羅雄、黎悅明接到通知後,不按單位請假制度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沒有按照工作安排到崗工作。2月2日,沙湖鎮紀委對羅雄、黎悅明進行全鎮通報批評。
五、北流通報2起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力的典型案例
1.北流市清灣鎮黨委副書記、鎮人大主席李維擅自離崗問題。1月31日,李維作為北流市清灣鎮黨委副書記、鎮人大主席、清灣鎮龍南疫情防控檢測點當日帶班領導,在疫情防控嚴峻的形勢下,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識薄弱,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敢擔當,擅自長時間離開帶班的工作崗位。2月3日,北流市紀委對李維進行誡勉談話。
2.北流市山圍鎮政府副鎮長兼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站長梁金海、工作人員廖梅君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問題。北流市山圍鎮黨委政府根據防控工作需要,安排廖梅君等人員到廣昆高速山圍鎮出口進行疫情防控工作。廖梅君不向組織匯報個人情況,不按單位請假制度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沒有按照工作安排到崗工作。梁金海作為山圍鎮政府副鎮長兼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站長,對其下屬廖梅君的工作布置不夠紮實,不及時了解下屬的個人情況,對廖梅君不到崗上班值班的情況未及時督促。2月3日,由北流市紀委對梁金海進行警示談話,由山圍鎮紀委對廖梅君進行警示談話,並責令廖梅君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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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玉林紀檢監察網
編輯:寧夏
責任編輯:蔣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