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
編者按
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為弘揚憲法精神,幫助廣大職工了解和掌握憲法知識,省店公司官方微信平臺從即日起連續推送相關學習素材供大家閱讀參考。今日刊登《 12 4 國家憲法日宣傳 | 一起學憲法 》。
憲法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原則和職權。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都必須依據憲法,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新中國憲法的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國家憲法日由來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
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
2014年12月4日是中國首個國家憲法日,2020年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
憲法宣傳的重要意義
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各法律在憲法的統領下發揮著應有之義,使社會在憲法的規制下更規範、更公正、更高效。學習憲法,就是學習社會的必要規範;遵守憲法,就是方便我們自己。
憲法賦予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選舉與被選舉權、私有財產權、監督權、獲得物質幫助權、人格權、住宅權、人權、言論自由權、人身自由權、休息權。
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撫養教育子女、計劃生育、贍養父母、依法納稅、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遵守公共秩序。
憲法宣誓詞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END
▍監製:劉紅星 | 主編:陶琰瑋 | 編輯:馬金華
文章來源:華商財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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